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来源:创业测试 时间:2018-11-25 1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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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共10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秦始皇、汉武帝在中央设置的类似功能的官员或机构分别是
①太尉   ②御史大夫   ③司隶校尉  ④丞相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D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决议的情况,要向人大通报。这说明

[     ]

A.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和监督权
B.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D.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依法治国原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扩大了监察对象的范围,强化了监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安全上的责任,增加了检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风工作两项职责。这些修改有利于(  )
①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③完善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        ④预防腐败以保证清正廉洁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法》的实施属于我国公民权利保障中            的内容。
A.社会保障 B.物质保障 C.立法保障 D.司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五):

  • 在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中,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有以下哪些?( )
    A.划拨
    B.查封
    C.扣押
    D.司法建议 
  • 在单选题里啊 答案竟然是选A D!
  • 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帮我详细讲解一下啊~~

  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六):

历史问题--中华法系的特征是什么?
中华法系的特征是什么?

1.奴隶制时代法的特点.中国奴隶制时代,虽有成文法,但不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奴隶主贵族临事议制,任意施刑.奴隶主贵族还竭力假借神意,执行天罚,以增加司法镇压的威慑力量.至西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治者强调“明德慎罚”,以刑、德为二柄,由此而形成的用刑原则,对以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奴隶制时代宗法血缘关系还有着深厚的基础,而宗法制度又与等级制度、分封制度密切联系,从而形成了家国相通、亲贵合一的政治体制.此外,奴隶制时代法峻刑残,毁伤肢体的肉刑是其基本的刑罚手段.
2.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中国古代法律不受宗教影响,而强调遵循礼教,强调维护纲纪伦常.经过汉儒改造,礼融进了诸子中的可取成分, 成为指导立法、司法的原则和理论依据.其要旨即是“三纲”以及由此而衍生的“亲亲”“尊尊”的政治和伦理原则.在这种原则下, 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为法律.
3.特权法与等级法.
中国封建制的法,公开确认良贱不平等的法律地位.良贱既异制,同罪又异罚,贵族官僚享有公开的法定特权.同时又为特权等级设定了特殊的程序,以确保其权利不受损害.因此,封建法律的公平实际就是要求社会各阶级、阶层不得逾越法定的权利.
4.法自君出,权高于法.
中国古代社会中,先有强人政治,建立国家,然后产生法律.法律作为治理百姓的工具之一,作为德治的辅助手段而存在.这种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古代历史发展中占着主导地位.它的经济基础是封闭的、不发达的,没有自由竞争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在推动,归根到底要视统治者的重视程度、认识甚至兴趣而发展.它没有民主的政治传统,是强权政治的组成成分.
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着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历史上从无治君之法,而法律一直是皇帝治理臣民的工具.皇帝又拥有最高司法权,一切重案、要案、疑案,以及死刑案件皆需皇帝裁决与批准.与专制制度日益强化的过程相适应,司法权越来越受行政权的掣肘.在中央,表现了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在地方,唐以后虽然强化了地方司法职能,但司法活动仍受上级行政长官的左右;省级以下则由府州县行政长官兼理司法, 融司法行政于一体.
5. 家族本位的伦理法治.
中国古代是沿着由家而国的途径进入阶级社会的, 因此, 以家族为本位, 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透和影响着整个社会.在封建的法律体系中,国家制定法居于主导地位,而调整家族关系的家族法规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家法族规以维护伦理关系特别是家长族长的权力为主要任务,在这方面与国家制定法具有一致性.
6.天理、国法、人情的协调统一.
法治是公平文明正义的体现.讲法治的时期,社会就安定、政治就清明、秩序就稳定,但实践中往往不能长久.因为它是统治的附庸、皇帝的侍臣、政治的工具.它的推行依然靠“势”、“术”,没有势无法施行法治,而且法治其实就是一种术,遇到权势往往就驻足不前、甚至“礼崩乐坏”.
汉初经过董仲舒将三纲神秘化,其后宋儒进一步将三纲奉为天理,以论证和鼓吹宗法政治等级制度的永恒性和不可侵犯性.天理通过国家立法而法律化了.与此同时, 封建统治提倡执法原情, 为了防止法与情的矛盾,历代统治者在立法上力图使亲情义务法律化.在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的关系上协调统一.
7.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在专制主义统治下, 维护国家利益重于维护私人利益, 加上家族本位的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古代重公权而轻私权,重刑事而轻民事,历代主要的法典均为刑法典.由于重刑,使得刑法体系严密,刑罚手段残酷.重刑轻民使得人们私权的不发达,也决定了调整私权的法律规范的薄弱,无法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8.注重吏治, 职官管理法自成体系.
官是管理国家的群体,是实现国家职能具有人格的工具,中国古代所说的人治, 实质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就需要治官.为了以法治官,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职官管理法,历***课官吏均有法定的标准, 以督励其尽职尽责.此外,还形成了严密的监察系统和监察法,以保证官僚队伍的整肃,维持必要的吏治.
9.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无讼是儒家所追求的理想的境界.为了减少诉讼,一方面提倡明德教化, 另一方面推行调处息争.由于中国古代宗法血缘关系的深厚和地缘关系的悠久影响,使得民间发生的诉讼可以经过调处达到息争的目的. 但有些调处特别是族内调处是带有强制性的,漠视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要求, 也造成了中国人诉讼权利观念的薄弱.
10.法典编纂体例上采用“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形式.
中国从法经开始到清末一直沿袭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法典编纂体例,其原因是和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习惯法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实际调整,以及专制制度的严酷统治分不开的.尽管在这个漫长过程中,行政法与民法逐渐趋于法典化,但在代表性的法典中,仍然是以刑法为主,涵盖了民事、行政、经济、司法等各个部门法.
11.制定法与判例法相互为用.
中国古代重视国家制定法, 成文的法典是传统法律的主要形式. 但在司法实践中也适用判例弥补律文的不足.早在先秦时期便适用判例,秦简中“廷行事” 就是一种判例形式. 此后, 如汉代的决事比, 宋朝的编例, 明清的律例并用, 都反映了判例法的重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表明
①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方各级政府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③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B

人大常委不是国家权力机关,①④表述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八):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部重要党内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这(   )
①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②是我们党思想建设的伟大成果 ③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④将彻底根治党内腐败现象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

D

三部党内法规属于党的制度建设,不是党思想建设的伟大成果,②错误。凭这三部党内法规不可能彻底根治党内腐败现象,根治党内腐败现象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④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要求
①各级党组织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③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处理国家行政事务   ④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①③不是对政府而言的,不属于依法行政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十):

以法律实施的主体和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 ( )
答案

A.
法的遵守


B.
法的执行


C.
法的适用


D.
法的监督


E.
法的制定

  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法的遵守的广义就是法的实施,法的遵守的狭义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法的执行的广义是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执行的狭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在狭义上适用执法的.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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