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

来源:安全管理常识 时间:2016-08-24 10:00: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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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

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一)
浅析《毛诗序》对孔子诗论的继承和发展

【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   【摘 要】《毛诗序》作为现存的有系统的最早的有关《诗经》研究的文献资料,以其与政治生活的密切关系,自汉以来便受到历代统治者和学者的青睐。而有关其作者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但无论是子夏传《序》,还是卫宏作《序》,有或者是处于多人之手,《毛诗序》与孔子诗教都有着莫大的联系。本文将从《毛诗序》对礼的理解、对兴观群怨说的具体化等几个方面来讨论《毛诗序》对儒家传统诗论的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毛诗序》;保守性;诗言志等
  一、对“礼”理解的具体化
  孔子在论述有关人道德修养的观点时,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步骤。孔子所谓的“礼”是指贯穿“仁”的原则精神的一系列礼节仪式的规定。人们通过这种礼来区别上下、贵贱,匡正身份,使不同等级的人有与自己地位相当的言论行动。孔子还讲到了“不学礼,无以立”的问题,将礼看做人最基本的立身要素。而从学习生动形象的《诗经》到掌握礼的各种原则规定的过程,实际上是把人们具体、感性的认识提高到系统、理性的认识,使自己立身行事,严格遵循礼的规定。《毛诗序》一文中谈到诗歌是“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文学作品,但在创作时应该遵守一定的原则,即“发乎情,止乎礼义”。它在论述了诗歌“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经世作用时,也谈到对相关的礼制的遵守。《毛诗序》看到了《诗经》中有大量揭露和批判现实黑暗的诗歌的现实,这是不符合封建统治的,但《诗经》又是圣人传授的经典,是不能改变既定的事实,在圣人和皇权的矛盾中折衷,只能对部分作品的表达进行限制。它提出了“主文而谲谏”的论点,对人们作诗以讽的方式进行了要求,要求人们在一定的“礼”的原则下进行创作,而这一“礼”的要求指统治者能够接受的方式。
  孔子谈到的礼,是广义上的礼,更多的指向人的行为规范,合“礼”就是合乎道德规范,而不是专门的指向某人,指向单一的对象。《毛诗序》中的“止乎礼义”,则是在为政治服务的明确前提下,让人去遵循不让统治者失掉尊严的原则,是对皇权威严的臣服,只有让统治者心满意足的才是符合“礼”的。孔子提倡的礼是为天下,而《毛诗序》将“礼”是为统治者服务,越发狭隘,也越发保守。孔子生在乱世,人们的思想生活不定与一尊,人们的发展是比较自由的,而汉朝大统一的社会现实压迫着《毛诗序》走向更加保守的道路。
  二、《毛诗序》对诗歌社会作用再解释
  《论语・阳货》篇中记载了孔子关于文学社会作用的著名论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是指文学作品有较强的感染力,可以“感发意志”;观是指读者从文学作品中考见国家政治的得失;群是指互相切磋,互相砥砺;怨是指“怨刺上政”。《毛诗序》对孔子的“兴观群怨”进行了继承和发展,
  首先,是文学作品“怨”的“规范”。“怨刺上政”,是说下层百姓可以通过文学作品对上层统治者施政的不满意进行指责和批评。而“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也是在鼓励人们对社会的发展、统治者的政举大胆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要求统治者虚心吸取。《毛诗序》指出“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教化,主要是指统治者对臣民的教化,即“上以风化下”,统治者利用诗歌,按照统治阶级的要求和道德伦理规范对臣民进行正面教育。教化的目的就在于使被教化者恪守封建的伦理纲常和礼仪制度,以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孔子提出的“怨”是双向的,普通百姓也拥有较大的主动权,而《毛诗序》则消除了下层民众表达意愿的主动性,它认为人们只要听从统治者的教育即可,这是一种愚民的手段,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必然要求。
  其次,对“观风俗”作用的引申。《毛诗序》在文中直接引用了《乐记》中的一段话“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句话表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诗歌,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当时社会政治的情况的好坏,可以看出当时人民生活的幸福与否。这是与孔子“可以观风俗之得失”的论点一脉相承的。而变风、变雅的提出则是对孔子诗论的发展。《毛诗序》中写到“至于王道衰,礼仪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际,伤人伦之废,哀行政之苛,引用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是说产生于没落国家的诗歌充满不满和怨愤,不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就成了变风、变雅。当我们阅读这些作品时,就应该想到当时政治的腐败和人民生活的艰难。孔子的“观”不只是诗歌所反映的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也包括了从诗歌中观察作者的思想倾向和感情心态,针对当时盛行的“赋诗言志”,看出赋诗者的志。《毛诗序》则是将“观”的对象指向现实社会的政治生活,也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三、《毛诗序》对“诗言志”的发展
  “诗言志”是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深远影响的文学批评理论。它在《诗经》中的一些诗句中有所体现,如《诗经・小雅・四月》中的“君子作歌,维以告哀。”;《诗经・魏风・园有桃》中的“心之尤矣,我歌且谣。”都是用诗的形式抒发某种“志”。而最早作为一个概念被提出则是在《左传》中,襄公二十七年,赵文子对叔向说过“诗以言志”一句。虽然很早就有了这一说法,但是其中“志”的概念一直都在发生变化。
  《尚书・尧典》所谓的“诗言志”,是诗人言己之志,诗人通过诗歌创作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左传》所谓的“志”,是“赋诗言志”的“志”,不是诗歌作者自己的思想情感,而是诵诗者的情感和意思,而这些情感更多的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毛诗序》继承了《礼记・乐记》的观点,论诗的本质,重申先秦时候“诗言志”的思想,强调诗歌抒情言志的特点,强调情与志的结合即“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毛诗序》基本是继承了《礼记》的内容和语言。这个解说不是对诗的应用属性的认识,而是对诗的本质属性的认识。“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则比较明确的指出了诗歌通过抒情来言志的特点。《毛诗序》首次将“言志”的内涵扩到了“情”,以情论诗,提出了情志统一的诗歌本质论。这不但丰富了儒家诗学,而且也更准确的概括了诗歌的本质特征。《毛诗序》虽然承认了诗歌是“吟咏情性”,通过抒情言志,但是在两者关系上还是把志放在第一位,而这个包涵较多政治因素的志对情有着约束和限制,即上面讲到的“发乎情,止乎礼义”,要求人把感情的抒发放在封建政治伦理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这样表现出毛诗大序的保守和局限。
  儒家作为统治中国几千年的思想,在我国历史上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有其消极的一面。从《毛诗序》来看,即是儒家学者将他们的政治思想和文学作品糅合在一起,作为政教的工具,一方面使得诗三百得以保存的如此完整,另一方面因为他们的独断专权,使得《诗经》里的诗歌一直都得不到正确的解释。因此在当代,我们应该尽量摆脱儒家思想的束缚,更好的解读《诗经》。
  【参考文献】
  [1]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标点本)・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洪湛侯.诗经学史[M].北京:中华书局,2002.
  [3]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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