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6-04-29 12:17:5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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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XX局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XX局

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县委组织部:

根据XX委组[2003]514号精神,现将我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12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医政科、规划与财务科、防疫妇幼保健科、卫生监督科、爱卫科、初保科。科长(含办公室主任1名)4名、副科长1名。其主要职责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卫生工作技术规范,提出含县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协助县红会开展人道主义宣传和救护等工作。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下放到乡镇管理的通知》(X府发[1987] 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X委发

[1997]37号)精神,分别把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

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党政负责人由乡镇征求县XX局的意见后,由乡镇任免。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委宣传部的范围、职责的通知》(X委发[1992]1号)精神,卫生系统的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正副职,X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爱卫办副主任均由县委宣传部考察任命。今年7月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XX委发[2003]47号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XX委办发[2003]115号)精神,将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人、才、物上划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由乡镇政府提名考察,报XX局审批,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书记和副院长仍由乡镇考察任免。由此可见我局限性今年7月以前除有任免局机关内设机构副职以外没有外设有其他干部管理权。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抓学习。继县委组织在2002年8月30日召开《干部任用条例》培训会后,我局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充分认识到中有掌握好《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才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事领党委一班人以严谨的学风,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各

项规定,做到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并与原《暂行条例》对照起来学。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准确性。仅在党委成员会上学习不够的,又分别在局机关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和职工大会上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学,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5.13”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党员干部了解、广大群众知晓的目标;

二是抓落实、严格按规章办事。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和改革的精神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我们在选拔干部时,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一要严格坚持原则。《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选拔任用的六条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毫不动摇。二要严格执行标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体现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始终坚持把这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特别是要把政治思想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按德才选贤任能。三要严格履行程序。在原则和标准确定之生

之后,程序起决定性作用。在选拔作用干部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办理。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增强党委一班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干部作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对违反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各种行为,敢于抵制,勇于斗争,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一样,履行程序不复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严格按照《干部作用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在新的《干部作用条例》颁布后我局汇同X城 镇人民政府对新组建的X城镇第二卫生院领导实行竞争上岗。首先成立了竞聘领导小组和评委会,以张贴和在XX报上公布《关于公开招聘X城镇第二卫生院院长的通告》,公布了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公开演讲—评委打分—考察—讨论决定---政府行文)。竞聘人员经审查后有7名符合竞聘条件,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了一名院长和副院长。这两位院长不辜负XX局和X城镇政府的重托,团结和带领全院职工励精图治、奋发努力,把一个心涣散、设备简陋、资金短缺、人员素质差、退休人员多的四个分院顺利合并成一个医疗单位,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在短短的10个月内取得了较好成绩,业务收入达133万,且略有节余,目前总的业务收入已跃居全且26个乡镇

卫生院的前四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我们严格执照《干部作用条例》要求,选好用好领导,就能管好一个单位,或者带动一方经济发展。【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四、存在的问题

(1)内疫机构竞争上岗的问题。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府办发[2002]13号)精神,我局内设机构6个,设正副科长6名。同有正副科工5名,其中48岁以上占3名,占现有科长的60%。全局工作人员符合中共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XX县机构改革中县属局级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XX委组[2003]17号)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只有3人,并要求每一职位至少应有2人参与竞争。为此,内设机构竞争上岗只有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

(2)双重管理干部任免的问题

按照XX委办发[2003]115号规定,我局的管理权限仅有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审批权,提名、考察由乡镇政府管理,这样有可能出现意见不一致在酝酿协调时可能会遇到阻力。建议能否将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的任免改为卫生主管部门在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考察聘任。

二OO三年九月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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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关于永宁镇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关于永宁镇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贵部转发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春组通„2012‟32号),我镇结合实际,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我镇非常重视,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日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是我们党关于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的基本规章,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0年5月以来,我镇共提拔了13名股级以下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实绩、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把住了选人用人关,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杜绝了用人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是比较满意的,对提拔的干部是认可的。

二、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镇对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的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镇党委会,镇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熟悉了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做好干部工作的原则和程序。二是召开镇工作会议,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镇机关各办公室提高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三是要求人事干部在自身学好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办公室学习的监督检查。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做到了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三、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

近年来,我镇认真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一是严把四关。资格审查关,预提干部必须经过人事、监察部门的资格审察;民主测评关,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党委会讨论关,班子成员每人一票,从高到低决定人选;全程监督关,选拔任用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程序。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研究任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严格民主。把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凡是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四是严格监督。我们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每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自纠

我镇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在•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制度,从而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透明度,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制度。群众普遍反映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

高、群众基础好,选拔干部是比较公正的,群众是满意的,从而在镇机关内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创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我镇高度重视对直属单位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镇组织部门每年都对新提拔的干部信息资料进行认真的建档、审查,收到良好的效果,没有出现群众反映选人用人上失察、不公正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镇在学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仍存在着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细的问题;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对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上,顾虑比较多,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强化。【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

彻落实。

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三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中共永宁镇委

2012年5月18日

第四篇:《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

自 查 报 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2008年10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我单位领导班子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在通读原文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要求各处室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学习、交流。在学习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又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班子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在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专题讨论活动,确保领导干部熟知;在全体干

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全党校教职工知晓;在人事组工干部中开展重点研学、重点落实活动,确保人事组工干部精通。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情况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我单位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既要认真查找整改本校存在的问题,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努力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

我单位的转任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多年来,班子在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的工作程序,相关资料手续齐全,没有违背程序的问题发生。民主推荐前只公布空缺岗位的任职条件不提名;组织考察充分征求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酝酿决定过程既充分肯定拟任干部的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在宣传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对拟任职干部的意见和反映。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多年来,班子在选任科级干部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条例所规定的任用条件,对新提任的干部全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近年来全校没有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和其它辞职人员。在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方面,针对人员特点有计划的进行了交流,无任职干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

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制度。近年来,班子认真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要求,无违规用人方面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围绕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处级干部、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单位没有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兼职等问题。

三、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围绕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强化选人用人“防火墙”,我们将在强化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三个严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关口,敢于负责,坚决排除干部选任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记实,从干部选

拔任用的推荐提名到考察酝酿、讨论决定,都要如实详细地记录。对不认真落实记实制度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查核,健全群众举报受理体系,加大查核力度,做到有举必受、有案必查、下级不查上级查。

二是在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就是明确报告内容,对规定该报告的情况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的情况;明确审核程序,对报告事项逐一审核、详细论证、集体决定,杜绝个人审批、口头审批;明确禁止情形,对禁止批准的情形,一律不予批准。

三是在“一报告两评议”方面做到“三个狠抓”。狠抓范围覆盖,把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范围扩大到科级干部;狠抓整改提高,要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分析、严肃整改;狠抓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在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做到“三明确、六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明确一个工作目标,即以尽可能调动各个层面干部积极性为工作目标;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即公道正派、用人所长的指导思想;明确一个标准,即坚持德才兼备、干事创业的选任标准;坚持六项原则,即严格职数、充分酝酿、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正确导向和保持稳定的原则。

五是在从严管理干部方面做到“贯穿一条主线”。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

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任前公示、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完善干部考评制度,使考核工作真正考出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突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加强对重点干部、重点时期、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防之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随着年轻新同志的增多和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干部业务培训和教育的力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二是干部调整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监督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畅通干部“出口”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2、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我们将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拓展干部成长平台。我们将进一步为干部的成长提供制度保障,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活力,给想干事的人以机

第五篇:《那坡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工作汇报》

那坡县2010-2011年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自查情况工作汇报

中共那坡县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

2010年以来,我县在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紧紧围绕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以让党委满意、干部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规范程序、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我县2010-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满意度。2011年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满意度为94.49分,位列全区第37名,全市第3名,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我县2010年-2011年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一、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主要情况

(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高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晓率。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条例》和换届纪律的认识,增强对《条例》精神实质和换届纪律的把握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晓率。一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制作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发送换届纪律手机信息,展出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板报等

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条例》和换届纪律内容,形成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机制,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创新形式,加大对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定期或即时公布干部工作信息,特别是在每一次人事调整工作以后,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2010年以来,共组织召开3次干部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会上通报县委关于人事调整的原则,县委对调整工作的考虑、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对各个职位人选都进行详细的说明,不避谈不避讳。从通报会测评情况看,绝大多数与会人员都认为县委干部任用公信度高,较前几年的干部选人用人方式有了明显进步和改善。

(二)建章立制,出台我县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文件。2010年我县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制定出台了《那坡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1个规范性文件,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这21个规范性文件是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集成创新的成果,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全程制定了配套的制度、办法或规定,细化了每个程序的操作步骤,解决了我县历来没有自己干部工作制度的问题。制度体系框架的成形,使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阳光操作,规范运作,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我县将21个规范性文件下发至乡镇党委、各级各部门,让更多的干部群众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方面的程序规范和运作模式,自觉接受党内外各界人士的监督。在实际运用上,注重干部

群众的参与度,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当前,我县干部选拔任用二次推荐办法及常委会票决办法已形成常态化。2010年以来,我县共开展了三次公开推荐空缺领导干部工作,每次我们都将各个环节的情况适时地进行公开通报,干部工作从遮遮掩掩变为全程公开。

(四) 抓好换届工作,选准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一是严格程序,扩大民主,选好配强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2011年,我县通过全委会差额民主推荐产生乡镇党政正职人选,根据得票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并及时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经市委干部考察复核组复核后,再进行常委会和全委会投票表决,产生新一届乡镇党政正职人选。我县乡镇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经过组织部部务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充分讨论酝酿,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再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确保了乡镇领导班子配备的科学性和合理结构。其中:年龄结构:平均年龄33.2岁,其中35岁以下干部78人,占78.8%,30岁以下22人,占22.2%。文化结构:大专以上学历100%,其中大学学历43人,占43.4 %,研究生1名,占1%。性别结构: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为99人,其中男80人,占80.8%,女19人,占19.2%。党政正职平均年龄34.2岁,其中最大38岁,35岁以下11人,占61.1%;男16人,占88.9%,女2人,占11.1%,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有1名妇女干部担任;大学以上学历16人,占88.9%。每个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配备1名以上妇女干部。同时,我们注意选调生的培养和任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共配有选调生4人,其中正职1人,

副职3人;二是积极稳妥进行干部调整,促进干部合理流动。紧紧抓住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利时机,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合理调整,促进干部交流任职。2010年,我县共提拔9名正科级和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干部21人。2011年换届期间,共选拔调整干部263人,其中公开选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提拔干部31人,县直单位干部调整中提拔干部21人。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42人,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任职24人,县直单位之间交流66人,改任非领导职务16人。2011年12月,提拔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18人,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1人,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2人。促进了科级领导班子结构的优化和干部的合理科学流动。

(五)鼓励竞争,加大公开选拔力度,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2010年我县共有5个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实际开考3个职位,均成功招录,2011年,我县共拿出28个空缺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面向全县进行公开推荐,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人数近400人,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考察、差额票决环节,有24名同志成功招录并走上了领导岗位。另外,我县积极配合自治区抓好从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从优秀村干部选择乡镇公务员及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工作。两年来,我县共有2名村级党组织书记通过公考进入乡镇领导班子,3名优秀村干部经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二是重视推荐处级领导干部工作。2010年以来,全县共有1名被市委

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 9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市委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

(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2011年乡镇换届工作需要进行大范围的干部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前,我县均按要求将需要向市组部报批和征求意见的事项上报,报批的事项有: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12人,从事业单位调任的4人。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的事项有:破格提拔1人,换届期间,县直部门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109人,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2人。其他向上级征求意见的有:纪检监察班子调整6人,政法委班子调整1人,司法局班子调整3人,国土局班子调整1人。

(七)落实群众“四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2010年以来,我县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及任前公示等相关规定,通过有线电视播出、公示考察预告14次741人,任职公示10次88人,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

第六篇:《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接到《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后,区委对此高度重视,对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自查。现将我区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处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共335职,其中正处138 职,副处197职。目前全区共配备处级干部331人,其中正处136人,副处195人。区委直管领导班子共有68个。其中,街道办事处17个,镇乡5个,系统党委为5个,区直委办局41个。 2002年7月以来,区委先后调整班子177个,调整干部256人,其中,提拔处级干部93人。在提拔的干部中,正处级32名,副处级61名。 一、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 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后,道里区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结合道里区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突破 1、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区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区委常委带头集中学。 首先,常委会和中心组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条例》,付智君书记带头做专题辅导。每位区级领导都能自觉学习《条例》,用《条例》精神统一思想。其次,区委召开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部署学习贯彻《条例》任务,在“两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中,把《条例》作为学习检查重要内容,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来抓。区委还将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要求,纳入到区第八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之中,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今年,中央下发5+1文件后,区委立即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并扩大范围,吸收区二级班子党政一把手参加,区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作了中心发言。 二是组织发动全面学。 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哈市道里区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全区分区级、处级、科级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进行学习贯彻。区级和二级班子干部还将《条例》主要原则内容张贴在办公室,并充分运用墙报、展板以及村有线电视和无线广播网等形式大力宣传。 三是查找不足专题学。 在“党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中,区委分别召开了常委会、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公开查摆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政领导干部、老干部、民主党派等方面十几个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还先后五次下发1500余份涉及6个方面、40多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征询意见,并针对反映的干部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加以整改。 四是搭建平台活化学。 区委组织部围绕《条例》内容,编写了一套知识问答题,在全区二级班子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了《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同时,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条例》知识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条例》内容。 五是结合辅导系统学。 在2003年举办的两期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研讨班、三期二级班子领导干部进修班上,深入学习研讨了《条例》意义、内涵、具体规定等内容,区委组织部围绕主要领导如何贯彻执行《条例》进行了辅导讲座,全区二级班子和基层干部也都开展学习辅导活动,主要领导带头进行了学习辅导。 2、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紧迫感。 区委建立了三级贯彻执行《条例》责任制和区二级班子、专兼职干部三个层面的监督队伍,确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贯彻执行《条例》列入全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进行考评,出现问题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并作为考察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抓案例,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警示干部,结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中组部通报的郑元盛、张型鲁、郑泽生、马德等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危害,追朔根源,联系实际,提高对选任干部坚持正确导向重要性的认识,也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学习贯彻《条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 (二)以学习贯彻《条例》,在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和原则具体化上取得新突破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两年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区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重政绩,重“公论”,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在调整的干部中,主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条例》,能够顶住方方面面压力,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组织部结合“两风”和“树组织人事干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做“公道正派”组工干部大讨论活动,使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按照5+1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工作。两年来,区委调整二级班子一把手101人次,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强、能力水平高、善于驾驭复杂局面、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统带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了党政主要领导

岗位。另外,为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区委下决心把机关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向基层主干线倾斜和充实,有13名年轻干部配备到农村乡镇街道和经济部门任领导干部。为加快年轻后备干部的成长速度,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破格选拔了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调整配备教育局领导班子时,依据《条例》规定,大胆改革处级干部选拔方式,在多层面推荐的基础上,面向全区、面向全市进行了公开面试选拔,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干部导向。 2、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区委在贯彻《条例》的实践中,认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同时结合道里区发展实际,针对干部需求实际,在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重点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看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看干部是否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二是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区委在选用干部过程中,打破了过去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坚持看政绩和贡献,立体看、交叉看、全面看。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群众“四权”。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差额考核、考前预告、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选好人、用好人,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重台阶不唯台阶;重素质和实绩,不任人唯亲,真正体现党的干部路线。 (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严格程序把好“五关”上取得新突破 两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标准确定后,程序严格很重要,只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五关”,才能减少和消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保证选拔工作质量。 l、严把“推荐关”。 根据《条例》的要求,区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在去年民主推荐全区50个班子92名干部调整中,为充分体现推荐干部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全区组织了三个层面民主推荐。一是基层民主推荐。区委召开了二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会议,对民主推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在推荐结果汇总表上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区委组织部;二是区委组织部组织民主推荐。区委组成7个推荐组,由正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全区各二级班子进行民主推荐;三是区委组织集体推荐。召开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对现职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现岗位胜任程度进行了民主测评,对拟提拔正、副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中民主推荐。在整个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业、干成事业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2、严把“考察关”。 两年多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考察是准确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在严格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六个关键环节。—是注重考察组长政治上的可靠性。每次考察,首先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让优秀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考察的标准、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为了考察的真实和准确,我们实行了考前预告,发挥群众“四权’作用,试行了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办法,对全区5个班子拟提拔人选和后备干部按照1:3的比例进行了差额推荐,根据推荐结果,进行了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等方方面面意见,同时,结合干部考察还审计了4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是注重公正考察防止谈话范围的倾向性。在公选中,实行了“量化打分’的办法。一是量化民主测评结果。将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10个测评要素的评价意见,分别确定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规定出四个档次的分值范围。二是量化考察组意见。各考察组在充分考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署名打分的方式,对被考察人进行综合打分,汇总后形成考察组意见分。三是量化考察结果。将民主测评结果分、考察组意见分,按照5:5的权重比例综合计算形成考察成绩。考察过程中的各种量化成绩均以百分计,按权重系数折算后,计为总成绩。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四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我们都要制定《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战线,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实施考核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五是注重考察工作的经常性。我们把干部考察工作不仅限于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更注重日常考察和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在防“非典”斗争和“两风”建设教育活动,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跟踪考察,收到好的效果。六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到生活圈和交际圈,深入到社区进行考察。 3、严把酝酿关。 我们把酝酿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要的方法和程序。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在上区委常委会之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主要把住三个主要环节,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区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区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三是在区委常委会召开前,将拟提拔干部名单交区全纪检委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沟通,征求意见。 4、严把讨论决定关。 讨论决定在整个选拔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区委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

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区委常委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常委会上由组织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严把监督检查关。 几年来,区委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作为抓长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一刻也不放松。一是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两年来,在选拔的科、处级干部的工作中,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选任对象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二是把对《条例》情况的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区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干部选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首先,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制度。 《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旨在扩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拓宽选人知人渠道。探索了差额推荐、多层面投票推荐和推荐结果分析的办法。我们把多层面推荐的结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数,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于推荐票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后,一视同仁地列入差额考察人选,通过考察进行比较鉴别,好中选优。 其次,进一步健全了干部考察制度。 一是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度。我们将被考察对象、考察组成员、反映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区委组织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考察预告制”的实施,打破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在较大程度上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依据《条例》,遵循《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考察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了实行干部差额考察的目的和意义、差额考察的基本方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工作中实际遇到的情况,研究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三必差”和“三不差”的工作原则。“三必差”,即:对确定的后备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对拟提拔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对重要岗位拟提拔人选的确定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三不差”,即:对单位或部门较小、人员较少、条件不成熟的不实行差额考察;一个单位符合提拔条件人选较少的不实行差额考察;单位或部门虽然有部分人选符合提拔条件的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依据平时掌握,现实表现并不突出,工作业绩平平,不符合提拔条件,不实行差额考察,不搞丑小鸭与白天鹅做“陪衬”差额考察的做法。三是述职制度。在常规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我们要求被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汇报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这样不仅有利于群众比较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也有利于考察其基本能力。四是八小时以外考察制度。根据新时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新特点,我们把考核的触角延伸到了考察对象家庭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现实表现,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第三,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用制度。 一是常委会票决制度。按照省、市委要求,区委常委会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采用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书记和常委一人一票,每票效力均等,按得票多少决定下步的任免,真正体现了按多数人意见办事的要求。二是任前公示制度。我们对提拔的93名处级干部都按要求进行了公示。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进一步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改变过去选拔任用工作的“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防止了干部的“带病上岗”,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同时,我们将公示制引入后备干部的管理之中。打破以往后备干部不公开的做法,将拟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印发全区,接受群众的评价、监督。经公示后建立了260人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强化了干部管理与监督制度。 一是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通报制度。为及时掌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执纪情况,由组织部牵头建立了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纪委(监察)、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有关部门联系通报的工作制度。以解决长期困绕我们的“监督眼线狭窄、监督资源奇缺、监督方式落后、监督手段原始、监督效果不如人愿”的老大难问题。二是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根据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自觉接受各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聘请了10名德高望众的离退休老领导、知名人士为我区干部监督信息员,建立了信息员工作制度,在大规模调整干部、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时,都要邀请他们参加,征求他们的意见。三是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注意倾听群众对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反映,让群众监督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工作、作风以及廉政情况,并规范了群众上访接待、信件接受处理、登记交办、报结、反馈等相关制度,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

处。 (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扩大民主完善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认为,要使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理想效果,还必须建立制度实施的科学机制。 首先,试行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机制。 目前,领导干部产生的方式主要有选任制和委任制。我们认为:相对而言,选任制更为集中和直接地体现民主的精神。去年,区八次党代会后,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结构,为实现道里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建设一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区委根据道里区发展需求,确定了经济、城建和文秘政务三个类别10个副处级岗位,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这项工作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广泛组织发动,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区公布了条件,公开了岗位类别。三是严格程序,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即公开公选领导类别、数量及条件,公开报名结果、笔试结果、面试结果、考察结果、拟任人选和最后结果。整个过程都由区纪委同志全程监督。每个阶段结束后,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选出的10名干部在新的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区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其次,建立了民意的运用机制。 我们把民意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是在推荐干部上体现民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进行考察,民主推荐票不集中,群众公认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在考察干部上体现民意。在考察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不仅了解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还了解服务对象以及原工作单位的意见,使考察更加客观全面。我们还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提出提拔、交流、诫勉、降职等意见。三是在党委决策上体现民意。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时,认真分析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度不够、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不讨论;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任用;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对群众评价差、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降职或免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科学集中,慎重决策,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四是在教育干部上运用民意。我们还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考察情况,在领导同干部谈话时,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发挥民意结果对干部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三,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区关于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检查抽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基层党委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操作的干部任免,矫正不规范的操作。 第四,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各类报告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培训和教育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同志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岗位变化快,而培训的速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个别领导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干部政策、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还不甚了解。 二是干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分类考核的标准还没有规范起来。考察干部不称职和不称职界限不够具体。 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仍然是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还不够,有些社区对干部了解的情况还不多,或者是了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愿说,有些干部不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监督。 四是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还需要加强。《条例》中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因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比较模糊,缺乏衡量标准。有个别单位领导为多出干部,在群众中有意引导,还有个别单位由“组织”出面通融说情,统一口径扬美盖丑,想使并不十分优秀的干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干部得到提拔。这些单位的做法与正常的单位举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与党的干部路线根本不相容。 三、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发展型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专题进行《条例》讲座,对全区二级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和干部监督员普遍进行培训,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时,通过会议、简报、专题、经验交流和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2、加大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强对主要领导用人上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不断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加大监督检查《条例》贯彻执

行的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衡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干部监督部门和专业干部及监督员的作用,把干部监督工作与区委重要目标结合起来,进行专项考核,同时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和干部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巡视制度,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另外,对违反贯彻执行《条例》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理。 4、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力度。 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执行《条例》长效措施来抓,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省、市委要求,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条例》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察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设,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有力,使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哈市道里区委组织部 200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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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

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

1.领导干部把学习新《条例》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南县电视台、南县人民政府网、南县党务网等媒体,开辟学习专栏,通过交流互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将新《条例》印制成册,及时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记笔记、写心得、交流座谈等形式扎实抓好学习活动。将学习主体从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干部考察组成员,逐步辐射到全县党员干部,在全县充分营造学习新《条例》的浓厚氛围。

2.学习贯彻新《条例》精神的合力。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开展助推新《条例》的学习贯彻,以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带动本部门各项工作的纵深推进,重点将新《条例》学习贯彻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共赢。

3.新条例有五方面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新增“动议”一章,突出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加强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到最后的严格监督检查等四方面强化了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把关责任。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得票只作为参考,对公开选拔的范围进行明确,更加注重实绩、公认的用人导向,为那些默默无闻、埋头干事不事张扬的老实人解决了后顾之忧。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重完善干部原则、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努力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通过建章立制,把权力装进笼子里。【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

4.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今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一把手要带头学习掌握《条例》,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精通并熟练运用《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和熟悉《条例》基本内容。

5.把握好《条例》关于党组织领导把关、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以及“三个注重”、“一个用好”等制度创新内容,确保《条例》得到正确的理解领会和贯彻执行;要准确把握条例强调的从严管理要求、真正做到坚持标准要严、人选把关要严、遵循程序要严、执行纪律要严、管理监督要严、问责问效要严,切实把“严”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

6.每位组工干部必须自觉把学习贯彻宣传新《条例》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把握精神实质,尽快熟悉和带头遵守新《条例》,知晓新《条例》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干部科室同志更要作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表率,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带着思考学、融会贯通学,努力成为精通和熟悉新《条例》的行家里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新《条例》精神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新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用干部,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违规。切实维护新《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

8.领导带头学,一般干部主动学等学习制度,确保《条例在第一时间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真正得到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明确组织、纪检、人事等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及时组织本单位的全体干部在学习领会中要先行一步,在率先学、深入学上作出表率,吃透条例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并结合业务实际和工作职责,有针对、有侧重地认真研读,找准贯彻《条例》的切入点,把握落实《条例》的着力点,精心制定出贯彻落实的有力举措,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位。要求全体组工干部在熟悉原文,吃透精神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将学习《条例》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利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助推《条例》的学习贯彻,以《条例》的贯彻落实带动各项工作的纵深推进,确保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推进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共赢。【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文章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出自800 1em/normal arial; font-size-adjust: none; font-stretch: normal;">9.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规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条例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0.要牢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改进完善民主推荐,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同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11.在研读新《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权威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新《条例》的解读,把新旧《条例》进行对比,详细阐述了新《条例》的沿革脉络和变化重点,促使与会人员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

12.新《条例》是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指南和工作基础,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明确了为谁选人,按什么标准选人,以什么方法选人,靠什么监督选人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和操作性,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家要充分认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13.为了进一步加大新《条例》宣传学习力度,扩大新《条例》学习覆盖面,在抓好组织人事部门和重要职能部门学习贯彻的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实不走形式,真正做到各级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不断提高对新《条例》的认知度,为推动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奠定基础。

14.要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打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要加强《条例》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在全市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今年全市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5.把新《条例》的学习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各项要求,将新《条例》中的资格条件、考察内容、考察程序等新变化融入干部考察方案和选拔任用各环节中,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体系。注重与全县干部工作实际相结合,一方面,对2013年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结合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德的考察、强化年轻干部培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等作为今后干部工作的重点,切实提高学习新《条例》、贯彻新《条例》的实效性。

16.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用人标准、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刻体现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的重大问题,为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7.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深化对条例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具体规定的理解和把握。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遵循程序、严格执行纪律。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2014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上讲话材料群众路线800 1em/normal arial; font-size-adjust: none; font-stretch: normal;">18.要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认真,坚持从严,不打折扣,不开口子,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职责、按章办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

19.组工人事干部要高度重视新《条例》的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尽快成为精通新《条例》和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行家里手,为全面提升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学习领会《新条例》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各项规定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要求上来。要真正把《新条例》学懂、学透,不断提高贯彻执行《新条例》的水平,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真正把《新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去。要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落实《新条例》提出的要求。要在学习贯彻《新条例》过程中带好头,以自身的表率作用推动《新条例》的深入贯彻和有效落实。

21.新修订的《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重要思想制度结晶,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工作制度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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