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教育局

来源:策划书 时间:2016-11-15 12:02:4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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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门县浦贝乡中心小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浦贝乡中心小学岗位聘用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玉溪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08]79号)及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易办发[2009]51号)、易门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易门县中小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易教发〔2010〕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原则为指导,坚持因事设岗和按需设岗,切实将我校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上,为更好地推行全员聘用制、实施岗位责任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实施绩效考核分配制提供依据和基础。

二、设岗原则

1、在按核定的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岗,不超编设岗。

2、按工作需要,因事设岗,科学合理设岗,精简效能设岗。

三、岗位聘用的条件

参加岗位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教育教学岗位(含教育行政管理)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任现职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7)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没有相应资格证的,只能聘任在本层级的最低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4年及以上。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2年及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在核定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现有实际人数计算。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5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3年及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在核定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现有实际人数计算。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1年及以上。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

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在核定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现有实际人数计算。

(9)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每一层级的首聘,只能受聘本层级的最低等级,现已超结构比例限额聘任的只能聘在本层级的最低等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四、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按照岗位等级职数聘用,允许空岗,宁缺勿滥;

(二)各岗位所聘用的人员必须在编在岗(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借用人员、因公受伤治疗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视为在编在岗);

(三)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原则: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个人档案最原始的记载出生时间为准)教师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2、在罗台旧小学、草箐小学、水塘小学工作的教师在同一等级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3、从外乡镇调入浦贝乡中心小学的一级教师,聘用在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二级教师聘用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4、若出现以上所有条件相同,则优先聘用教龄长的,若教龄还相同,优先聘用履现职年限长的。

(四)岗位聘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2年的教职工,主要重视现实的工作业绩,同时兼顾过去取得的工作实绩,对爱岗敬业并在多年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可聘用在本层级的较高等级岗位。

五、岗位聘用考核计分办法

为保证岗位聘用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量化打分,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在同一层级中的不同等级。

每位应聘人员满分为100分,其中资历(教龄、任现职年数、学历等)占50%,教学业绩占40%,其它业绩占10%。

(一)资历得分。(50分)

1、教龄:每年计1分。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用年减去开始任教年(间隔年除外)所得的数字为准,如1964年生,1983年开始任教,其教龄为2015-1983=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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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现职年限:每年计0.5分。计算办法:以岗位等级聘用年减去现职聘用年所得的数字为准,如1964年生,2004年已聘为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年限为2015-2004=11年。

3、学历:满分为5分。小学教师中师及以上为合格学历,合格学历记5分,不合格学历记3.5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教师不合格学历按合格学历计算)。

个人得分

资历得分=——————————×50

本单位该项最高得分

(二)教学业绩得分(40分)

为保证对每位教师的公平,教学业绩(学年末统考,完成教学指标质量得分)取近三年的平均成绩。每学年教学业绩得分计算如下:

1、教学业绩质量得满分的记40分。差1分的扣1分,得39分,差2分的扣2分,得38分……以此类推(此项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从外乡镇新调入浦贝乡中心小学的教师,若当年没有参加浦贝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职(绩效)考核的,工作实绩根据原学校的教学效果排名进行量化:根据所任年级班级数划分为三档,前三分之一名次为第一档记40分;中间三分之一名次的为第二档记35分;后三分之一名次的为第三档记30分。若不能提供教学效果排名的,一律按第三档记30分。成绩在浦贝乡中心小学的按实际得分记分

3、因工作性质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其业绩的评分办法是:

(1)中心小学行政、教导处人员:①若县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教学核算,完成指标得满分40分;差指标1分,扣1分;以此类推。②若县教育局未

下达指标,按照县教育局学年末组织考核结果进行核算,获县教育局考核二等奖及以上的得满分;二等奖以下的扣2分。

(2)近三年,外出交流、借用人员的工作业绩得分,每年按照全乡同一岗位级别教师业绩的平均分记分。

个人得分

教学业绩得分=——————————×40

本单位该项最高得分

(3)教师在学校后勤岗位的按照后勤岗位考核的得分×50%记分。计算时:

个人得分

后勤人员工作业绩得分=——————————×40

本单位该项最高得分

(三)其他业绩得分。(10分)

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项荣誉加分主要指以下几种,以证书和奖牌落款时间为准,同一年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1、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综合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市(厅)级1.5分、县(处)级1分、县教育局(乡镇级)0.5分。

2、学科带头人(以证书为准,非任教学科不计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镇级0.5分;骨干教师(以证书为准,非任教学科不计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乡镇级0.5分。

3、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竞赛、评选活动,按下列方法进行计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乡镇级0.5分。

4、论文、课件、教学设计获奖: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3分。发表的论文按照刊物的级别计分。

(以上1-4项得分合计不超过该项总分)www.fz173.com_易门县教育局。

教职工加分项目的原始凭证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交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加分。未按时提交的,视作无效加分凭证;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本次岗位聘任资格。在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的过程中,凡涉及到教师得分、加分的原始的数字材料或表格,都必须有相关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的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形成学校岗位聘用的档案材料,办理岗位聘用时连同聘用报告统一报县教育局、人事劳动局干部股审核备案。

(四)以下人员给于适当加分。(近三年)

1、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以上(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每学年加0.5分;

2、群团组织负责人及村完小校长、主任、办公室主任每学年加0.3分;

3、班主任每年加0.3分,其他教师每年加0.2分。

六、聘用程序

1、成立中心小学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制定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公布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和浦贝乡中心小学的岗位使用情况。

2、个人申报:教职工个人向学校写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向学校提供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

3、量化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情况组织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按本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计分办法分别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和工勤岗位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分数的高低分别对高、中、初级职称教师、技术工、普通工依次排列,根据教育、人事部门共同核定的岗位等级职数确定教职工岗位聘用拟聘等级,将各个岗位聘用拟聘用等级人员、基本情况和考评的各项分值,向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

5、学校聘用。

对各个岗位聘用拟聘用等级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任(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中心小学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许增和 乡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李伟宏 乡中心小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

成 员:法长荣 乡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杨永春 乡中心小学教导副主任

邓小飞 乡中心小学教导副主任

各村完小校长(园长)

易门县浦贝乡中心小学

2015年11月

【二】:易门县浦贝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职

浦贝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职(绩效)考核办法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学校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建立健全更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惩劣”的原则,保证教职工履职考核(绩效奖)办法能客观、全面地评价教职员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学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有关实施意见及《玉溪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玉政办发

[2009]21号),《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高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乡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全面性原则: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适当突出工作实绩的占分比例。

2、岗位性原则:坚持设岗定职、岗职酬的统一,无岗、拒岗不考核,对学校管理岗位定岗定酬。

3、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原则;对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作平均发放,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4、公平、公正性原则:学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考核过程中,以教师实际工作为依据,不得出现徇私舞弊情况。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

浦贝乡中心小学经学校聘用,双方签定聘用合同的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四、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指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数扣发的绩效工资总量。

五、教职工履职(绩效)考核量化标准及相关要求

浦贝乡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职(绩效)考核量化标准由六大块组成,既有对教职工本人履职的考核,也有对学校管理方面的考核,目的是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建立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集体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考核标准分200分,其中师德师风(A项)10分,工作纪律(B项)10分,教育教学过程(C项)35分,教育教学业绩(D项)45分,中心小学对村完小考核(E项)40分,村完小(幼儿园)对教职工管理考核(F项)60分。

(一) 教职工履职(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A】职业道德(10分)

A1: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2分)。若出现违背的,此项不得分。

A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良好、品行堪为表率(2分)。若教职工之间发生争吵,打闹一次扣2分;工作中相互扯皮一次扣1分;损坏、占用公物一次扣1分;做有损于教师形象的和学校声誉的言行一次扣2分。

A3:热爱、关心学生(2分)。若出现讽刺、挖苦学生一次扣1分;体罚一次扣2分,可连续扣分;因教师因素,出现学生流失1人次或教师不让学生参加考试(包括冒名顶替的)1人次扣6分,并负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流失2人以上者取消奖励资格,履职考核以基本合格处理。

A4:廉洁从教(2分)。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私自收费,搞有偿家教,组织、购买、推销教辅资料的每次扣1分。违者经有关部门查处或媒体曝光视情节扣1-2分。

A5:团结协作(2分)。同事间不团结协作,和谐相处,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实扣1-2分。

(注:在本项中若其中某一小项的分值不够扣,可考核得负分,最后在总得分中扣出。)

【B】工作纪律(10分)

B1:考勤管理(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有关事项按规定继续执行。

B2:安全管理(5分)。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若出现教职工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分。

【C】教育教学过程(40分)

C1:课程实施过程(2分)。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作息时间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按时上下课,发现违反规定一次扣2分,此项不够在其他项中扣。 C2:备课(4分)。按浦贝乡心小学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得分村完小考核占40%中心小学考核占60%。

C3:上课(8分)。努力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优化教学过程,认真上好每节课,提高课堂效率。按浦贝乡中心小学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方法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记8分,合格的记7分,基本合格的记6分,不合格的记5分。

C4:作业(6分)。按浦贝乡心小学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得分村完小考核占40%中心小学考核占60%。

C5:检测(2分)。按浦贝乡心小学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得分村完小考核40%中心小学考核占60%。(学前教师无检测一项,此分加入“作业”一项考核)

C6:听评课(5分)。教师要积极主动听同学科教师的课,并认真填好评课意见,和讲课教师做好课后交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村校长、主任不少于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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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教育科研(8分)。承担各级安排的研讨课、示范课、公开课、讲座任务;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教研活动,有记录、体会或反思;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县级以上奖;认真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记录表;优化教学手段,积极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提高教学效率,每位教师每学年提供公开课1—2节。

C8:音、体、美、信息技术测评(5分)。严格按照各科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上好每节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期末中心小学按照《浦贝乡中心小学音、体、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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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学科教学效果测评方案》,对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进行统一测评和抽测,即为此项考核得分。未上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此项得分按照本村完小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测评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D】教育教学业绩(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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