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理群众上访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8-26 10:33: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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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理群众上访(一)
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对策.doc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三章 应急措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耒阳,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群众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疏导教育。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思路,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3、依法办事。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组织在应急中的行为。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对少数人在上访过程中采取过激或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的,实行依法处置。

4、分级负责。在市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5、快速反应。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排查应急机制,构建及时联动的合作机制和通信畅通的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迅速控制和处置上访事件,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6、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搜集信访信息,加强预测排查,超前化解矛盾。明确部门之间的权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队伍作用,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

2、指导参考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4]3号);省信访局省公安厅《关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通告》(2004年9月15日颁发);《湖南省处置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集体上访工作方案》(湘办发[2004]60号);省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处置部分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大规模到省集体上访的工作预案》(湘维稳[2004]9号);《耒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耒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四、现状。当前,我市上访形势仍然严峻,每年发生在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仍有发生,非法游行、示威、静坐、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现象仍然存在,跨区域、跨部门串联上访呈组织化、抱团式倾向,已成为影响我市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五、适应范围

1、市应急预案。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制订的《耒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适用于越级集访和发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党政机关和市直机

关群体型以及跨区域串联抱团式群体性以及异常群体性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事件。

2、市经济开发区、乡镇办事处应急预案。各地各单位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子预案,适应于本单位的群体性和异常性上访事件。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保障

1、领导机构与职责

领导机构:设立市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处置到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市委分管副书记任政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市委办分管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经发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人事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农办主任。成员单位: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耒阳火车站、耒铁公安派出所以及根据上访反映问题的类别,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发生在市党政机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2)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相关单位的人员、资金、装备等事项;(3)传达贯彻中央、省、衡阳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4)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5)协调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开展现场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后勤保障等工作。

2、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市处理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信访局,由信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2)协调应急工作组;(3)请示是否启动预案;

(4)拟定处置工作的初步方案;(5)传达指挥部领导的工作指令,组织传达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6)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3、指挥部工作机构与职责。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领导和指挥、协调,及时、有效地组织各工作组对群体性异常上访事件的处置,具体包括:研究决定全市发生群体性异常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群体性上访应急工作;组织实施主持群体性上访事件情况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组织指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应急处理方案,指挥有关部门现场开展工作;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度调集人员、物质、交通工具、广播器材应急装备等其他事项。

下设四个组,即现场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劝阻劝返组、后勤保障组。

(1)现场秩序维护组。【公安处理群众上访】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工作秩序维护、警力调配、区域及道路交通疏导管制、情报信息掌握、法制宣传教育、新闻管制等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国安、治安、刑侦、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接访对话组【公安处理群众上访】

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按有关政策,与上访代表对话,解答上访人的问题,稳定情绪,做好疏导工作。

【公安处理群众上访】

市政府分管战线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战线的副主任、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涉访地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根据上访规模和处置难度等确定接谈对话规格。

(3)劝阻劝返组

工作职责:负责上访人员的劝阻、劝返、协调运作在耒阳火车站、汽车站等劝阻站工作,防

止群体性到衡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交通局、耒阳火车站、耒铁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涉访地单位负责人、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4)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接访场地和交通车辆,为上访人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医疗救护等服务。由政府办联系涉访战线的副主任任组长,市财政局、卫生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涉访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运作。

二、组织体系

1、牵头部门及其职责

凡发生在市党政机关大院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组织接谈工作由市信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发生在市直单位的上访事件,组织接谈工作由该单位牵头,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工作职责:承担处置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接、报上访信息;负责政策咨询、解答、疏导工作等。

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做好接谈人员安全保护,负责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监控、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2)市公安局国安大队: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掌握、上报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5)市消防支队:负责提供消防车辆和消防应急处理。

(6)市信访局:组织接谈,协调安排接谈时间和地点。

(7)各涉访单位工作组:负责做上访群众的劝阻,送返及后勤保障工作。【公安处理群众上访】

三、应急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平时要加强联系,适时组织演练。应急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通知要求紧密配合,市消防支队,耒阳火车站,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及时到位。

第三章 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信访苗头特别是越级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召开市处理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或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分析研究处置对策。

二、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

四、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上访,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疏导劝返稳定在当地。

五、对自身处境艰难,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涉访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1、市信息化办公室要协助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

2、市通信电信部门要加强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二、处置装备

1、市公安部门要负责提供现场指挥音响广播器材,准备应急处置装备。

2、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负责车辆、消防、救护器材的应急准备。

三、队伍保障

有关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信访应急队伍。包括:卫生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通信部门组建通信队,公安部门组建消防、防暴队,交通部门组建运送队,武警部队组建警卫队。

四、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居委会,要动员人民群众及其涉访亲属广泛参与信访应急工作,协助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提供上访信息。

五、后勤保障

市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各单位要启动后勤保障,经费由单位给予保证。

第五章 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由市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研究,向有关部门报批后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通知要求,行动迟缓,不积极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信访形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予以适时的更新,其主办机构为信访局,协办单位为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大队、耒阳火车站等。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附录

应急指挥部及成员通讯录。

市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人事异动逐年更新。

1.总则

1.1目的

为及时处置发生在市党政机关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健全

应急处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机关正常秩序,根据湖南省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把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及实际问题作为处理群众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1.2.2疏导教育

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1.2.3快速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

1.2.4依法处置

对少数人在上访过程中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

会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1.2.5分级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2.6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搜集信息,加强预测排查,

超前化解矛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1.3编制依据

1法制、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等。

1.3.2指导参考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岳发[2004]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湖南省处置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及集体上访工作方案》

(湘办发[2004]60号)

1.4 现状

当前,我市上访形势依然严峻,群众非法静坐、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异常访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岳阳稳定的因素之一。

1.5适用范围

1.5.1市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岳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适用于发生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党政机关和市直机关上访群众在300人以上,且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事件。

1.5.2县(市、区)预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到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分管副秘

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政协分管副秘书长、市纪委分管常委、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市农办分管副主任、市信访局分管接访副局长为成员。成员单位: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以及根据上访反映问题的类别,按照归口的原则,市直相关局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发生在市党机关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相关单位的人员、资金、装备等重大事项;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做工作;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信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提出召开协调会商建议;制定处置工作初步方案;

公安处理群众上访(二)
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对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三章 应急措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奖励与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耒阳,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群众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疏导教育。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思路,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3、依法办事。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组织在应急中的行为。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对少数人在上访过程中采取过激或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正常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的,实行依法处置。

4、分级负责。在市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5、快速反应。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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