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守则手抄报内容

来源:素材库 时间:2017-04-10 11:25:52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素材库】

【篇一】:中小学生守则手抄报

  【中小学生守则手抄报一】

  旧版《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小学生守则手抄报二】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篇二】:法制手抄报内容大全

  法制手抄报的绘制需要对法制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法制的简单内容,作用,和意义等等,当然最好有一些具体正面和反面实例,在手抄报中能够得以体现,这样的法制手抄报就很不错了,下面是由整理的法制手抄报内容大全,欢迎阅读。需要浏览更多法制手抄报相关内容,请关注法制手抄报栏目。

  法制手抄报(一)

  【不良行为的危害】

  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获悉,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不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青少年健康成长,就要积极预防不良行为、克服不良行为、矫治不良行为。

  1、什么是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六)多次偷窃;(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3、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

  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案例: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法官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酗酒----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法官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毒品---将青少年引向毁灭

  案例:张华今年16岁,父母忙于生计,对他从小就缺乏教育。12岁那年,读完小学的张华便辍学在家,开始了流浪生活。在社会上游荡的张华被贩毒分子盯上了。为了引诱他贩毒,他们居然采用欺骗手段,让张华染上毒瘾。为了能卖“烟”,张华不得不为毒贩子跑腿“送东西”。在一次送货途中,张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分析:尽管加强禁毒教育、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等都能帮孩子远离毒品,但众多的教训却告诉我们,帮助孩子终生远离毒品的最好方法,是父母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要从小抓起,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矫治。

  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易发展成抢劫

  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进行敲诈勒索。遇到被索取对象的抵制或反抗,极易使用暴力,这样性质也就变成了抢劫犯罪了。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易诱发性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色情、暴力等黄色文化污染。据北京海淀区法院对在押100名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39%,曾进入过的占51%。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

  案例: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较高,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达60%以上。这与不良交友有密切关系。因为,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

  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赌博---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7岁的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分析:中学生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

  偷拿家中钱财也是不良行为

  案例:中学生小林趁邻居家没人,连续几次翻墙入院撬门盗窃,偷走邻居的现金5000余元,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开庭审理前,法官召来被告人的母亲谈话,想了解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这位母亲说,小林从小时候起就经常偷偷从家里拿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

  法官分析:偷拿家中钱财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也不能够放任不管,否则家贼就发展成了盗窃犯。一家儿童心理咨询门诊的资料显示,44名有不同程度“偷窃”行为的孩子中,6.8%是在四五岁时拿家里的钱,63.7%发生在小学阶段,29.5%是12岁以后才有“偷窃”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法制手抄报(二

  【法制故事读后感】

  一直以为法律法规是大人的事,我还小与我无关。这个星期在老师的号召下学习了《法制故事》,才知道法律不分年龄,每个人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名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律。如果我们不小心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及时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在网上阅读了几篇文章,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纵火只是为了出口气”,张小帅身为一个中学生,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但是不遵守法律,不尊重同学,戏弄同学、侮辱女同学,受到批评后,不知道悔改,为了“出气”竟然点燃了学校的教学楼,这口气让学校损失了20万元,而且还使3000多名学生一度中断上课,使他们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只能轮流上课,也让张小帅尝到了“牢狱之苦”。这位花季少年本应该和我们一样过着快乐的生活,可是就为了一点小事,出口气纵火行凶,使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毁了他的一声。这画面令我触目惊心,心惊胆战,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中学生正处在学知识的黄金时期,我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能力还很弱,因此我们要尊重同学,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从我做起,防微杜渐,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篇就是《偷走考卷的“贼”》,在这个故事中,阮翔宇的爸爸和他做了约定:如果高考考不好,就没收他的零用钱和电脑。阮翔宇因为平时贪玩好耍不用功读书,导致考试前乱了手脚,为了应付考试竟然铤而走险,潜入县教育局的办公大楼偷走了6份高考试卷,事后他为了摆脱嫌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他怎么能够斗得过公安侦查人员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阮翔宇最终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同学们,我们要吸取阮翔宇的教训,不要平时不好好学习,临时抱佛脚,为了考出好成绩而采取极端方法,记住考出好成绩的唯一途径是刻苦努力地学习,即使考试不理想,只要自己尽了全力就好,千万不能动偷考卷的念头,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一则则法律故事都让我们警醒,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犯了错应该知错就改,一旦铸成大错,悔恨,自责,毫无用处,因为世上没有买后悔药的。很多时候,犯罪只是一时冲动,如同《法制故事》中的那些小伙伴们。同学们,让我们自尊自爱,慎重交友,并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我祝愿,我的伙伴们都能遵法守法,健康茁壮地在蓝天下快乐地成长!

  法制手抄报(三)

  【法制宣传标语】

  1、“法”,便是洗去罪恶的清泉。

  2、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就是维护法律最好的方法。

  3、不要将双手徘徊在罪恶的边缘,请挽回你的清白和纯洁。

  4、传承法制精神,弘扬道德品质,建设和谐社会,从你我做起。

  5、从身边的小事起,拥有好的教养,就能遵法守法。

  6、道路千万条,法律第一条。

  7、多一点法制,我们的生活就多一份保障。

  8、法,中华民族的脊梁。01hn.com

  9、法纪法规,在生命中,是最微不足道但有意义的事物,但也比最伟大但无意义的事物更有价值。

  10、法令行国治,法令驰国乱。守法,国家井井有条;失法,国家混乱不堪。

  11、法律,带给正义的人是希望,带给不正义的人是绝望。

  12、法律帮助弱者多余强者。

  13、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5、法律的存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孕育着人们的灵魂。

【篇三】:论语手抄报内容

  要画关于论语的手抄报当然少不了文字内容,小编整理的关于经典论语的语录和其中的故事供您参考。下面是由出国留学整理的论语手抄报内容,欢迎阅读。更多相关手抄报文章,请关注本栏目。

  第九章

  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

  子路听到老师讲授的学问,如果没有搞明白,非常担心老师讲授新的东西。

  对古文不是很了解的朋友需要注意两个“有”字不同的含义,前面一个与现在的含义同,后面一个同“又”。

  杨伯峻先生这样翻译这一章:子路有所闻,还没有能够去做,只怕又有所闻。

  钱穆先生的意见跟他差不多:子路听到一项道理,若未能即行,便像怕再听到别一项。

  将“未之能行”理解为没有去践行似乎不怎么恰当,因为孔子传述的东西,有许多不是马上能践行的,它需要一定的时机,比如许多制度上的东西,怎么去践行?即便是做了官,还有一个“思不出其位”的问题。所以,“未之能行”理解为“还没有着手去研究、没有搞清楚”这一类的意思比较恰当。

  这种心理,即便放到现在也一样,有些学生上课的时候,老功课没有搞清楚,新功课又开始了,非常着急。

  泰伯篇有这样一章,是孔子论述学习的,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孔子与子路,一个说,一个行,师徒二人言行相合,可以作这一章完美的注解。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孔文子,又称仲叔圉,是卫国的大夫,“文”是他死后的谥号,谥号是对一个人一生的总结。

  前面讲过一个关于孔文子的故事,这是一个知错能改的人,比较有心胸,也知大体。

  在宪问篇有一章,也涉及到孔文子:子言卫灵公之无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丧?”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孔子跟季康子一起聊天,说起卫灵公无道的事情,季康子问:既然这样,他为什么没有失去国家?孔子说:他用孔文子负责接待宾客,用祝鮀负责管理宗庙事务,用王孙贾负责军事事务,这样做,怎么能失国呢?

  季康子与孔子这段对话中,透露了两点信息:1,其时的国君并不是铁饭碗,不好好干,也会失去工作,而且下场还往往比较悲惨。2、孔文子等人都是卫国一等一的人才。在过去说到这种人的时候,不但指他们有能力,也得有与之相匹配的道德支撑。

  从子贡问孔子的话里可以知道,“文”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谥号,不到一定的程度是得不到的,历史上但凡谥号中有“文”的人,都做过一些说得过去的比较不错的事情。古人一向比较认真,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丝毫不肯含糊。到汉武帝死的时候,还有人因为汉武帝的谥号入狱,他们认为汉武帝穷兵黩武,折腾得民不聊生,不该享受那么好的谥号。

  孔子告诉子贡:孔文子勤勉好学,不耻下问,所以谥他为文。

  敏和好学是两回事情,敏通常指对事情比较敏感,反映迅捷。有了政事马上处理,不积压,有了不懂的问题马上向人请教,都可以算得上敏;好学指对自己所不懂的事情而言;不耻下问指求学的方式与态度。

  勤勉于事,又肯学习,不但向一切比自己强的人学习,也能方向身架,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这种人自然没得说了,被谥为文非常正常。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先生评价子产说:子产在四个方面达到了君子的标准:

  1、为人端正恭敬。

  2、侍奉君主有敬畏之心。

  3、养民以惠,这一句话的含义可以参照“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一句。不能单纯地理解为以惠待民。

  郑国在子产执政的时候,老百姓放纵惯了,子产严政治国,曾遭民众辱骂,他冲破阻力,将刑法铸在鼎上告知所有的人,必须照着鼎上的内容执行,敢乱来,就照着鼎上说的办你。在治理取得成效之后,民众又作歌赞颂他。

  对“养民也惠”的含义,应该从更广义地概念上去领悟,通过法治为郑国人提供了一个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这就是他留给人们的恩惠。

  子产被有些人误读为法家,也是源自他针对郑国现实强调法治治国。如果需要在现代社会找个例子,大概新加坡庶几类似吧。

  4、使民以时。这个就不说了,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了。

  这四条加起来,就是一句话,照着礼乐制度的要求去做。

  有心人读这一章的时候会发现,它是君子在古代是执政者最直接的证据。因为古人对执政者的要求非常高,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所以随着礼乐制度的崩塌,随着礼乐文化的蒙尘,君子渐渐与权力脱钩,开始成为高尚的代名词。

  有人曾经连篇累牍跟我掰扯,试图说明君子和执政者是两回事情。有人想不通,我很理解。但是文化必须依附于历史,既然研究《论语》,必须要代入那个时代的历史环境与文化习俗,如果非要将今天君子的符号放进2500年的文化中去不可,谁也没有办法。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你会发现古人经常会说一些莫名其妙地昏话,毫无意义,淡而无味,有时甚至连基本的逻辑都是错的。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先生说:晏平仲善与人交,相处得越久,人们越尊敬他。

  晏婴,字仲,谥为平,晏平仲是将字与谥连在一起来称呼他,可能是为了既表示尊重又表示亲近的缘故吧。

  晏婴是春秋时期的又一个名人,如果研究一下有关他的历史就会发现,孔子的许多思想与他如出一辙,都是在礼乐文化大背景成长起来的贤人,出现这种现象不奇怪,都是在礼乐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伟人嘛。这也说明了一点,孔子的主要思想是集礼乐文化之大成,并非全部独创,这是研究者们应该注意的一点。

  孔子在这一章里评价的是晏婴的一个优点:善与人交。

  有的人就像一瓶好酒,年愈久,香愈醇。晏婴无疑是一个有这种优点的人。

  第十章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

  1)

  臧文仲,鲁国名臣,在他身上有过几个比较有趣的故事,可以看出他的为人。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公元前666年,那一年鲁国发生了灾荒,老百姓没法过日子了。臧文仲对鲁庄公说:一个国家之所以要通过各种手段与各国搞好关系,就是为了国家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加一道保险(夫为四邻之援,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国之艰急是为),没事的时候,国君铸造钟鼎、收敛财宝,就是为了在老百姓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救助他们(铸名器,藏宝财,固民之殄病是待)。现在是用到这些的时候了,请君把那些珍藏的宝物拿出来吧。

  臧文仲这样讲,鲁庄公听着一点也没有什么刺耳的感觉,他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这样的,所以听完之后,他马上问道:谁去合适?

  臧文仲说:按照先人的制度,国家遇到饥荒了,为卿的应该出去告籴(音di,买进粮食,这个词在我小时候老家还用,记得小时候经常碰到大人们这样对话,甲:干什么去?乙:赶集籴点麸子),既然我忝为国家之卿,我就跑一趟吧。

  帮助别人容易,求人帮助困难,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是一样的,臧文仲主动要求去齐国告籴,他的助手们(从者)不理解,说:国君又没有派你去,干吗自找麻烦?

  臧文仲说:贤人应当争难让易,当官的当事不避难,在位的应该体恤百姓的难处。这样国家才不会有忧患。居上位不体恤百姓,做官尸食其禄,这不是事君之道。

  从臧文仲所讲的话里,我们又可以看到前面谈过的许多礼乐文化的理念,仁是什么样子,它的内容有什么,究竟起到什么作用,什么忠恕之道?什么是中庸之道?礼是什么?孔子为什么要主张克己复礼?贤人是什么样子?都可以从其中窥见端倪。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中看出一种在我们这个时代被歪曲了的精神:贵族精神。什么是真正的贵族?相信臧文仲用自己的行为诠释得已经非常清楚了,该你享受的时候你可以享受,但是该你担当的时候你也必须担当(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个人,文天祥)。

  臧文仲去了齐国,把齐国的老祖宗姜太公和鲁国的老祖宗周公、加上各种神灵搬出来一通摆活,目的只有一个:俺们国家遇到困难了,看着源远流长的友谊份儿上,拉俺们一把。

  齐国听完了臧文仲说的话,让臧文仲把带来的宝器又带了回去,把粮食借给了鲁国。

  都有个天灾人祸的时候,谁用不到谁啊?

  2)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公元前639年,那一年鲁国发生了大旱。古代一有天灾,执政者就需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这成了惯例,然后就是派人祭祀,求雨。

  估计鲁僖公检讨了自己之后,认为问题没有出在自己身上,因此决定烧死负责求雨的巫人和仰面朝天的怪人。

因祈祷无效而烧死巫人过去经常发生,这也好理解,什么原因都找了,就是不见效,肯定是巫祝跟老天爷的沟通出了问题,或者干脆是老天爷不喜欢这个巫祝,所以烧了了事,就得向老天爷道歉了。至于为什么连带着还要烧仰面朝天的怪人,就不大好说了。可能是认为这样的家伙老仰面朝上,有藐视老天爷的嫌疑吧,为了拍老天爷的马屁,顺道一起少了就。也可能认为这种怪人会给人们带来灾难吧。对于长得奇形怪状的残疾人的歧视,无论中外的历史上都曾有过,采用的方式往往都比较残忍,人类在从愚昧走来的过程中,干了许多糊涂事,既是成长中的无奈,也是后人们该永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yuwen672579/

推荐访问:中学生守则规范手抄报 中学生守则手抄报图片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