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来源:创业资讯 时间:2018-12-03 08: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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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共10篇)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一):

如何理解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的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费分成的暂行规定》规定:“基层工会分成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省、县(市)两级工会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各留多少由省、市、自治区总工会决定;上交全国总工会百分之五”(2004年全总对此进行了调整:“鉴于2001年新修订的《工会法》已明确规定,基层工会不再承担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据此,从2004年起,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由原规定不少于60%调整为不少于40%。具体比例,由各省级工会(含铁路、民航、金融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产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这个分成制度也只是适用于依法收取的“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完全不属于“工会经费”范围,何来分成?自愿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的单位从财务上讲确实有“应收账款”,至少是60%那部分,但相关工会真敢按呆账处理,把60%应付款抹掉的话,一告一个准。再说了,这笔钱按全总的规定是分给“基层工会”的,用人单位都没有“基层工会”,怎么做账啊?转念一想,《办法》又没规定一直没工会的该如何处理,不就是只要不建立工会就不会有这事了么?恍然大悟!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二):

工会强制征收工会筹备金没有法律依据
一、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建工会不是企业的责任,强行要求企业建立工会是行政乱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这种解释属于偷换概念。


工会法第三条十分明确,参与和组建工会是职工的一项法律权利,不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只要不阻挠和限制就履行了责任,并没有组织职工建立工会的义务。

不论是《工会法》还是《省<工会法>实施办法》,都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组建工会。
也就是说,“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充其量可以说是“哪些单位的劳动者有权组建工会”。

在对上级工会的授权上,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请注意用词是“可以”而不是“有权”,是“帮助和指导”而不是“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职工自愿和民主集中两个原则不能违反,工会组建程序不能违反。
因此,另外一层含义是,如果职工并未提出或者不愿组建工会,就等于职工自愿放弃权利,上级工会不能组织职工或强迫职工,更不能强迫企业组织职工建立工会。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条适用的是阻挠员工组建工会的企业,以及阻挠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企业,而不是“拒不组建工会的企业”,也就是说,只要职工提出并经职工大会通过形成正式意见,企业未反对、未阻挠企业就不违法。
  

  
  二、要求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无上位法依据,属行政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此条款规范的只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并没有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规定。
  收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77号

总工会称依据的是《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

一、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建工会不是企业的责任,强行要求企业建立工会是行政乱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这种解释属于偷换概念。


工会法第三条十分明确,参与和组建工会是职工的一项法律权利,不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只要不阻挠和限制就履行了责任,并没有组织职工建立工会的义务。

不论是《工会法》还是《省<工会法>实施办法》,都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组建工会。
也就是说,“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充其量可以说是“哪些单位的劳动者有权组建工会”。

在对上级工会的授权上,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请注意用词是“可以”而不是“有权”,是“帮助和指导”而不是“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职工自愿和民主集中两个原则不能违反,工会组建程序不能违反。
因此,另外一层含义是,如果职工并未提出或者不愿组建工会,就等于职工自愿放弃权利,上级工会不能组织职工或强迫职工,更不能强迫企业组织职工建立工会。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条适用的是阻挠员工组建工会的企业,以及阻挠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企业,而不是“拒不组建工会的企业”,也就是说,只要职工提出并经职工大会通过形成正式意见,企业未反对、未阻挠企业就不违法。
  

  
  二、要求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无上位法依据,属行政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此条款规范的只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并没有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规定。
  收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77号

总工会称依据的是《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三):

请问“工会经费”是属于“管理费用”还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中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不过一般实务中计入管理费用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四):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最新提取比例是多少?

按工资总额的2%和2.5%计提.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五):

会计题目,答案不知道怎么算出来,求详细分析谢谢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支出的工会经费为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是( )
A、14万元 B、2.5万元
C、2万元 D、5万元
【答案】:C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公告[2010]24号)
本题经费支出超过了(5%-2%)3%,即3万元不得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须调增;
准予(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 即2万元, 选C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六):

下列费用属于管理费用的是( )。 A.借款利息 B.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 C.业务招待费 D.工会经费

【答案】BCD
【解释】选项A计入财务费用,选项BCD计入管理费用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七):

劳动者工资单上的‘工会会费’是咋个计算的?有什么扣款依据?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八):

某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利润为200000元,已按2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50000元.税务机关经查有如下问题:全年销售收入为4000000元,招待费支出为60000元;实际列支职工工资800000元,列支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150000元;向其他企业借入周转资金100000元,年利率10%,同期银行利率为5%.
要求:指出问题并加以说明,计算应补缴的所得税?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标准一60000*60%=36000元,标准二4000000*0.5%=20000元

孰低原则,纳税调增60000-20000=40000元

2、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标准800000*(14%+2%+2.5%)=148000元,纳税调增150000-148000=2000元,

3、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借款费用纳税调增100000(10%-5%)=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40000+2000+5000=247000

应纳企业所得税=247000*25%=61750元

已纳50000元

4、应补企业所得税=61750-50000=11750元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九):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B内部退养个人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C个体的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D集体所有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股息

多选: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B内部退养个人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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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十):

下列各项中,应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有( )。
  A、支付的工会经费
  B、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
  C、为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D、为职工无偿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ABCD\x0c以上四项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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