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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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江苏南通海安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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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止。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因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11名,派遣到各区(镇)有关社区(村)空缺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工作。
一、岗位及人数(11名)
劳动保障协理员 1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408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其他要求:见《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岗或辞职不满五年(满12个月为一年)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区(镇)人社所。
资格审核:相应区(镇)人社所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缴纳笔试费100元。
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公示。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10月31日9∶00-17∶00到原报考所在区(镇)人社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方面政策法规常识,招考单位不指定大纲,不指定复习资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如发生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形,在未被录用的全体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选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921579。
咨询电话:0513-88921597。
六、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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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xls

第二篇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5招聘公告


招聘网权威发布江苏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5招聘公告,更多江苏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5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求职招聘网。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海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
  3.截止2015年8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海安县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8月27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2张。
  ②《2015年海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海安户籍证明。
  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我县幼儿园工作时段的证明,由所在区(镇)教管办、幼儿园共同出具,或由局直幼儿园出具(跨幼儿园工作的,须分别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海安县外幼儿园工作时段的证明,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安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岗位情况于2015年8月28 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海安县教育网站(www.hajyw.net)进行公告。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28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

第三篇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2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2人】,更多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2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2名,派遣到海安县互联网中心等7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和特殊技术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 21人
特殊技术岗位 1 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408元/月,特殊技术岗位2580元/月,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岗位14、15限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岗位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限海安户籍;
5.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如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面)试费100元。
6.准考证领取:2017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1. 岗位01、03—13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加分:岗位01、10设加分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在综合成绩中每篇分别加1、2、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成绩计算:
岗位01 、1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岗位03—09,11—13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02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字录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3.岗位14、15
面试:岗位14面试内容为播音主持和才艺展示(其中播音主持80%,才艺展示2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岗位15面试内容为摄像和写稿(其中摄像50%,写稿5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岗位14、15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占50%,写作占50%)。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参加笔试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
岗位14、15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4.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2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2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921579。
咨询电话:0513—88921597。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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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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