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来源:安全管理常识 时间:2016-07-26 09:29:54 阅读:

【www.zhuodaoren.com--安全管理常识】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一)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 重庆 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幼儿

1996年12月9日上午11时许,重庆市开县长沙镇唐术兰3岁零10个月的幼儿张然峰从镇中心幼儿园放学回家。眼看儿子快放学了,仍忙得脱不了手的唐术兰再次叫弟弟唐宏江去幼儿园接小然峰。途中听人说学校已经放学了,唐宏江便三步并作两步飞快地朝幼儿园跑去。幼儿园已人去楼空,唐宏江眼看姐姐和姐夫整日以泪洗面,茶饭不进,常常也泪水涟涟地自责:"11点 30分放学,我11点钟就去幼儿园,哪料到老师将孩子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就不管 了……该园班主任谭万翠将3岁多的张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却径直回家。

案例2 潮安县 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案例3 家长未与老师交接 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4 孩子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某农村幼儿园,考虑到农村家长整日在地里忙活,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孩子入园,离园的路上不安全,便实行了教师代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吴姓家长认为幼儿园想以此收取费用,而且自家离幼儿园很近,只隔一条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让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儿园教师警示家长,孩子年龄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万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吴某对幼儿园教师的话不以为然,未加理会。一天吴某的孩子在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于是吴某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吴某指责幼儿园没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约定,并否认幼儿园曾对他有所警示,幼儿园虽据理力争,但因为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不得不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案例5 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到游乐场。每件大型玩具由一位工作人员维护安全。园长仔细看过后,提出有几件玩具只有一人看护是不够的,但娱乐公司的老板说没有问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二)
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三)

By 童心似小鸟 发表于 2008-2-7 8:53:00

推荐

案例24 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 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 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 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 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 北京 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 河南 巩义市 房屋倒塌 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 河南 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 义乌 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 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 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 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 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去年9月19日,7岁的李亮亮放学后来到金水区百慧幼儿园,领走了在这里上

学的4岁的弟弟李星星。兄弟俩没回家,而是来到了附近某中专学校院内一个池塘边玩耍,不幸双双溺水身亡。李家父母遂将百慧幼儿园和某中专起诉到法庭,认为幼儿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百慧幼儿园在幼儿接送过程中,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走4岁的弟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 案例32 家长未与老师交接 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3 仙居县 幼女放学无人接送出车祸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幼女因无人接送于放学路上遭遇车祸丧生,幼儿园要不要为此事负责 在经过严格的审理后,仙居县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没有关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协议,小孩放学后一贯由其自行回家;幼儿园的工作,服务项目里也没有接送小孩回家的义务,也无专项收费,且事故发生在幼儿园放学后,所以对事故的监护上的次要责任应由家长负责;拖拉机主明显违规操作,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34 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到游乐场。每件大型玩具由一位工作人员维护安全。园长仔细看过后,提出有几件玩具只有一人看护是不够的,但娱乐公司的老板说没有问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三)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未成年人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使未成年人处于幼儿园的管理之下,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此外,根据这一规定,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因此,那种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即使萌萌的父母把萌萌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但是,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不管萌萌是在园内还是在园外,萌萌的监护人仍然是也只可能是萌萌的父母。

案例2:

幼儿园里,大(四)班的幼儿户外散步结束后,陆续进入到午睡室准备午睡。一个男孩在自己的床上,边脱衣服边蹦跳,一不小心,摔倒在床上,左边的耳朵边被床的护板撞伤了,裂了一个小口子,流出很多血。男孩大哭起来。当班老师发现孩子出事了,立即打电话给园长和保健医生。园长接到电话,火速来到班上,保健医生又仔细地查看了孩子的伤情,对伤口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处理,随即带着男孩去医院治疗。同时联系了家长,请医生通过电话向家长说明了处理的方法:药物治治疗或缝针。家长接受了医生的建议,选择在男孩的耳朵裂口处缝两针的治疗方案。随后,园领导和当班老师又带着营养品到幼儿家中进行探望,并向家长说明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家长表示理解,友好地接受了园方的诚恳歉意,最终事件得到了解决。 案例3:

幼儿园的户外场地,一位幼儿在自由活动时和同伴追逐奔跑,跌倒在地,牙齿被磕松动,满口是血。意外发生后,园方带幼儿迅速前往一家知名大医院就诊,伤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医生为幼儿受伤牙齿按上护套。园方承担了治疗的费用,并且根据医生说的受损牙齿一段时间内不要咀嚼硬的食物的建议,专门为这名幼儿制定了单独的营养食谱,为他提供松软可口、方便咀嚼、易消化的饭菜和点心,带慰问金到幼儿家中探望。刚开始,家长非常气愤,态度很生硬。一周下来,渐渐地感受到园所真诚、细致、暖心的服务,舒展了眉头„„

以上叙述的两个案例真实地发生在我园,把它们呈现出来给大家,以例警示:幼儿园肩负着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重大责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三到六岁的入托幼儿一般是早上被家人送到幼儿园,开始一天的集体学习、生活和游戏,下午再被父母接回家。还有很多寄宿制幼儿园,入托幼儿直到周末才能回家。因此,幼儿园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提高教师和保育员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的意识,就幼儿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问题进行慎密的考虑。当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时,我们也不要遮掩、逃避和恐慌。只要理智地面对,冷静真诚地处理,制定解决方案,意外事故就会得到较好的解决。同时,事后认真分析发生意外事故的起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极预防类似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四)
试论幼儿园安全事故成因

摘要: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幼儿因生理和心理都尚未成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幼儿的身体造成伤害,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不幸,也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重大的创伤,本文从教师、幼儿、家长、环境创设等方面着手,分析了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关键词:幼儿园安全事故 成因 预防对策



  对于幼儿园安全事故的界定,教育界主要有以下几种:幼儿园意外事故是指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活动或者在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中,造成在园幼儿人生损害的后果。这一界定认为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范围,仅涉及幼儿园管理的地域范围,没有涉及到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范畴。有一种更为全面的观点是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事故,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也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发生的人身伤害。
  一、教师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1.教师不负责任,擅自离职
  原因分析:案例中的事故是由于教师责任感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对幼儿照料、关怀和
  爱护不够,擅自离职所致,是可以避免的。目前幼儿园中的大部分安全事故都是由教师责任感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粗心大意造成的。
  2.教师缺乏照看幼儿的经验、技巧
  原因分析:案例中教师未能深入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善于积累经验,对于平时运动量小的幼儿未能给予特殊的关心和照顾,这是引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现在幼儿园中,教师与幼儿的比例严重失调,需要教师在平时多积累一些经验,多学一些技能、技巧。
  3.教师体罚幼儿
  原因分析:案例中程老师以对孩子严格要求为借口体罚林林致伤,属于违法行为。程老师一律强求幼儿,不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只注重知识的传授,不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幼儿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1.幼儿的生理和心理机能发育不完善和生活经验少所致
  原因分析:
  (1)案例中的小湛因完成了任务有点兴奋,却未意识到教室中也存在安全隐患,再加上幼儿平衡能力差,动作反映不够灵敏,是导致案例中小朋友因绊倒致重伤的主要原因。幼儿动作控制能力差,生活经验缺乏,受教育水平低,对特定情景中的潜在危险预见不足,易冲动,因此幼儿期容易引发事故。
  (2)幼儿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发育不完善,动作的协调性差,平衡能力差,反应不够灵敏,虽然有时已觉察到危险,但未能及时反应和有效控制,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是非判断能力差对危险情景的认识不足。有的幼儿很难意识到电源插座有危险等现象。
  2.幼儿自身的疾病
  有的安全事故是由于幼儿的身体状况引起的,幼儿本身就有疾病,但在教师不知情的情况下,未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和针对性的救治。
  三、家长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1.家长隐瞒幼儿的疾病
  原因分析:案例中的此类事故是由于家长未向幼儿园说明幼儿的疾病,教师又未知情的情况下引起的,医生已将幼儿的病情告知家长,但家长未履行监护和照顾职责导致事故的发生,是家长的过错行为导致的。
  2.家长过度保护幼儿
  有的家长将小檫伤、小刮伤、被蚊子咬、虫子叮;还有同伴的随便一点抓伤,都作为幼儿的安全问题提出来。使教师提醒吊胆,加重心理负担,导致教师在活动中如履薄冰,过度保护幼儿,而这种过度保护幼儿的结果,使幼儿缺乏应有的生活经验,反而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创设存在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
  这类事故在幼儿园发生频率较高,幼儿园内的各种设施存在着诸多隐患,必须引起幼儿工作者的足够重视。
  1.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标准
  案例中的此类事故在幼儿园时常发生,楼梯未固定牢,活动场地太滑、太坚硬、不平整,台阶过高或栏杆过窄,有的大型玩具是铁制的,幼儿在活动时一不小心就会碰到。有的生活物品放置不当,太拥挤、太高,幼儿拿取时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活动室的桌椅、柜子设计不合理等也会引发安全事故。
  2.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
  有的设备、设施(如大型玩具、滑梯等)陈旧、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但幼儿园又未能对园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当时确实没有安全隐患,但时间长了就会存在安全隐患。
  五、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引起的安全事故
  1.接送制度不完善,应对措施不得力
  (1)案例中的这类事故是由于接送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造成的。有的幼儿教师不认真落实接送制度所致,案例七中的“冒名”叔叔也能把幼儿接走说明该园的接送制度确实存在问题;有的是因为接幼儿的时间已超了,但家长却迟迟未来接,教师就把幼儿丢在路口;有的是家长未与教师交接所致;有的是幼儿未被接走,而教师却告诉家长接走了(幼儿不知跑到哪里了,教师以为是幼儿已被接走);
  (2)接时检查不到位,如健康检查不到位,另外有些幼儿携带小饰品引起吞食事故等。
  2.用人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
  目前有部分幼儿园用人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对门卫和保育员没有进行严格的考核,是导致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膳食制度不完善不合理
  原因分析:
  (1)食品质量不合格。原因较为复杂,但总的来说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食物变质、变味,煮不透等造成的。
  (2)食物烹调方法不合理。例如大块食物引起幼儿吃卡住,堵塞喉管。
  (3)卫生不符合标准。食物没清洗干净,容器消毒不到位,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不合格。
  参考文献:
  [1]顾荣芳.对幼儿安全教育的思考[J].幼儿教育,2006(11).
  [2]尹燕艳.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置[J].早期教育,2006(11).
  [3]朱玉华.发生安全事故时[J].幼儿教育,2006(11).
  [4]柳倩.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及预防对策[J].幼儿教育,2006(11).
  [5]陈帼眉.学前心里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6]朱家雄.学前儿童卫生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五)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与管理措施分析

  【摘 要】幼儿园阶段是幼儿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在当前的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安全教育工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幼儿的健康成长,本文依据于这一阶段的幼儿身心特征,分析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管理措施。

  【关键词】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管理
  近些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不断的频发,给幼儿的正常学习和成长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从频发的大多数事故原因来看,对于学校管理者来说还需要做好相应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形成一个健全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当前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1.树立安全防范理念
  幼儿园阶段的幼儿属于低领儿童,他们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处于成长完善的关键期,他们对于外界未知事物认识的并不多,对于危险的辨认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因此,就需要校园的管理者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
  首先,幼儿园管理者要把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把其作为日常管理的要点,并贯穿在整个学习活动中,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让幼儿养成自觉主动的行为。
  其次,对于幼儿园的其他教职员工来说,他们与幼儿接触的更多,更能给幼儿传达一种良好的防范意识,他们和幼儿之间的关系更为亲近,幼儿也更为容易的学习,这就要求教职工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的培养幼儿的自护以及他护的思想意识。
  第三,幼儿园的一大义务就是除了要培养幼儿的基本学习知识外,还要对他们的人身安全担负起责任,那么幼儿园的管理者就有义务对幼儿的家长进行引导,及时的灌输安全预防意识,让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给孩子们讲解必要的安全注意点,注意细节上的安全性把握。
  2.做好三个落实工作
  首先,安全防范的制度方面。幼儿园的管理者要从管理的整体上入手,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形成一个体系,具体的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报告制度以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等,使每一环节的安全责任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这样在制度上就会有可依赖的保障。
  其次,安全组织的落实方面。目前来说,很多的幼儿园管理者在安全事故的防范上大都实行的是“三级”分管制,所谓的“三级”制就是学校的安全工作最终归结到一个副园长进行分管;各个班级的安全工作由班级的教师进行分管;后勤部门的安全工作由后勤的组长来分管。
  第三,安全责任的落实方面。责任落实也就是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具体到各个部门和个人,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学校的安全事故组织责任以及主管人员的责任,避免责任落实的交叉混乱。
  3.保持必要的日常安全检查
  安全事故的预防最重要的就是做好日常的防范措施,把防范管理落实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处。作为常规的一项工作,它是安全事故预防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常规的安全检查主要涉及到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领导检查、自查、定期检查以及随机检查等方面,其中需要幼儿园管理者重视的是自查,要求各个环节的负责人都要时刻的对自己的工作责任进行反省和检查,发现存在的不足就要及时的处理,如果情况较为严重的话就需要进行上报处理,不能使隐患的苗头增长,此外,还要做好监督惩罚的措施,要求每一个教职工都有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可以切实的对幼儿的人身安全起到保护作用。
  二、幼儿园安全事故的管理措施
  1.安全预防责任制的落实
  我们进行安全管理措施的中心就是需要有一个健全的责任制来做保障,它是其他相关制度的核心所在,可以实行一岗双责的制度,形成一个有纵向深度和横向宽度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框架。例如医务室要做好必要的晨检和午检工作,做好日常必备的药物准备;门卫部门,要时刻做好校门的严守工作,禁止闲杂无关人员的随便出入,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后勤部门,要对幼儿园的必备设施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对出现的建筑物损坏有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
  大多数的安全事故发生都是由于安全隐患的不及时排查造成的,尤其是针对于幼儿园阶段的幼儿来说,他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潜在的安全隐患相对较多。
  首先,要对幼儿园内的所有基本设施进行有周期性的检修,基于孩子们爱玩的天性要对设施的性能进行优化,把隐患降为最低,包括校门、路灯、门窗以及运动器械等。
  其次,楼梯楼道的安全检查要作为重点,这是与其自身学习和成长有密切关系的,在上下课以及放学要有专门的负责人组织幼儿进入,维持良好的秩序,并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并在校园内隐患可能存在方位设立明显的标记,让幼儿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国学习成长。
  三、总结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是幼儿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由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性,他们对于很多的安全隐患并没有明确的认知,从幼儿园的本质教育目的来说,就是要让孩子们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这就需要管理者切实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给幼儿创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欧亚芳.生命大于天,筑起幼儿园安全防护网――浅谈幼儿园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落实[J].教师,2014,(30):19-21.
  [2]温海珠.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措施探析[J].文学教育(下),2015,(04):143.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294921/

推荐访问: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反思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