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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大学校区]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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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认真阅读以下新生入学须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报到时间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于8月24-25日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党员请按照《新生党员提前入校进行培训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就读的学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视为旷课。未经同意、超过报到注册截止日期两周仍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1. 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报到地点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  2. 其它学院新生报到地点为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海韵学生公寓。  三、接站安排  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内来校报到,  1. 学校在厦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设立新生接待站接送新生。  2. 学校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设立新生服务点,负责引导新生到达学校或新生接待站的路线。  3. 自备车辆直抵翔安校区行驶路线:A沈海高速翔安(马巷)出口→翔安大道→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B厦门岛仙岳路(环岛干道)→翔安隧道→翔安大道→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部分主要路口有交通提示牌)  4. 托运行李的新生,抵达厦门后,自行向车站或机场领取行李,非贵重行李物品可交学校新生接待站协助运送。请提前用圆珠笔填写学校附寄的行李标签。行李转交学校时,将行李标签贴在交运的行李上,注意保留存根,凭此到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认领行李。  四、报到程序  在学校迎新人员的引导下,办理缴费手续→凭足额缴费的票据、《录取通知书》到所就读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学生公寓。其他材料(包括新生的个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照片等)待学校统一通知后再递交。  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新生必须足额缴清应缴费用(或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及入住手续。具体有关报到程序如下:  1. 已由银行代扣缴费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就读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凭足额缴费票据办理入住手续。
2. 未通过银行代扣缴费的新生
  在思明校区就读新生到校内工商银行厦门三家村支行、在翔安校区就读新生到综合楼工商银行翔安校区办事点办理缴费手续→凭足额缴费票据及《录取通知书》到所就读的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凭足额缴费票据办理入住手续。
  3. 无法全额缴清各项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办理处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凭“绿色通道”审批表及《录取通知书》到所就读的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待缴清应缴费用后方可办注册手续)→凭“绿色通道”审批表办理入住手续。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入学注册时,须按以下项目缴纳相关费用。学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厦大支行统一代扣;请务必按银行的有关提示(具体内容见银行缴费须知)于8月9日之前将应缴款项足额存入附寄的银行卡,以便及时扣缴。
  1. 学费、住宿费:
专业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学年)

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除航空航天类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
5460
校本部:800元/人/年、900元/人/年、1000元/人/年、1100元/人/年、1200元/人/年;翔安校区:2人间:1600元/人/年;4人间:1200元/人/年。(注:住宿思明校区的新生先按1200元/人/元的收费标准预存费用;住宿翔安校区2人间的新生(国际学院金融学和会计学专业学生)按1600元/人/年收费标准预存费用,住宿翔安校区4人间的新生按1200元/人/年的收费标准预存费用。我校将根据实际批准住宿房间的收费标准委托银行代扣)

一、二年级软件学院各专业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40学分)
5460

二、三年级分流到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
6760

艺术学院各专业
9360

国际学院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和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 14 ~ 18 万元)
45000

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除医学检验技术外)所属各专业。录取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的学生,分流到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继续免学费,分流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免学费
  2. 代办费:预收313元,多还少补。代办明细项目:
  (1)入学身体复检费79元;(2)军训服装费用210元;(3)购买《形势与政策》24元。
  3. 日常用品:被褥、蚊帐等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备,也可到校后自行选购。
  六、户口、组织、档案等事项
  (一)户口迁移。新生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凡属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省份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入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为录取当年的年度内。以下考生不迁户口:
  1. 福建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
  2.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
  (二)党团关系。
  1. 福建省新生党员
  (1)厦门市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党委以上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非厦门市的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 福建省以外的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市委组织部。
  3. 新生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档案等材料。凡属于规定自带个人档案省份的新生,须携带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自备近期照片12张(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七、绿色通道
  无法足额缴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学校报到点专设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相应手续,领取、填写“绿色通道”审批表,凭表向所就读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采用“绿色通道”的新生须事先准备并提交《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八、优秀新生奖学金
  根据《厦门大学 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中优秀新生奖学金的有关规定,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 3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 4 万元(第 1 — 10 名)、 3 万元(第 11 — 20 名)和 2 万元(第 21 — 30 名)的奖励。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于2013年9月30日前,由本人自行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开具的《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全省排名证明》原件,于正常上班时间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校本部嘉庚主楼三层)办理登记、核实手续,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逾期未办理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九、新生录取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
  我校教务处、学生处将于9月20日前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请考生届时积极配合,并按要求认真核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招生办和省高招办反映并联系更正事宜,以免影响学历电子注册以及日后毕业证书发放等。
  十、温馨提示与安全必读
  1. 报到时,行李只能交给佩有学校迎新标志的工作人员帮助运送。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由于翔安校区及周边目前不具备提供充足的住宿条件,请陪同新生到翔安校区报到的家长自行联系厦门岛内宾馆住宿。
  3. 迎新期间交通拥堵,停车不便,新生及家长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到。
  4. 新生必须统一入住校内学生公寓,不准外宿。
  5. 报到期间,由于人流量大,人员成分复杂。新生及家长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轻信陌生人,不轻易将家庭住址及电话透露给陌生人,注意防骗(短信诈骗)、防盗。
  6. 为安全起见,不得搭乘无营运牌照的车船,不得搭乘摩托车。
  7. 为安全起见,不得到海边游泳。
  8. 如有提前抵达者,请自行联系住宿事宜。
  十一、报到咨询热线电话(开通时间:8月24—25 日)
  校 本 部:0592—2182245、2186110;
  十二、邮政通信地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 厦门大学2013级 学院 同学 收 邮编:361005
  翔安校区:福建省 厦门市翔安区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2013级 学院 同学 收
  邮编:361102
  厦大新学子——火红的凤凰花为你的到来绽放以待!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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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厦门大学校区]福建厦门大学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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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90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20万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26个学院(含66个系)和9个研究院,拥有3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5个专业可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79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83个专业可招收本科生;拥有5个一级学科和9个二级学科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涵盖38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5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5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07人,占全职教师总数的63.4%(下同);拥有博士学位的1676人,占66.1%。学校共有两院院士23人(其中双聘院士12人),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30人(其中“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国家“973”、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5人,列入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0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5人、讲座教授13人;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国家创新研究群体5个、教育部创新团队7个。  现有在校生近40000人(本科生20454人,硕士生16546人,博士生2797人),其中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2500余人。学校获第四、五、六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4项,名列全国高校前茅;29门课程入选全国“精品课程”。学校推行通识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多次在中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并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捧得“优胜杯”。2005年底,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评估。厦大毕业生是最受社会欢迎的群体之一,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设有15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3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福建省重点实验室、中心24个,厦门市重点实验室、中心14个。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福建省内唯一经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然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共承担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课题700多项,在Science和Nature(含子刊)以及Cancer Cell、The Lancet等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篇,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人文社会学科研究实力雄厚,南洋研究、台湾研究、高教研究、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研究项目157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4项,立项数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第四届和第五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分别有19项和14项成果获奖。  学校已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15所孔子学院。在对台交流方面,学校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已成为台湾研究的重镇和两岸学术交流的重要高校。  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学校占地近9000亩,其中校本部位于厦门岛南端,占地2500多亩,漳州校区占地2568亩,翔安校区规划建设用地364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4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40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11050GB),固定资产总值37.2亿元,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2.3亿元。校园高速信息网络建设的规模、水平居全国高校前列并成为CERNET2的核心节点之一。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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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厦门大学校区]福建厦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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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厦门大学(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厦门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离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约15公里,距离国家行政中心布城约20公里。  第三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从2016年开始招收中国学生,纳入中国统一高考并在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由厦门大学统一录取。有关马来西亚分校的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由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承担。具体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17年招生简章》。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网址:http://my.xmu.edu.cn。  第四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厦门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厦门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厦门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92-2180299)。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厦门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zs.x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厦门大学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和在有关省份录取的外语类保送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安排,确定并公布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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