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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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成都高新人才网:2014年成都高新区教师招聘100人

成都高新人才网:2014年成都高新区教师招聘100人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教师招聘最新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或技能。

(2)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

(4)

(5)

《成都高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4月17日0:00至4月28日24:00。

资格审查: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30日24:00。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咨询电话:86150916)。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4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成都高新区招聘。

4、报名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1《2014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

2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5月6日前通过成都高新人才网公告。

成都高新区招聘。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5月13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业务考核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占7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加分申请。

6、5月28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同时公布。

7

()原件校验

1、校验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可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改稿)》第30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教师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环节,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2、校验内容: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资

(三)业务考核

1、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

2、业务考核方式: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以说课、上课等考核方式进行。

3、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分数。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综合答辩。

3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分数。

(五)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成绩×70%)+政策性加分

(六)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序。()。

附件1:成都高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务问答

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公告详情:/html/2014/zuixinxiaoxi_0416/42509.html

【篇二】:成都市及高新区人才引进办法

成办发〔2007〕1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来蓉创业服务政策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市国际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吸引留学人员来蓉创业服务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界定标准

(一)留学人员界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标准

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取得博士或双硕士学位。

2.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3. 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成都高新区招聘。

4. 在世界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咨询)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 在国(境)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6. 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7. 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比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8. 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9. 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二、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随归未成年子女可享受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市、区(市)县教育局协调就近入学。在报考省(市)属大中专院校、本市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可按归侨子女政策予以照顾。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子女入学可根据本人意愿,由市、区(市)县教育局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各类示范性学校安排入学。

(二)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含随行家属)短期不能按期离境的,可根据其不同签证种类适当延期;需任职、就业的及其随行家属可向公安机关申办1-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如确因紧急事务未能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三)未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办理成都市常住户口,对其中已定居国外的,在申请华侨定居手续后,可办理成都市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

(四)未入外国籍、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免于参加全市统一考试并不受事业单位编制限制,由用人单位考核后直接办理接收手续。

(五)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在外留学时间可视为工龄,可与出国前的国内工作时间和回国后的工

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补缴。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在蓉自主创业的,其在外学习期间需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补贴。

(六)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可申请“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重点项目10-20万元,优秀项目5-10万元,启动项目2-5万元)。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创业资助资金,一等资助20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1、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发起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其出资(含技术入股)至少超过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5%。

2、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3、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运作正常。

4、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时间在3至18个月内。

(八)来蓉短期服务、符合下列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请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主要用于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服务期间的国际旅费及食宿、交通等,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1、短期来蓉服务的内容必须是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讲学等活动。

2、服务单位必须是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或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

(九)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留学人员,符合《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成办发〔2007〕21号)的,可按规定申请安家补贴和财政奖励。

(十)在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市工商和区(市)县工商分局登记、在市国税和地税系统纳税的企业工作(含自主创业)3年以上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购政府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的限价商品住房一套。

(十一)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购1辆免税国产轿车。

(十二)其他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所享有的权利。

三、具体要求

贯彻落实好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服务的各项政策,对于集聚人才、构建西部人才高地、服务试验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事规则和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给予必要的资金和设施投入与建设,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筑巢引凤”,引进更多的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市人事局是负责引进海外人才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规划指导和具体事宜的办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每年要拿出5个以上岗位,用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新区和五城区要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注重在引进海外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上下功夫。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文件

成高管发[2005]26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的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的扶持政策》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的扶持政策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扶持范围

1、企业类别:工商税收关系在高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产业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制造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其它产业。

3、鼓励重点:技术创新、科技创业、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二、扶持内容

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业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一)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

1、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用于支持技术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技新项目。

2、设立高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支持的项目,有专项资金资助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匹配扶持。

3、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技术(工程)中心的,给予20万元资助;成功申报省级技术(工程)中心的,给予10万元的资助。资助经费用于技术(工程)中心建设。

4、企业新荣获国家、省(部)、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照国家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省(部)级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市级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同一成果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励的,奖励差额部分。

5、企业新获得专利并经授权后,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给予资助:国内发明专利每件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000元;国外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

6、有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并取得国内发明专利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资料在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备案并经审查属实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的奖励。

7、新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留学人员和博士创业企业,第1年给予50平方米以内全额房租补贴,第2年补贴70%,第3年补贴40%。

8、从高新区孵化毕业、当年成为纳税大户的企业,在区内新租用、购买或征地建设生产经营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并可享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工业企业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

(三)鼓励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1、区内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3年内按对高新区地方贡献的40%给予扶持。

2、由高新区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和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暨展示会等国际性和全国性活动的,按所交摊位费的60%给予补贴。

3、在高新区新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经认定后,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年度在区内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累计投资超过其对外投资总额50%的,按照其当年对高新区的地方贡献给予扶持。

4、设立高新区风险投资资金。根据市场原则,按照风险投资机构实际投入区内企业的风险投资额,高新区风险投资资金以股

权方式匹配投入适当的资金。

5、鼓励投资担保机构为区内企业融资担保,担保期1年以上的,按照担保总额的0.5%给予担保机构奖励。

6、企业贷款用于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1年期贷款利息的40%给予补贴;争取担保机构为其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提供贷款担保的,按1年期担保费的40%给予补贴。

三、其它

(一)本政策所有付出奖励,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扶持奖励单位代扣代缴。

(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若有重大调整,本政策有关条款将相应调整。

(三)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主题词:开发区技术创新△优惠政策通知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05年8月9日印发

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根据《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成办发〔2007〕2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以下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1、在市工商局和区(市)县工商分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国税和地税系统纳税,且上年度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机械(含航天航空、汽车)、医药、食品(含烟草)主导产业的企业。

2、经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公室)认定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适用范围的企业引进符合下述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享受《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1、2007年3月22日之后从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从高校接收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2、与企业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鉴证;

3、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具有经市职改办认定的正高级职称。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经市协调办公室认定具有特殊专长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限制。

【篇三】:成都高新区异地人才引进户口办理程序

凡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满足下列入户条件之一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在高新区直接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凭联 系函可按以下顺序办理入户:合法固定住所,原籍、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亲友处。

入户条件:

1、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档案审查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85184900

成都高新区招聘。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手册》。

2、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直接点击下载,表格一式两份)。

3、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10楼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5155593

所需材料:

1、经用人单位、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 原件。

备注:

1、如系解决夫妻分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成都市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需随迁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另需提供无职业证明或失业证或待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独子证、出生证或其他证明)。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独报批办理。

5、调入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或当地县及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三、办理准迁证

办理地点: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38005成都高新区招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原件(公安分局领取)。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需提交:

⑴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

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篇四】:2014下半年成都高新区教师公招公告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tuijian7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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