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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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技师学院篇(一):2014年江苏宿迁市引进江苏淮海技师学院特殊岗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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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淮海技师学院特殊岗位人才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见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报考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现任职务认定,以党组(党委)行文任职为准。“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年内未受过党(政、团)纪处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公开招考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1月1日—11月6日工作时间(休息日正常上班),宿迁市人社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一号楼)9楼908室。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59006、15161258077。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传真(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且须最迟于面试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上岗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下同)的,直接淘汰。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考察开始后,市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3日内,市人社局组织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59151(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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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迁引进江苏淮海技师学院岗位人才简介表.xls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doc
3、《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样表).doc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
 

淮海技师学院篇(二):2015江苏淮海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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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技师学院是由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教师。
一、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者职业院校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待遇
参照校内同类聘用教师核定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3月4日至3月8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及表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图书馆一楼;电话:0527-828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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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淮海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岗位.doc
2015年3月3日
 

淮海技师学院篇(三):2012年淮海技师学院招聘外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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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技师学院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公办技工院校。学院坐落于市经济开发区,占地328亩,总投资2亿多元,目前学制班学生6000余人。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及时补充人员,现公开招聘外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招聘程序和办法1、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者,登陆淮海技师学院网站下载《淮海技师学院招聘外聘教师报名表》,填好后于2012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淮海技师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并提供相应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最迟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届时,淮海技师学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试讲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及顺序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试讲当天现场抽签决定,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不指定复习用书。试讲时间另行通知。3、技能操作实训教师加试技能操作。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4、总成绩计算方法⑴文化课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⑵实训教师:试讲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5、公示与聘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淮海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考核、公示与聘用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6、待遇按照《淮海技师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四、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淮海技师学院组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淮海技师学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0005监督举报电话:0527-82860086附件1:淮海技师学院招聘外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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