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8-22 09:14:2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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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实现绿色增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得到持续提高。

(三)总体目标。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增强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四)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要结合国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

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当地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五)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品,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力度,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地,帮助扶贫对象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六)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加强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的研究与开发。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快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强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培训。

(七)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为农民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服务。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快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八)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的专业市场,加快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便利化。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林下经济对外开放水平。

(九)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乱伐、毁坏林木。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依法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

(十)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水平。支持发展市场短缺品种,优化林下经济结构,切实帮助相关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促进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林下经济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使用和食用安全。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商务、林业、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木本粮油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项目,以及林业基本建设、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资金,应紧密结合各自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对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要重点予以扶持。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十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林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监测统计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形成共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加强舆论宣传,加大扶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二)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

见》的通知

林改发〔2012〕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意见》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后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在全国上下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林业转型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加快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林业建设的高度重视,必将对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增长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切实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意义的认识【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是指导全国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又一个新的里程碑,事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林业结构调整、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深刻领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和谐、促进农民增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下经济、支持林下经济、参与林下经济的氛围,为全面落实好《意见》精神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采取措施,圆满完成《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林下经济是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的新生事物,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履行对林下经济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上下形成合力,明确负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在服务林下经济发展中的牵头作用,做好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政策咨询、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扶持政策。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为编制规划等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要注重各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的挖掘和培养,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林下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政策要求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林下经济发展是我国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一件大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像“五级书记抓林改”一样,按照《意见》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林下经济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把握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引导林下经济健康发展。要按照《意见》提出的七项主要任务和五项扶持政策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指导性、操作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部署和成效,报我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

国家林业局 2012年8月23日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三)
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几点思考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几点思考

【摘 要】 在我国,林下经济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因此,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林下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将至关重要。本文就如何发展林下经济谈几点思考意见。

【关键词】 发展 林下经济 思考

1 引言

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立体复合经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是现代林业发展的方向。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林下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将至关重要。本文就如何发展林下经济谈几点思考意见。 2 发展林下经济的必要性

2.1 有利于提高林地产出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森林面积显著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林地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利用林下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大力发展林业立体经营,提高复种指数,实现从单一林业向复合林业转变,既符合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单位面积林地产出率,进而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的必由之路。

2.2有利于弥补林业投入不足

林业生产具有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影响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四)
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包括林下产业、林中产业、林上产业。林下经济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发展林下经济,对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循环经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提高宣传力度,落实林改配套政策
  各级林业部门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开辟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对促进农民增收的益处,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途径、模式和关键技术,提高农民群众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确定任务目标。规划制定过程中,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要根据群众意愿,围绕林下养殖和林间种植做文章,科学选择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不能盲目发展。
  培育龙头,示范带动
  要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林业、科技、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各自选择2~3个种养户作为自己的基地或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林下经济发展。
  强化服务,合力推动
  发展林下经济,涉及各行各业,覆盖千家万户,需要众多部门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协调服务、形成合力。一是搞好技术服务。由县科技部门牵头,成立专业县技术服务队,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同时,密切关注林下经济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经验,搞好适宜林间种、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二是搞好资金服务。县、乡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上级扶持资金整合力度,在不违反项目使用范围和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与林下经济结合起来,进行整合和捆绑投入,共同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金融部门要将林下经济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三是搞好市场服务。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林下经济种(养)得好,卖得出,效益高。
  强化责任,严格奖惩
  把发展林下经济列为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推进,年终严格奖惩。具体方法:一是成立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有林地资源的乡镇进行规划管理,并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二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将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分解到对应乡镇和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各级党政机关的年终考核。三是实行职能部门包括督导责任制,县林业、农业、畜牧、科技等涉及农系部门对县内有林地资源的乡镇实行挂包督导,帮助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和扶持种养大户,组建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组织化进程。
  总之,林下经济是实现从平面林业向立体林业跨越、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助推器,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引擎。
  作者单位:河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关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五)
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摘要:林下经济是以林地生态环境为基础,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能源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提高林地综合经济效益,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关键词:林下经济;农民增收;优势;建议
  1 林下经济及其意义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生态环境为基础,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能源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对缩短林业经济周期,增加林业附加值,研究和建立科学的人工森林群落结构,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林下经济必须以国有林为主力战场,因为国有林的主体明确,且有很大的属性优势。
  2 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逐步深入和配套改革的实施,阜阳市颍东区林下经济发展较快,逐步摸索出林药间作、林粮间作、林果间作和林下养鸡、养羊、养鹅等多种发展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目前全区林下经济发展到334hm2,其中林下养鸡40hm2,林药间作决明子、桔梗、白术等166.7hm2,林草鱼禽立体复合经营33.3hm2,林草牧复合经营93.3hm2;全区涌现出林下经济示范村5个,专业户20余户,年增产值500万元。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2.1 规模总量不大,缺乏龙头带动 近年来,林下经济虽然取得了初步进展,但由于缺乏龙头企业带动,林下经济发展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不能满足市场批量需求和有效的辐射带动能力。
  2.2 管理水平低 在种养过程中尤其是养殖方面,养殖户大多采用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科学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饲养成本高,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3 资金制约因素大 经调查,大多数农户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启动资金,发展初期就受到限制,致使全区林下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2.4 市场组织化程度低 由于缺乏专业协会,养殖和种植户的市场信息不灵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存在盲目性,在产品经营中,大多数只有等待收购者上门或零售,效益得不到保障。
  2.5 群众认识理解有偏差 一是农户普遍认为林下种养与普通种养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普通种养;二是部分农户对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扶持方式和优惠政策等内容认识不够,缺乏参与热情;三是有的农户思想不解放,怕吃亏、怕赔本,畏首畏尾,对发展林下经济持怀疑观望态度。
  3 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
  根据“近期得利、长期得林、远近结合、以短补长、协调发展”的原则,阜阳市颍东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表现在:
  3.1 自然地理的独特性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丰厚的条件
  颍东区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非常适宜发展林下经济。
  3.2 林地空间优势 目前,全区林地面积2000hm2,其中适合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400hm2,并且绝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优势。随着国家对林业种植的重视程度及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政策的落实,林地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贡献率也日益凸显出来,林地优势更加明显。
  3.3 悠久的农业历史和林业传统造就林下经济的独特优势 阜阳颍是一个农业大区,农耕历史悠久并延续不断,农林复合经营经验丰富,鸡、鸭、羊等大量养殖在林下,长期的养殖项目仍对现代发展林下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4 政策优势 近几年来,颍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并把它列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在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每年拿50~100万元,支持林下经济的发展,对林下经济发展在资金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以此夯实林下经济陕速发展的物资基础。
  3.4 效益优势 利用林地资源,在林下综合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据调查,近几年,颍东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发林下经济的不同模式,如老庙镇马圩村仇大庄的林、藕、鱼模式,冉庙乡利用茨淮新河林带实施林草牧模式,插花镇茨淮新河的林药种植模式,枣庄镇的太阳红石榴+旅游观光的经营模式等等。目前,林下种养殖面积各达到或突破333.3hm2,增加收入1000万元,创建了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区。
  4 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
  林下经济作为生态、高效、循环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结合颍东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全区林下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情况等,因地制宜制定专项规划,实施细则,分区域确定林下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和目标。科学选择林间种植、养殖模式,拓宽林间种植、养殖类别,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提高林下经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4.2 大力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建设 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要以点带面,辐射推广,起到“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重要作用,引导全区林下经济最终走上一条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健康发展之路。颍东区在茨淮新河大坝、颍河两侧的国有林下,建设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植户、养殖户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格局。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发展龙头,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林下经济。
  4.3 加大对林下经济的资金扶持力度 一方面利用现有的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设立发展林下经济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全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对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适当进行扶持,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
  4.4 切实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要加强对林下经济的科技帮扶工作,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间的合作平台,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加大林下经济品种的研发,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4.5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农民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多元化、多类型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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