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6-04-29 11:24:4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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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赵银海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就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首先听取了市农林局的有关情况介绍,接着深入到四明山镇、河姆渡镇、临山镇、低塘街道等乡镇(街道),召开了由分管镇长(主任)、农办主任、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专业合作社,然后又召开了由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农办、市农机总站、工商余姚分局、农发行余姚支行、市合作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发展这种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村经济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了由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及组织组成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服务体系,并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二是通过变更登记、新设登记等,依法规范

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出资方式和组织机构,规范了专业合作社章程、内部运作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依法制定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农业扶持政策中专专门安排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性扶持资金,并落实上级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四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在产前农资统一配送、产中技术服务、产后销售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素质。

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3家,其中余姚市级示范合作社12家,宁波市级示范合作社1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规范化合作社总数达到52家。共有入股社员2024人,联系带动农户5.5万多户,经营和联接基地面积14.07万亩,基本覆盖了全市特色产业和产品。2007年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1.7亿元,实现盈余652万元,其中盈余返还及股金分红总额为360万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品种面积不断扩大,如茶叶经营面积

3.15万亩,占总面积的56.4%;水果2.9万亩,占总面积的22.3%,其中蜜梨0.95万亩,占总面积的44.3%,葡萄0.35万亩,占总面积的29.2%;红枫1.2万亩,占总面积的70.6%;茭白0.7万亩,占总面积的20%。水产养殖1.88万亩,占总面积的45%。由上可知,合作经济在我市经济作物中已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二、主要问题

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来看,虽然在推进农业产

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合作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合作社的本质是合作,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含义和概念认识不清,对它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明,导致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足、运行不规范和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农民习惯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有些农民尽管参加了专业合作社,但也仅仅把合作社当作一个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而对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的服务功能和作用缺乏全面了解,契约意识、规则意识比较薄弱,执行章程规定的自觉性较差。调查显示,一些社员当产品好销时,往往自行销售,当产品滞销时,就找合作社解决销路。还有个别合作社的负责人,利用合作社的资源向自己倾斜,不是平等地服务于每一个社员。【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合作发展的层次还较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所谓统一销售,也大都局限在统一开具销售发票,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统一口径对外销售,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如去年在临山葡萄节期间,发生个别种植户用“味香园”的品牌包装劣质葡萄销售的现象,影响了临山葡萄的声誉。在统

一合作社内部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方面,则更加薄弱,直接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普遍较小,带动力不强,目前每家合作社入股社员平均只有24个,而且基本不跨行政区域。

3、内部运作机制还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市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比较规范的章程及有关制度文本,并按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从实际运作看,大都流于形式,不少合作社未按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活动正常的估计不到一半,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4、扶持政策还未完全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设一章来规定政府了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从我市实践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国务院还未按合作社法的规定出台相应的税收、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给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按暂缓征收操作,不少合作社都反映心里不踏实。在金融方面,我市农发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还未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目前只承办对社员个体的金融服务。(2)我市每年安排80万元的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用在合作社的开办和规范化奖励上,扶持的深度和层次还不够。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

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在上述方面还存在不足。(3)合作社法还对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作了原则性规定。调查中发现,我市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急需解决的科技、人才、用电、用地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措施。

三、工作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发展原则。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普法宣传,使广大农民和相关人员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作用、运作形式、各级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等,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达到相关部门了解,经办机构掌握,农户熟悉的效果。在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前提下,明确合作社发展的原则:一是坚持产业基础。发展合作社必须围绕我市的农业主导产业,要有比较好的产业基础,不能盲目发展;二是严格创办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确保运作规范、带动力强,办一个成一个,讲究质量;三是发挥能人作用。创办专业合作社,必须要有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和为农服务意识强的能人牵头,才能带动专业合作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

第二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几年来,随着我县对三农问题的不断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对如何发展巩固完善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打造农副产品品牌,扩大和占领市场,为农增收等问题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一)现状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努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显示出了生机和活力。至今年6月末,已经有在册合作社13家,入社农户1755户,带动农户16330户,基地13934亩,生产经营涉及柑桔、茶叶、养猪、养鸡、苎麻、养蜂、瓜果等7个品种。据统计,2008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实现累计销售额9766万元,农户累计增收约1322万元。目前,湘慈专业社、三怪山鸡奍殖专业社等获得多项产品绿色认证。湘慈专业社并获得“市龙头企业”称号。几年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起步阶段,合作社队伍和规模偏小,运作模式不成熟,影响力不大,竞争力不强。从全县来看,大部分专业社还只是处于粗放的产销模式,产加销模式的专业社仅有两三家,只占玫百分之二十多。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自身建设不规范。多数专业合作社能做到规范登记注册,而对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建立和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却关注较少,尤其是民主决策、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机制运作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形成社员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决定权往往掌握在发起人手中,持股社员对内部管理机制不了解,社内经营状况不透明,影响了入股者的参与热情;二是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社员共担机制,缺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没有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一些合作社只有少数社员持股,其他社员只象征性持少量股份,股份合作的优势未能充分体现。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凝聚力小,带动能力弱。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只生产单一的农产品,简单的产销粗放模式。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带动作用不明显。平时合作社与社员之间联系松散,许多农民在组织分工、科技推广、市场销售等方面得到的锻炼机会不多,民主意识、诚信意识较差。导致一些农民在销售行情好时将产品自行出售给商贩,行情不好时又一定要交售给合作社享受保护价,这非常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品牌少,规模小。仅茶叶产业来讲,三合的茶叶虽然品质优良,在省内有一定的名气,但无统一的品牌,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未形成大气候。同一类型产品品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使好牌子叫不响,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5、部门管理不到位。我县没一个专门的专业社职能部门,造成了凡是涉农部门都参与管理而又都不负责的现象,形成了你管你的我管我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监督管理,严重制约了我县专业社发展。各级政府虽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多数时候仍停留在各自操作层面,横向联系少,缺乏相互协作精神,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合作社发展。

6、融资难、扶持力度不够。我县对专业社的发展没有一个明确的扶持政策,特别在资金方面,这远不能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而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有限,资产总规模小,大多没有有效抵押物,贷款存在困难。对确实干得好、有潜力的合作社在扩大生产规模所必须的厂房扩建、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只能望洋兴叹相。

三、加快发展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深和统一对合作社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切入点来抓,作为扶持农业、支持农民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来抓。应该明确一个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能。要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敢于打破条框束缚,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主动加强协调与联系,齐心协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加强宣传引导。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帮助农民算经济帐、稳定帐、技术帐等灵活有效的方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加入对口的合作社。要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农村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

4、推进资源整合。一是整合品牌。要集中力量进行主导产业品牌整合。我县做为柑桔大县,虽然柑桔品质好,但无竞争优势。究其原因无品牌优势,各自为战,未形成气候。湘慈柑桔专业社的“湘慈”品牌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又获得多项绿色认证。应该大胆地将柑桔品牌整合为一个“湘慈”牌,有效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我县的茶叶产业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品牌杂乱、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相相互恶性竞争,从而只能得到微溥的加工费。我县应该为同一类型产品打造统一品牌,制订统一的生产标准,严格保证产品品质。做强做大牌子的同时,以最大限度追加产品附加值。二是促进合作。要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

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要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带动其他合作社实现共同发展。三是扩大规模。要积极引导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转化过渡为农业龙头企业,并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和生产规模、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增强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合作社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和凝聚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5、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支持。县财政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性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发展前景较好,确实能带动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要给予大力扶持。三是税收优惠。税务部门要抓紧明确操作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和非社员(不超过社员部分)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要积极为合作社办理证照、发票领购及纳税申报等提供方便和加强指导服务。四是人员培训。要以实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工程”为契机,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和交流。五是科技服务。相关部门要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生产标准,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要努力提升传统产品质量,引进优良品种和精深加工技术,深入开发无公害绿色食品、反季节高效益产品。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六是其他扶持。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优先考虑解决。

第三篇:《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8月10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周玉生的带领下,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视察了天长市鑫洁种养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永丰镇现代农业合作社,并邀请10多家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座谈会上,委员们听取了市农委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报》,就如何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副市长刘正田应邀参加座谈会并讲话,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2010年7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15家,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涉及种植业、畜禽、水产养殖业、苗木花卉、农事服务等10多个领域,拥有成员1.5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四个提升,一个增加”:即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了农民市场地位,增加了农民收入。金集益民、仁和芦龙两家合作社成立以来,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种植,入社会员每年增加收入4000多元,被流转户通过务工经商,年平均增加收入5000多元。维林水产专业合作社通过科学养殖,统一经营,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户均增加收入6000多元。益民鹅业合作社、龙岗芡实合作社分别荣获农业部和安徽省“示范合作社”称号。

在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市委、市政府及市农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了由市农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管理服务体系,并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二是工商部门通过上门指导和注册登记,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出资方式和组织机构,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扶持政策,专门安排扶持资金,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成长壮大;四是市农委及新农办组织人员深入各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章程认真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素质。

调查表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效益也日趋显现。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少数干群对合作社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一经工商注册就是一个新型的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市场主体,以增加收入为宗旨的企业,其本质是合作。调查显示,不少干部和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认识不清,对它的性质、作用认识不明,导致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不足,运行不规范。有些农民虽然参加了专业合作社,但也仅仅是把合作社当作一个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而对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的服务功能和作用缺乏全面了解,契约意识、规则意识比较薄弱,执行章程规定的自觉性较差。一些社员当产品好销时,往往自行销售,当产品滞销时,就找合作社解决销路。还有个别合作社的负责人,利用合作社的资源向自己倾斜,不是平等地服务于每一个社员。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到,有少数镇村干部将合作社视为村级集体组织,平调或挪用市政府的扶持资金。

2、服务面不广,层次较低。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领域还未拓展。

3、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管理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市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比较规范的章程及有关制度文本,并按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从实际运作情况看,大都流于形式,不少合作社未按规定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还未形成。

4、政策扶持需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设一章来规定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从我市实践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国务院还未按合作社法的规定出台相应的税收、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给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按暂缓征收操作,不少合作社都反映心里不踏实。在金融方面,我市金融机构,还未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目前只承办对社员个体的金融服务。(2)我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用在合作社的开办和规范化奖励上,扶持的深度和层次还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

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采集、发布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调查显示,我市在上述方面还存在不足。(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对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以及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作了原则性规定。调查中发现,我市对专业合作社发展急需解决的人才、用电、用地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扶持措施。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着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财务管理人才、信息采集发布人才,导致服务水平难以提升,规模难以扩张。

5、规模小,应对市场和自然灾害能力差。我市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积累不足,很难应对市场行情的变化,特别是承担千亩以上规模种植的合作社,水产养殖、种植合作社一旦遇到较严重的自然灾害,虽然参加了农业保险,但仍然难以支撑,抓紧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注重规范运作,提升合作水平。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和竞争力之所在,也是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运作程序,增强合作功能。一要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参照示范性章程文本,制定并完善具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服务宗旨,成员资格,股权设置,组织机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二要建立良好的运作机制。要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使重大事项决策真正民主化。三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好公共积累和利益分配的关

系,既要让入社社员增加收入又要确保合作社发展壮大,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四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社的年度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五要建立合作社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市场销售,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合作社打造自己的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

2、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包括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安排、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争先创优等方面政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论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服务,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议市政府用于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不搞普惠制,要跟项目走,做到“见花浇水”,这样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壮大。

3、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做大做强。一是要坚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向合作社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建设现代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条件成熟的可在合作社下成立合作农场,专门承担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种植,加快设施农业、高效特色农业的发展。二是要鼓励全市同一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和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社,共同开拓市场,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和农产品标准,实施品牌和标准强社战略。四是帮助合作社培养和引进人才。建议市农委、新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制定出合作社专业人才的培训计划,对有培养前途的、具有高中文化水平以上的合作社成员,建议

第四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09年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2008年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2009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7、经营及利润分配原则情况。目前经营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组织仅1个,多数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下,市场获利低。利润分配多数组织按章程规定只提取了10%的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益金的占多数。

8、财务管理情况。多数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兼职的财会人员,均按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记帐和核算。但财务报表不及时,报表质量不高。

9、带动农户情况。全县合作社带动农户7596户,带动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为主。

二、好的做法近几年我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发挥农民的源动作用,促进组织自我发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我县充分发挥农民的

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全面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宗旨,紧紧依靠参与者的才智及市场资源,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把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多数社员说了算,多数社员得实惠的组织。为激活、保障农民的主体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营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把合作组织知识宣传列为新村抓点工作组的考核内容,把合作组织知识培训作为新农民培育的培训内容,把参观成功合作社列为对乡镇考核、对每个合作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近三年我县一直重视组织参观,采取县乡统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组织参观相结合的办法参观县内外好的合作组织,如,一直坚持的“万名群众看新村”活动,都把示范性合作组织列为活动的必看点,一些合作社还自行组织社员外地参观。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如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三年来对验收合格的烟草合作社每年给予30元/亩的扶持,其中15元/亩给予参加烟草合作社农户的生产补贴。三是在组织内部建立参与管理的保障机制。指导合作组织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明确了“三会”议事范围和步骤、参与对象、议事规则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开展合作组织优秀负责人评选活动。通过这些措施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实现了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2、重视发挥干部的拉动作用,促进组织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干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干部、乡(镇)村干部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发展。为此,我县在抓好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把发挥业务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和乡村干部的作用作为抓好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着力点:一是鼓励技术服务部门干部牵头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有技术部门干部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监事长,如珠坑乡红薯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就是乡农技站退休的返聘人员、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是县兽医站副站长。二是推行“2+1”帮扶模式,即一名县、乡(镇)主要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帮扶一个合作组织,把业务部门和乡镇新村办熟悉合作组织业务的干部安排到合作组织中结对帮扶。要求帮扶干部当好“宣传员”,把合作经济组织知识、政府扶持政策宣传到合作组织中,宣传到各村小组和农村专业大户中,增强农户参与的自觉性;要求干部当好“指导员”,在组建、股金设置、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经营运作、利益分配、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开展统一服务等方面给予精心指导,增强合作组织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干部当好“协调员”,协调各相关部门或组织,解决合作社在组建或运转过程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办公场地、经营人才、税收减免、资金融资、品牌建设等问题,把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求干部当好“监督员”,监督合作组织合法经营和资金的正确使用,维护其合法权益,杜绝侵占、挤占、挪用、平调合作经济组织财物的事件发生,对合作经济组织损害成员利益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增强组织运作的合法性;要求干部当好“服务员”,帮助合作经济组织分析预测市场,捕捉有效市场信息,拓展服务功能,降低经营成本,开拓市场,树立品牌,提高效益,增强组织经济实力和市场获利能力,增强组织服务的高效性。三是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指导服务作用。县新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经常会同小组成员单位专业人员深入组织精心指导,现场办公,为合作组织解决困难。部门指导和干部的帮扶,有力的促进了合作组织全面发展,提升了合作组织质量。

3、重视扶持政策的驱动作用,促进组织持续发展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有助于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扶持力度大,农户参与组织的积极性就高,合作组织发展速度就快,组建的质量就好。为促进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发展,我县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了八项推动合作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如继续从县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切块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建设;免费为合作社办理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合作社办理农产品运输、检疫证明实行减半收费;对已登记且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有实际运作的合作社,给予3000元开办补助经费;被认定为县级示范性组织的专业合作社,给予3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获得省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奖励;对合作社优先承担项目实施,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生产用电优惠收费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为合作社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4、重视示范培训的促动作用,促进组织规范发展一是抓示范带动。把建设示范性合作经济组织列入了对乡镇、县直农口单位的考核内容,要求乡镇或相关单位年内负责抓好一个达县级标准的示范性组织建设,制定了《**县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标准》。要求每个组织高标准做到“十有”:有登记证书、有固定办公和营业场所、有含该组织名称的标牌、有单独的银行开户帐号和组织公章、有必要的办公培训经

营用具、有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的章程和明确的服务职能、有规范运转的三会机构及办事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财务账簿和成员账户、有自已的商标品牌、有记录完整的会议记录薄。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如**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了组织的软硬件设施,成功实现了与社员、生产投入品企业、产业化龙头对接,全面开展统一服务,到6月底实现销售收入1950万元,利润21万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培训促动。干部、农村能人及农户对合作组织知识知晓程度直接影响合作组织发展,近三年我县统一举办合作组织知识培训班6期,系统培训了干部、合作组织成员2000多人次。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了业务知识,解决好农民不懂合作组织为何物,干部不懂如何指导、服务合作组织建设,合作组织负责人不懂如何管理运营好组织等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

5、重视督查考评的推动作用,促进组织平衡发展。针对我县合作组织建设乡镇与乡镇之间重视程度不一,发展不平衡,组织与组织之间进展不一样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督查考评的手段促进乡镇之间,组织之间平衡发展。一是充实年终综合奖评选条件,完善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终组建新经济组织不达标的乡镇,不能参与综合奖的评选。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对年内新组建的组织考评实行上半年与下半年区别计分,增加了对示范性组织建设及干部帮扶的考评内容;二是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每次的全县新农村建设调度会及每次的新农村建设综合督查均有新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平时一般性督导侧重于对每个组织在软硬件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等方面的具体督导。这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对新组织建设重视不一,进展不一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一些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纯。有的合作社是基层为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有的是养殖户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不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形式办社,合作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现有的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30人以下的组织占65%,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组织占多数,而且这些组织做大的希望渺茫,对市场的影响力极为有限,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也不强。社员的出资数额小,有些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的资金都没有,难以有效开展经营活动。

2、农民合作素质低。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识,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一些不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主要对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烦。

3、合作社人才缺乏,严重影响组织活力。在农村,具有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甘愿为众人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兼具懂经济法规、熟悉市场规律、善经营管理素质的带头人少之又少。有些带头人有前者品德又没后者能力,有后者才干又没前者品德,致使多数合作组织缺乏活力。

4、合作社的民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章程、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三会”议事要按章程规定进行。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资金运行要透明,利润分配要合理和规范。

5、合作组织知识宣传普及不够,效果不佳。当前干部、群众包括合作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知识的缺乏是影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工作建议、要搞好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实现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向合作社集中,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生产,为加快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地和发展基础。

1、把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员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信贷和投资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服务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和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增强基层干部和合作组织有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进一步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建设。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防止滥用民主、极端民主,贻误时机,影响工作效率。防止负责人独断专行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以致决策失误,损害多数人的利益。

3、适当提高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将适合合作社执行国家的部分支农政策交由合作社落实。在各级人大、政协机构中安排适当代表或政协委员名额给合作社负责人,让他们能代表成员参政议政,提高其在社会政

治生活中的地位,以此激发农村更多的能人参与合作事业,带领众人实现共同致富。

4、加强指导和管理。职能部门要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原则,搞好对合作社的建设指导,及时对合作社机制建设和内部各项制度建设、日常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等提供指导;经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合作社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国家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规范财务行为,稳步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定期对合作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相关管理、财务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帮助合作社搞好经营管理

第五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人: 范文网 发布时间:2012-01-07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文章 下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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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为谋求共同利益开展专业合作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06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7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08年和2009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05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09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03年的×个发展到×个,同比增长×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09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家,比2008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家,京山县达到×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家,各地指

导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着,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06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

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

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

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

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

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

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

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

第六篇:《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协今年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提案委、研究室、市农业局及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于5月份深入我市部分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店下镇、硖门乡、点头镇、管阳镇的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12家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三友鹿业、前岐福昌蘑菇、天和茶叶、黄金鸡、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赴浙江洞头、文成等地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概况和特点

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月15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05家,其中:茶叶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食用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蔬菜瓜果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家禽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业综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渔业养殖类28家,以及花卉、经济林类21家,农机7家,累计注册资金达10.58万元,发起人2386人,涉及农民社员1.75万户,带动农户5.06万户。在2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2个,注册商标42个,确定为XX市的龙头企业1家。2015年12月22日我市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如磻溪大洋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兴办的益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牛、羊由合作社农户饲养,公司提供种苗、防疫、养殖技术指导、销售等全程服务,合作社成员经公司销售产品后获利。

2、农民合作创办型。如由6名农机大户自发组织成立的XX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跨区作业,与店下、秦屿周边农户及种植大户签订机耕作业订单,明确了服务项目与机耕时间,确保了农户及种植大户不误农时,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服务对象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与农户及种植大户双赢的目的。

3、两委牵头引领型。如2015年10月15日成立的XX市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由柏柳村两委牵头, 213位农户自发入股,村委会成员兼任理事长,合作社注册资金8万元,其中:农户入股7万元,村集体入股1万元。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打造品牌。

4、技术人员领办型。如XX市艺农花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园区内建立了20亩的示范园;投入10多万元建立新品种引进风险基金,采取种苗无偿提供、试验适当补助、减产酌情补偿等办法减轻农户的生产风险;合作社注册“一线天”等商标,申请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志使用权,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如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编发《福鼎食用菌》会刊、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菇农的科技水平。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类合作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规范整顿,推广无公害茶园专用肥和绿色植物杀虫剂,使全市茶叶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15年茶叶抽检合格率达100%。目前,全市在有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各种“五新”技术示范片、生产基地、展示田等,示范效果显著,较好发挥农业“五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与发展。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借助市、镇、村三级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将各类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在网上发布,拓宽客户联系渠道,落实订单,开辟市场。店下天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加强与北京、上海、广西等大中城市销区市场的横向联合,组织福鼎茶商在北京、天津等建立茶叶批发市场,开创了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名特优产品专业市场的先河。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组织蘑菇营销队伍近1000人,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立“福鼎蘑菇”营销窗口近100个,每年销售福鼎双孢蘑菇1万多吨。

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与提高。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如:梅氏茶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建立无公害基地、统一价格,打造福鼎白茶品牌;前岐蘑菇、秦川蔬菜等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和主导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双认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中发现,我市在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多数农民群众也不清楚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利益,即便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也因受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影响,认同度不够高,参加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多是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导致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虽然登记成立,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第七篇:《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够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据调查,合作社发展好的乡村,风气较好,打牌赌博的少,学习技术的多;无事生非的少,邻里关系和睦的多,这都说明农民合作社对于推动基层党建发展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和效果。沿陂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基层党建中的重要作用,特做此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沿陂镇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从建立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全镇共成立了9家专业合作社,其中永盛杨梅、鸿发食用菌等几家分别荣奖了省、市、县多次奖项。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和畜牧业领域,涉及蘑菇、食用菌、菊花、烟叶、生猪、肉牛、鸡鸭等行业,涉及家庭78户,党员干部23人(合作社理事长4名,妇女干部1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余元,带动就业人口300余人,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及创业积极性,表现了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夯实了基层党建发展。

二、沿陂镇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行业发展单一,小规模生产,综合实力不强,资金缺乏。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蔬菜、肉牛、生猪饲养及初级产品包装等原始粗放型产业。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综合实力不强。如下袍村的鑫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其食用菌加工基本停留在外包装层面,对产品自身附加值缺少进一步开发,同时也了解到受自然环境影响,一年只生产一个周期,而企业化机器式生产一年可以3个周期,大大提高了产量,但是一台大机器需要上百万的投入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来讲,是一笔巨大的金额。【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运行机制不规范,经营管理不稳定。一是运作不规范,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章程、有制度、有办公场所,但只写在纸上,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二是合作社人员分散,加大了管理难度,如何团结成员一条心,如何分配利润,如何真正做到“六统一”( 统一良种、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产品销售)等都是一个头疼的难题,同时也容易产生内部矛盾,导致少数成员自立门户。三是合作社经营的部分产业受外界环境影响大,如市场、自然环境等,增加管理成本和控制难度。

3、缺乏专业人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合作社内部成员担任,虽有些是党员、村干部,但成员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相对还是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需要。其次,在财务管理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专业,致使产生漏洞,引发内部矛盾。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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