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寺院简报

来源:专题 时间:2016-09-05 12:1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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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法制教育动员会简报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一)

为进一步巩固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天下午,拉萨市召开在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指出,开展以“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藏传佛教和广大僧尼及信教群众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是抵御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僧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要以大力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深入宣讲历代高僧利乐有情、爱国爱教的思想观念,教育和引导僧尼在思想上认识到只有国家安宁,人民才能安业,佛法才能兴盛;各县(区)、市属寺庙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层层负责、广泛动员,并制订完善可行的主题教育方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参学人数到位;要合理安排,因寺制宜,讲究工作策略,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确保“三不出”;要精心组织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涉宗干部自身要积极投身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之中,加强自身理论素养。同时,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县(区)、寺庙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寺院法制宣传教育简报第八期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二)

简 报 第八期 过马营镇维稳办 2011年3月26日 过马营镇集中开展寺院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进一步深化三项教育活动成效,确保教育活动做到全覆盖,自3月份以来,过马营镇党委、政府结合州、县委1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对辖区扎仓、麻什干等寺院派驻驻寺工作组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寺院僧侣大会、座谈会,举办爱国主义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僧侣进一步增强爱国热情,确保藏传佛教寺院在我镇健康有序发展。驻寺工作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僧侣中组织宣传当前形势政策、中央惠农政策以及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让僧侣了解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对他们的关心。二是在活动中采取多种方式方法,组织僧侣召开讨论会,对新旧历史的巨大变迁进行讨论发言,使广大僧侣进一步认识当前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并组织寺管会主任进行现场宣讲,一起座谈、交流,畅谈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优越性的认识。三是驻寺工作组在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找准宗教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寺教工作的切合点,合理

安排工作,切实加强落实寺院管理的各项制度。四是要求各寺管会积极配合驻寺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寺院管理制度,做好寺院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后续人员的管控,进行经常谈话、教导、转化思想、谈感受、谈认识,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认识态度,教导广大僧侣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一名爱国爱教的合格僧人。五是及时了解寺院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争取资金,有效的改善寺院基础设施条件,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镇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抄报: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抄送:维稳办

法律进寺院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三)

礼党„2008‟06号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礼让街街道党工委“法律进寺院”活动

实施方案{法律进寺院简报}.{法律进寺院简报}.

各社区、各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城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城中民宗字[2008]2号《关于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的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开展我地区“法律进寺院”的活动,经礼让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和“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

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学习法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能力,使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正常进行,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法律进寺院简报}.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宗教领域的四个维护和和谐稳定;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

(二)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方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使宗教教职人员自觉执行《条例》,增强他们的法律责任;增强他们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宗教“四句话”基本方针,积极开展“四种意识”和“四个维护”教育,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职责制度,促进宗教寺院的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

三、工作方法和要求

(一)在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督促宗教教职人员自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遵守法律。

(二)高度重视“法律进寺院”活动,按照本方案,加强组织,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效,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总结和信息。

(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统战民宗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统战民宗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依法和谐从事宗教事务,提高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素质,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深刻认识开展“法律进寺院”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四)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坚持把“法律进寺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完善“法律进寺院”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定期对街道工作人员、社区人员和宗教教职人

员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年终对目标进行考核。

(五)培训寺院、教堂法制宣传员,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寺内普法活动,使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意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民主管理宗教场所,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使宗教教职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街道党工委

二00八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存档(3)。

法律进寺庙讲稿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四)

{法律进寺院简报}.

民族团结 宗教和睦 共建和谐丽江

——在“法律进寺庙”普法教育活动中的发言 (2012-10-17)

今天由司法局、统战部、民宗局牵头来这里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活动,目的也是让我们的宗教人士和信教民众了解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在平时生活中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共建和谐丽江。

我区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教人数持续增加,宗教呈现发展势头,社会影响有所扩大;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布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总之,宗教和睦关系着社会稳定,在民族团结方面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们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有了法律作保障,我们民众有了进行宗教活动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也会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

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充分拥有宗教自由的环境中,作为宗教人士应该认清一些宗教集团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破坏名族团结的险恶用心,要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同捍卫我们祖国的尊严。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我们国家法律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我们现行法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目前,涉及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广泛,涉及面广,构成了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障了我们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对增进丽江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巩固边防,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次的普法教育活动,我们古城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带来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印发给大家,有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进寺院简报}.

还印发了民族宗教法律及相关政策,用问答的形式向大家解释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问题。感谢大家对今天普法教育活动参与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大家能认真阅读我们单位印发给大家的法律资料,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让我们丽江社会环境更加和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共建美好家园。

河滩寺简报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五)

简 报第二十五期 马营镇党政办公室编 2014年6月20日尊重群众意愿 充分发扬民主 全力维护寺院和谐稳定 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是一座马营地区较有影响的伊斯兰教(伊赫瓦尼)清真寺,对本地区的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有着较大影响力。6月中旬,该寺前任教长及民管会委员卸任,因该寺原有的信教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对现任民管会委员的产生以及教长的聘任,在信教群众内部产生分歧;又因斋月将至,为方便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遵循民主选举、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为了把信教群众当中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良好的宗教操守和一定的伊斯兰教知识及工作能力的本寺坊穆斯林选入民管会。于6月11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精心研究,周密部署。成立了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县统战和宗教部门同意。6月17日,召开了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仔细研判形势,并制

定了《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应急预案》、《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办法》。6月17日至6月20日对《马营镇河滩清真寺民管会改选工作办法》、《马营镇河滩清真寺信教群众户主花名》张贴公示。

6月20日上午,在县公安、统战、民宗等部门的配合下,在河滩清真寺院内召开了该寺民管会选举会议,参会信教群众达150余人。该寺111户信教群众户主或户代表依次领取了选票并就行了投票,充分反映了自已意愿。马延禄、马跃武,马有福三名信教群众被选为民管会委员。会议最后,镇党委书记张生坚对新当选的民管会委员提出了要求,一是民管会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委员本人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政府认可、群众公认的宗教寺院管理人员;二是要求民管会按照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宗教工作。不得擅自主张,自行其是。对寺内事务性工作,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召开班子会议并有会议记录;三是要求民管会成员共同努力,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把马营河滩清真寺建设成为一座团结和谐稳定的寺。

报:

法制进校园简报2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六)

简 报{法律进寺院简报}.

(第2期){法律进寺院简报}.

好仁小学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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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校园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好仁小学邀请好仁兴隆森林公安人员,于12月4日上午主讲了一场法律教育讲座,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此次法律讲座以保护森林为主题,从爱护花草、保护动{法律进寺院简报}.

方面对全体师生进行教育,

生上了一次生动的森林法教

报告会由大队辅导员黄

持。森林公安人员结合小学

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

地为孩子们讲述了什么是违

罪,以及《森林保护法》中

林和杀害动物是违法行为。物等多个给全校师育。 凤英主生的特深入浅出法与犯乱砍伐树小学生应该养成从小热爱花草树木,保护森林,为创建美丽家园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乱砍伐树林的严重危害。呼吁大家保护森林、保护家园、保护地球!

学校领导包金泉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希望同学们从现在起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小动物、从小养成环保意识!为建设美丽家园而努力!本次讲座会既加强了学生的森林法制意识,又使学生明白了森林保护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受益匪浅。通过法律安全教育进校园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保护意识,让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而且让法在全体师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报:好仁小学

送:各办公室 撰稿:黄凤英 审核:包金泉

学校“法律进校园” 简报
法律进寺院简报(篇七)

*****中心学校简讯

第14期

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防范意识

——----*****中心学校“青少年法制讲座”活动 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趋势、多样化发展,结合发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 5月31日下午第二节课上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司法所所长)同志对我校高年级学生进行了“青少年法制讲座”教育活动。

活动中校长首先作简短发言,强调了举办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由所长对学生开始进行法制教育知识讲座,讲座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青少年犯罪、校园安全等相关内容,还列举实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最后校长总结:今天听了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我们收获是非常大的,我们不仅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更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本次活动同学们不仅认真地聆听讲座,会后还与所长进行安全法制知识互动,掌握了一些自我保护的小常识,增强了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38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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