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来源:论文 时间:2016-07-26 10:36: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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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一)
我国资产证券化投资实践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对策

我国资产证券化中的风险问题研究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措施

一、世界各国资产证券化的一般风险因素

(一)交易结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是通过建立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进行的,代写论文其融资的成功与否及其效率高低与其交易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其基本交易结构由原始权益人、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特殊目标载体)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从理论上说,只要参与各方遵守所确立的合约,该结构将是一种完善的风险分担的融资方式。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资产出售有着不同的法律和会计规定,这一方式将面临结构风险。具体包括:

一是交易定性风险。指根据相关法律,有关部门可能认为发起人与SPV之间的交易由于不符合“真实销售”的要求,而将发起人在破产前与SPV所进行的交易行为确定为无效交易,使破产隔离安排失效,从而给证券化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是收益混合风险。指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与发起人兼服务人的自有现金流相混合,导致SPV在发起人破产时处于一般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从而给证券投资人带来损失。

三是实体合并风险。指SPV被视为发起人的从属机构,其资产、负债与发起人的视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归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一并处理,从而给证券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产生于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的信用链结构。代写毕业论文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最依赖的两方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商、投资银行和代表投资者管理和控制交易的受托人。在合约到期之前或在可接受的替代方接任之前,任何一方对合约规定职责的放弃都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具体包括:【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1.承销商风险。承销是投资者对资产组合恶化采取的主要防范手段。例如,在应收款支持的融资中,承销商能直接以其支付行为影响有关潜在资产合约的执行。因为承销过程的中断不仅可能导致对投资者的延期支付,而且可能引起整个结构信用质量的下降。所以当应收款支持交易被结构化以后,承销商在招募说明书中应根据历史经验对拖欠、违约及索赔给出相应的说明。

2.受托人风险。虽然受托人的经营状况不直接影响由应收帐款组合所带来的现金流量,但它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资金收妥后的安全性以及该资金转给投资者的及时性。所以大多数交易有严格的规定,

按投资者的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状况进行控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投资者提供实质性保护,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不当的可能性,而这正成为造成风险的潜在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评级公司已经采取了附加措施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种潜在风险。

(三)可回收条款风险

发行人和持有者之间合同的条款之一是发行人有权在债券到期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券。如果在未来某个时间市场利率低于发行债券的息票利率时,发行人可以收回这种债券,并以按较低利率发行的新债券来替代它。短期赎回等于是由发行人在行使一种期权,以便按更为有利的条件对债务进行再融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提前偿还条款有三个不利之处:

首先,可提前偿还债券的现金流量的格局难以确定。其次,当利率下降时,发行人要提前偿还债券,投资面临再投资风险。第三,债券的资本增值潜力减少。代写医学论文以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为例,它属于固定收入证券的一种,但是却包含一个提前偿还条款。住宅所有者难以预料的提前偿还风险使投资者面临再投资风险,并使其原本的资产负债管理计划落空。

实际上,抵押担保证券的现金流动时间安排上的不确定性比公司债券和市政债券要大,因为行使提前偿还一笔抵押贷款的期权不单纯依赖于现行市场利率,它还依赖于每个房产主面临的特定经济和非经

济因素。例如,房产主遇到迁移或房屋转手时,可能会提前偿还贷款或者当房产主发现了对自己更有利的二次融资可能性,提前偿付也会发生。一般用存续期这一指标来衡量提前偿还。存续期是以各支付期的支付现值为权数对支付期加权平均,存续期缩短了则说明发生了提前偿还。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四)利率风险

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类似的各种风险,利率风险就是其中一种。具体而言,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与利率呈反向变动,即利率上升或下降时,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就会下跌或上涨。如果投资者将证券化产品持有至到期日,那么证券到期前价格的变化不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如果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出售证券,那么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资本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风险,也称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证券化产品市场上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证券价格对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取决于证券的特征,如证券的成熟、证券的息票利率、利息支付的频率、本金分期摊还的速度、债务工具当前的收益率、证券中含有的选择权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化产品的息票利率越高,其价格对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证券化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利率水平越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利率的变化就越敏感。

(五)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

按照Jack M.Guttentag的观点:银行具有低估甚至忽略以小概率发生的重大损失事件的倾向。按照该心理定律,忽视低概率、高损失事件,源于人的非理性。人们长期预测能力非但不能随证券化进程而提高,反倒有进一步短视的倾向,结果使金融市场存在更大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资金池的构建方面,要严格评估资金池的质量,警惕发起人将不良资产以良好资产出售,以防人们对风险资产定价仅依据对市场短期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低定价的可能,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的利润率曲线形成缺口,而且缺口不断增大,不仅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最终还可能引起金融危机。

同时,资产证券化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产生价格差。这种价格差的大小取决于市场正确识别证券化工具价格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需要时间来评价它的价值和风险。应该意识到新工具、新市场中的低定价问题是有代价的,因为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积累经验的成本,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会引起近期或未来的亏损。因此证券化等新兴市场上存在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市场要求利润率曲线的情况。总之,经验不足导致新产品在初始阶段定价偏低,该阶段大量风险积累起来的可能引发风险。

此外,证券化的风险还包括发起人回购资产的道德风险、发起人弱化对出售资产管理的道德风险、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风险等,这些风险处理不当,将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二)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风险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风险【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各国商业银行为了确保自身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和持续发展,纷纷推行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而改善了自身的经营情况。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可以分散发起人风险,却不能消除其自身风险。正是因此,近年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引发资产证券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本文分别综合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面临的障碍和风险,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字:商业银行 资产证券化 风险

前言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于20 世纪70 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世界金融领域最为主要的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之一,其使用非常普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所谓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流动性不足但具有未来现金流量的贷款或其他信贷资产包装成流动性强的证券,并辅以信用增强措施,通过证券发行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由于我国经济环境与制度等方面还不够成熟,我国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问题则更加突出。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现有的众多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过去旧的体制的原因,现阶段遗留下来许多问题,而要想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彻底的解决,要想使我国得商业银行在未来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银行资产证券化是很必要的。

存在缺陷:

1、资产支持证券的供给不足

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被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有良好的未来预期收益,要有未来持续的现金流量作为保证。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资产证券化的根本动机是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而这些不良资产信贷资产基本上是以国有企业负债及由此形成的企业资产形式存在,且多数是信用贷款,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因此,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不良信贷资产难以满足资产证券化的条件,甚至与资产证券化的质量要求相去甚远。

2、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

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公正、公平的信用评级可以为资产证券化提供充分的市场信息,促进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然而目前我国的证券评级业务运作很不规范,信用评估不细,信用评级透明度不高,没有一个同一的评估标准,缺少资质的从事信用评级的专业机构。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资产证券化发展缺乏法律规范与保障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牵涉到众多的交易主体,包括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机构投资者等,其交易结构复杂,必须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其运作。而我国现有的相关立法难以指导资产证券化的正常开展,同时缺乏资产证券化方面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对资产证券化的从业机构的组织形式、证券化资产的组合、收益的来源和分配进行严格的规范,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是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或主体对环境信息把握的不完整性而产生的行为或结果与主体事前期望发生偏差的情况。虽然资产担保证券是一种具有投资级别的证券,风险低于非抵押的公司股票。但是,由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不同的主体,过程复杂,加之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使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多样化、复杂化。

1. 基础资产风险

基础资产指的是那些现阶段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收入源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收益。一旦基础资产出现问题,投资者的利益就会受损。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的是安全级别不高的基础资产会努力寻求证券化机会,而优质的资产却被挤出,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出现“逆向选择”。2006 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2007 年8 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的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基础资产质量不佳。

2. 真实出售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关键“真实出售”,目的就是实现需要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其他资产风险隔离,实现真实出售的资产不受发起人损失和风险的影响。“真实出售”的问题复杂,而风险就存在于无法界定中。

3. 提前支付风险

提前支付风险是指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但不受惩罚。贷款人因许可这种提前支付的权力而承受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4.利率与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债券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对一个计划持到期的投资者来说,到期前那种债券的价格变化无关紧要,然而对于到期日前将出售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在购买债券后利率的上升,即意味着一次资本损失的实现。利率的变动趋势不但会影响抵押利率水平从而影响提前支付行为,还会随着抵押利率的变动影响投资者的再融资行为。

5. 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是一种经济运行循环往复的现象。经济周期包括衰退、危机、复苏和繁荣四个

阶段。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也来源于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经济复苏阶段,国家为了刺激经济,降低利率,大量贷款产生,证券化基础资产越来越丰富,证券化行为大量产生,风险也相对增加; 经济萧条时,各种危机纷纷出现。

6.法律和政策风险

各国法律都可能在债券期限内发生无法预测的变化,其带来的损益大小也无法估计。同时,法律本身也可能存在模糊性,可能导致投资者所依赖的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以与投资者理解相异的方式表现。

三、问题的解决方法及建议

1. 选择适合证券化的资产

如住宅抵押贷款,出口信贷贷款,国家基础设施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这些贷款在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中是属于正常类贷款,贷款具有可靠的现金流回收,而且由于贷款资信较高,其证券化后的信用评级也较高,可以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保证了证券化贷款的出售。

2.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入市限制

完善和发达的资本市场是证券化顺利推行的前提,因此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建立一个结构均衡合理,运作规范的市场,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同时需要政府改革现有的政策规定(详情可上查询),放宽对机构投资者,如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外国投资者的入市限制。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的充分发展,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推动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

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资产证券化的制度保障体系

我国应当结合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并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尽早出台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规,为今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还要修改《公司法》、

《证券法》等的有关条款, 使之与资产证券化相适应。

4.完善相关的会计和税收制度

在会计处理上,其处理原则直接决定资产证券化能否真实出售,牵涉到被证券化的资产和相关债务能否构成表外融资方式等。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对金融资产的证券化处理上基本是一片空白。另外,我国目前征税环节繁琐、税率负担过高,这增加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使其相对其他投资业务失去了竞争优势。建议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结合资产证券化本身的特性,尽快制定相应的会计和税收制度。

5.完善我国信用评级体系。

国内目前资质水平高、运作规范的信用评级机构较为缺乏,因此政府应继续加强本土信用评级服务机构的建设与规范,使其具备进行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条件。

6. 给予必要的政府支持与鼓励

为使资产证券化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的长期发展,政府应大力支持,针对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支持,包括提供一定量的财政担保、提供税收优惠等,以起到提高证券的信用等级及收益率等作用,这样做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又可以吸引境内外的大量投资者。其次,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的信托机构也可以采用先由政府出面组建的方式,或者是在政府担保的条件下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国有商业银行先行设立。

四、结论

资产证券化现已成为世界金融市场上最重要、最具生命力的创新之一,也代表着未来金融领域发展的总趋势。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但其风险依然存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正在开展,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障碍,也有很多风险因素的制约,需完善我国现有制度,吸收国外经验,吸取国外教训。使我国商业银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三)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与风险分析

  摘要:美国是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和兴起国,经过40多年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全球非常重要的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也由最初的住房抵押贷款一种演变为很多种,其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本文主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交易流程,并且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对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风险进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微观风险;宏观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交易流程分析
  目前,学术界对于资产证券化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简而言之为: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集中起来,重新组合成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流通的证券的行为。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要求至少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资产必须为缺乏流动性或者流动性较差,二是资产必须能带来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
  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应包含以下十个步骤:(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别目的机构(SPV);(3)发起人向特殊目的机构(SPV)出售资产;(4)信用增级;(5)信用评级;(6)发行评级;(7)发行证券;(8)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9)管理资产池;(10)清偿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1.资产证券化的微观风险
  资产证券化微观风险有很多表现形式,比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本文主要介绍微观风险中的隔离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法律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就是风险隔离,风险隔离在资产证券化风险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证券化资产不能与发起人或SPV的破产风险相隔离,那么发起人或SPV一旦破产,证券化资产将可能成为发起人或SPV的资产参加破产清算,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提前偿付风险是指借款人因种种原因在贷款到期之前,偿还其部分或全部借款;或借款人破产后其资产被拍卖偿债,从而造成贷款者的现金流量出现非预期性变化,导致其信贷计划遭到破坏的风险。法律风险包括欺诈风险、相关文件或证券失效风险、法律的不确定性和法律条款变化的风险等,属于非系统性风险。
  2.宏观风险
  (1)金融危机。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初始目的是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然而,受到利益的驱使以及在法律制度的漏洞下,资产证券化逐渐被过度利用和滥用,由此产生的风险也逐渐被放大,最终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2)通货膨胀。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经过结构化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但可被证券化的资产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正因为如此,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近年来迅速膨胀,达到了惊人规模。这些资产证券化的债券可以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一旦贷款成功,大规模的货币就会流向市场,最终,如此规模的货币增发必然导致严重的资产通货膨胀。
  (3)逆向选择。以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贷款金融机构为获得高利润,会降低信贷标准,这样大量不合格的贷款者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产生了逆向选择。证券化机构又将这些信贷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化,通过独特的风险隔离,再加上信用?级,使得资产支持证券结构变得很复杂,进而透明度降低,导致投资者对基础资产的价值、风险等信息了解甚少,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便成为获息的唯一渠道。于是投资者通过选择那些高收益的证券,使得高风险的次级抵押贷款盛行,再通过市场上反复的交易和买卖证券,风险得到不断的放大和传递,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控制的风险。
  (4)资产证券化的监管风险。资产证券化监管风险,是指政府或监管部门在监管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其它不确定原因而造成的各参与方损失的可能性。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经济损失和社会福利损失等。
  (5)资产证券化的道德风险。由于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发起人可能隐藏资产的负面信息和债券的交易风险,比如抵押贷款的款项可能是贷给了还贷能力很差的贷款者。另外,信用评级机构在“发行人付费”模式的激励下给予超出债券本身信用的评级,之后证券发行机构在没有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了产品的承销,放松了相关风险管理的要求导致资产的高风险转移给了没有充分信息的投资者。
  三、总结
  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既要从源头上对其进行控制,也要在其实施过程加强管理,比如在住房抵押贷款发放中,贷款机构要严格要求借款人的贷款标准,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质量,从而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在信用评级过程中要加强监管评级机构公正合理的执业;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过程中承销商要充分揭示证券的风险等等。在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上政府应该扮演重要的角色,政府在加强和完善监管体制、构筑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法律环境、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措施,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高 峦 刘宗燕:资产证券化研究.第1版.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
  [2]黄 嵩 魏恩遒 刘 勇:资产证券化理论与案例.第1版.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3]孙雅静:资产证券化一般流程分析.财税金融,2006.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四)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摘要】资产证券化已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得到广泛应用,对于金融企业分散风险、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及盈利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因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又累积了新的风险,特别是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爆发,进一步证实了资产证券化会通过激励机制的扭曲产生一系列潜在的风险。

  【关键词】资产 证卷化 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信用体制,它通过结构性设计和重新组合,将预期能产生稳定现金流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为可以自由转让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流通,一方面实现了担保制度与证券制度的完美结合,另一方面也有效拓宽了资本的投融资渠道,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了金融资产的风险,成为近40年来金融领域里最重大的变革之一。但是资产证券化在开放的金融体系中的流通,也会加速风险和危机的传播和扩散,加大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
  (一)定义
  指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二)分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证券资产证券化: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三)作用
  1.对于发行者来讲,转移和分散贷款风险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功能之一。银行通过向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将抵押贷款等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虽然风险在转移的过程中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掉,但可以在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担,实现最优的分配。同时资产证券化还可以扩大资产的流动性、便于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等。
  2.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提供了高收益的投资渠道、扩大投资规模、增加了投资品种。资产证券化一般是以超过一个基准利率的利差来交易的,满足了投资者对“基于利差的投资工具”的需求,从而达到投资多样化及高收益的目的。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其过程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根据风险的传递途径,资产证券化风险水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
  资产证券化使不同层次的信贷市场更紧密地相互依存,所以当风险出现时,也就更容易波及到优质市场。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者将初始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以及投资银行等众多投资者,投资银行通过各种创新手段将初始的证券化资产进行打包和重组,由此形成了证券化的平方和立方,这些产品被其他的投资者购买后,风险就实现了再次转移。随着监管的放松,这一过程会不断地衍生下去,风险也就在不断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被放大和扩散,积累了系统性风险。政府一旦为了抑制通货膨胀而实行货币政策紧缩政策,系统性风险就会直接转化为损失。
  (二)道德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使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了分离,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一些负责证券打包和发售的公司在购买抵押贷款后又把贷款资产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管理,还有债券评级机构,这些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激励机制使他们在提供各种专业服务时出现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
  (三)形成资产泡沫
  随着以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的发售,使得抵押贷款机构流动性大增,使得他们提供贷款的能力大大增强,大量的信贷资金就会随之流入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引起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攀升,形成巨大的价格泡沫。
  (四)导致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放大
  在次贷危机之前,由于经济过热,资产证券化因扩大流动性的功能为房市提供大量的资金,使房市出现过泡沫。但当经济过热导致通货膨胀抬头时就会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以此刺破价格泡沫,导致房价下跌,市场就会出现争先恐后的抛售现象,导致主要以房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的价格和评级下降,银行持有的证券化产品不断减值,证券化产品也渐渐地失去了销路,证券化产品扩大流动性的功能骤停。市场中又因为缺少必要的资金,爆发流动危机,引起经济过度下滑,最终导致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放大。
  三、国外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发行了多款信贷支持类证券。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内地信贷资产证券化陷入停滞。2012年5月,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首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为500亿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发展较慢,但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扩大,我国大力发展和培育金融市场迫在眉睫。如何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个金融创新产品,从上述国家发展历程的成功经验中可以带给我们许多借鉴和启示。
  (一)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建立高度开放的投资市场
  高度开放的投资市场是证券化的动因,便利的交易市场是证券化的前提。只有建立一个能够使证券交易的各方主体能够自由便利的进行证券买卖的投资市场,才能充分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在证券市场交易过程中,在尊重市场交易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不同功能。所以,建立高度开放的资本市场是国外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给我国的首要启示。
  (二)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建立成熟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它的成熟程度直接影响着其金融工具的发展程度,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也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如:证券市场规模过小,投资品种有限,制度不健全,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同时存在等。
  (三)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资本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证券化将各类风险划分得更为细致,每一项创新的背后都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作为保证。
  (编辑:唐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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