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面试

来源:唐诗三百首 时间:2018-09-14 0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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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面试(共9篇)

法院书记员面试(一)

书记员,就是法院里的书记员,正确的英语翻译是什么?

court clerk 或者clerk of the court 都对!
Wikipedia
English - Free Encyclopedia
Court
clerk
A court clerk or clerk of the court is an occupation
whose responsibilities include maintaining the records of a court.
Traditionally the clerk also was the custodian of the court"s seal,
which is used to authenticate copies of the court"s orders,judgments and other
records.
In the United States federal court system,the Supreme
Court and each District Court,Court of Appeals,and Bankruptcy Court
has its own Clerk,appointed by the judges of the court.The Clerk is the
custodian of the court"s records and also has responsibility for collecting fees
and other deposits of money made with the court.No judgment of a U.S.court is
effective until it is signed by the clerk and entered on the clerk"s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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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clerk
法庭书记员 [法] 法院书记官
[法]
新世纪英汉科技大词典
court
clerk
法庭书记员;
法院书记官
英汉法学大词典
court
clerk
法庭书记员
,法院办事员,法院书记官,法院文书

法院书记员面试(二)

关于法院审理的事宜
事情如下:
我是原告,法院传票写于某日上午9点30分到法院开庭,于是我9点20分就到达法院等候。
9点30分时,书记员到了,但是法官没有来,书记员也没说开庭或者不开庭,于是我们继续等候。
约9点50分左右,法官来了,于是开庭。
但是此时被告未到。
法官对此并没有多说,于是让原告将手上的证据呈上,并作说明,书记员在一旁做记录。
约10点10分,被告敲门进法庭,法官没说不让进。(此时原告还在举证过程中)
来者为被委托人,因没有委托书,所以不让作为被告坐在被告席上,法官让其作为旁听。
法官让原告把所有的证据一一举证结束后,法官说让被委托人将委托书等资料补齐后,再商议下次开庭时间。
最后开庭结束,我们各自回家。
问:
1、传票上写9点30分到法院的意思是开庭时间么?
2、假如传票上写的是9点30分为开庭时间,那请问被告迟到约40分钟该怎么处理?
3、因来者是被委托人,但没有委托书,也就是不能作为被告,也就等于被告没有前来,又该怎么处理?
苏州地区

1,传票上的9点30分代表到庭时间,传唤事由写明的是什么就是什么,比如:调解,开庭,听证,谈话等。但按照你表述的情况来看,传唤事由应该是开庭。
2,被告未按传唤时间到庭,法院将按缺席审理处理并作出判决。
3,被告的委托人没有提供委托手续,法院不让其参与审理是对的,法院将在审理后直接作出判决。
如有帮助请采纳!

法院书记员面试(三)

法庭审理中,有权决定公诉人的书记员是否回避的主题是
A.审判长 B.人民法院院长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

A.审判长(为主体)!

法院书记员面试(四)

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问题,望求解答! 即书记员李某的回避应该由法院院长决定还是检查院院长决定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答案应为D。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该法第31条规定了: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因此公诉人的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检察长决定。

法院书记员面试(五)

assistant和clerk的区别

Clerk 的意思如下
noun
1.a person whose job is keep the records or accounts in an office,shop/store etc.职员;文书;记录员;an office clerk 办公室职员
2.an official in charge of records of council,court ,etc.(议会、法院等的)书记员 the Town Clerk 市政府书记员;the clerk of the Court 法院书记员
3.通常用作 sales clerk 意为 售货员
4.通常用作 desk clerk 意为 柜台接待员
Verb .to work as a clerk 当职员(或文书、书记员)
Assistant
A noun
1.助手、助理 My assistant 我的助理
2.shop assistant 售货员
3.助教 相当于 tutor
B adj
1.助理的;副的
the assistant manager 协理
assistant professor 助理教授

法院书记员面试(六)

法庭上有什么人.(如审判长)每个人负责做什么的

  简易法庭有审判员1人,原告及原告代理人1-2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1-2人,还有第三人
  合议庭有审判长1人,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2人,原告代理人1-2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1-2人,还有第三人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法院书记员面试(七)

英语翻译
原句是I want to a court reporter
i want to be a court reporter
【法院书记员面试】

court reporter
(法庭)书记员
你那句原句也有毛病
要么是I want a court reporter (我要一个书记员)
要么是I want to be a court reporter (我想成为一个书记员)【法院书记员面试】

法院书记员面试(八)

法庭的组成部分和审理案件的过程
谢谢

法庭上有六拨人,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或独任庭,书记员,法警,公诉方或原告方,被告方,旁听人员,要是重犯,说不定也有武警押着.
关键是合议庭或独任庭了,在不同诉讼里,如何组成是不同的.
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就是独任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或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五,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案件,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而且,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要指挥诉讼,但评议时与其他法官一样只有一票权.其他的审判人员,审判员就是法院里的专职法官,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吸收共同参与审判的非职业法官,可以来自社会个阶层,在审判中与法官同权,是为了使审判平民化,民主化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较粗,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只要是单数就行,但我也没看过有超过三个的.简易程序仍是用独任庭.
行政诉讼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没有独任庭.
至于审理过程,三种诉讼虽然各有其特色,但大致也脱不了这几个程序:
!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采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锋相对,是整个审理中最精彩的部分.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民案).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
6当庭宣判(很少这样)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敲法锤,退庭!

法院书记员面试(九)

二审,在线等啊!
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刘河江确实是刘满仓的弟弟。
上例中,如果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对该案由作出新的判决,此时当事人可否再次上诉?
A.王东彪可以上诉,但刘满仓不可以上诉
B.刘满仓可以上诉,但王东彪不可以上诉
C.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上诉
D.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上诉
上例中,如果王东彪可以上诉,他再次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时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C.由于该案已经重审,不能再发回重审
D.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不能改判,只能发回重审
△ A市化工厂与该市政府发生纠纷,化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市政府赔偿化工厂损失1万元。市政府依法提起上诉。请问:
1.化工厂与市政府的纠纷是否可能作为民事案件处理?
2.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应当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其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上例中,化工厂起诉时,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因而裁定驳回起诉。化工厂提起上诉。问:
1.该化工厂对该裁定能否提起上诉?
2.如果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那么其可以如何处理?

1、D 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重审适用的仍然是一审程序,任何一方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
2、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3、可能
4、裁定中止审理,告知化工厂另行起诉。
5、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民诉法》第140条
6、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民诉法》第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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