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huodaoren.com--推荐阅读】
【一】:2015年常德市招聘6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公告
2015年常德市招聘6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公告 推荐:(下载本文档,按Ctrl+鼠标左击课程打开)
因工作需要,常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单位、数量及专业
共招聘65名。具体单位、数量及专业见附表。
另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如愿意到常德市事业单位工作,可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审批办法》(常人社发[2014]5号)文件规定,经与用人单位衔接,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5年3月5日 9:00-3月15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15年3月5日 9:00-3月15日16:00
网上缴费: 2015年3月5日 9:00-3月16日12:00
2.报名网址
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
3.报名程序
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入“常德市201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 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之外,不须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数字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大小为4-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网上报名后,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9:00-3月15日16:00。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5日-3月15日期间登录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5日9:00-3月15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5日12:00-16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务费,网上缴费前期准备:
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建设银行卡”等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及开通网上支付等事宜可搜索各银行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成功即报名程序完成。
2015年3月17日12: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4.《准考证》打印
2015年3月18日9:00-20日17: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进行笔试,其他岗位只进行面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2015年3月22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15年3月22日17: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2015年3月23日12:00前公布查分结果。
六、资格复审
1.对象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超过5:1岗位的报考人员。
具体见2015年3月23日17:00前公布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5日-26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招聘大厅。
3.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因资格审查对象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15年3月27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广播电视大学、常德汽车机电学校、常德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常德党建网、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
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www.fz173.com_常德人事人才网。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行。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1日
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规范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
人才在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 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引进、培养和使用并重原则;
(三)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配置原则。
第二章 人才引进
第四条 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是指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先进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烟草、
食品、纺织、林纸等传统产业所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应用型和关键领域的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以下简
称“三高”人才),以及由“三高”人才率领的创新专业研发和管理团队;
(三)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七)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或专有技术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的人才或团队;
(八)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应用型的,能够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门
人才。
第五条 引进人才坚持市场化配置,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
第六条 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可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分离,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商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月薪制或年薪制。鼓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实行技术入股、智力入股、资金入股、管理入股等新的分配方式,收入分配比例由
受益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第七条 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按下列条件和标准对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予以
经费支持: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项规定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分别拨付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给用人单位,用于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补助费和事业启动资金,其中安家补助费不低于30%。用人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经费支持标准,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项规定条件,未享受本条(一)项规定待遇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实际在我市工作时间,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津贴;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项规定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下、二年以上(含二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实
际在我市工作时间,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3000元生活津贴。
(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六)项规定条件,且与企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分别发放6万元、5万元、4万元安家补助费,分三年发放到位。
(四)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项规定条件,且与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
分别发放6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费,分三年发放到位。
(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六)项规定条件,到企业直接从事科研、生产、经营,且与企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发放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属第四条(四)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1000元;属第四条(五)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800元;属第四条(六)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500元。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最长发放期限为五年,每年核发一次。
(六)属于柔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且未享受上述待遇的,可由专家认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按一方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八条 引进到我市工作,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项规定条件的人才,自引进之日起,五年内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受益财政关系全额兑现奖励。 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除(一)、(二)、(三)项规定条件之外的高层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万以上的,自引进之日起,五年内其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按受益财政关系兑现奖励。
第九条 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优先安排。对引进人才携带的高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对传统产业有重大升级作用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通过产业引导资金、科技研究与开发
经费等渠道给予经费资助。
第十条 对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认定后,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优先聘用。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落户我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优先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没有正式工作的,优先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协助安排其就业。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
门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第十二条 对引进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享受相应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资料补助费等待遇。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人才奖、科学技术奖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候选人,优先申报评审和破格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
职称。
第十三条 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引进人才,可随时办理引进手续,并实行人才自由流动政策。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免收人事代理费用。事业单位编制内引进专业对口、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紧缺急需人才,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定,可破格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已满,确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事先向编制和人事主管部门申报,经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由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编
制事宜。
第三章 人才培养
第十四条 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市、县两级人才培养投入资金每年应与财政收入相应增长,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人才培养,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
定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
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智力开发事业,拓宽人才培训教育投资渠道。 第十五条 完善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措施。每年选派10名左右第一、二层次人选外出培训深造,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第一层次人选每人3万元、第二层次人选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经费补贴。加大对工程人选学习业务经费的投入,第一、二层次人选在担任工程人选期间,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1500元的业务资料补助费;第三层次人选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或工程人选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
的业务资料补助费,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 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速培养博士后人才资源,鼓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从市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中每年给予现有工作站科研经费1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和技术中心,对新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支持。支持企
业以技术研发机构为依托,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在常德经济技术开
发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制定相应吸引人才来园区创业政策。
第十七条 加大人才继续教育力度。围绕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举办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常讲学交流。建立和完善中小微型企业
家培养机制,组建企业人才沙龙,定期开展学习交流。
第十八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不断提升人才的素质和水平。对我市事业单位现有人才中通过培训深造新取得博士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回原单位工作不少于三年服务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2万元。对我市工业企业现有人才中拥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培训深造新取得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参照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标准发
放生活津贴。www.fz173.com_常德人事人才网。
鼓励各系统、各行业和企业组织各种中短期培训,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培训或到
发达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tuijian425009/
推荐访问:常德顶级人才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