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6-09-27 10:56:20 阅读:

【www.zhuodaoren.com--推荐阅读】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探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探析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历经多次调整,对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带来较大影响,同时也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不断,减税成为应对经济衰退的共识。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必须确定其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才能有的放失的改革具体税制。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说在税收体系中地位偏低,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探究现状、找出造成偏低地位的原因和不利影响,才能提出相应对策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改革 起征点 工薪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历经两百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目的正是为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尤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开征之初个税中的工薪所得税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当时能达到起征点的已是高收入者。此后个人所得税总额稳步增长,但纳税主体逐步发生改变。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高收入人群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曾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工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50%。可见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已经由高收入者为主转变为中低收入者为主。这种转变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又该如何改革,相关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相关论著中,研究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税目展开,比如探讨提高起征点、降低边际税率等。本文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其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地位。确定了地位,个税改革才能有的放矢。

中外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比较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补充的税收体系框架,所得税的主体地位相对薄弱。由表1可见,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虽然逐年上升,但总体比重还是不足30%。其中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逐年递增,到200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至996亿元,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但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比不高,近年来一直徘徊在6.5%左右。而且个人所得税增长速度远不及所得税增长速度,更不及税收总额增长速度。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二)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探析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探析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历经多次调整,对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带来较大影响,同时也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不断,减税成为应对经济衰退的共识。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必须确定其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才能有的放失的改革具体税制。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说在税收体系中地位偏低,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探究现状、找出造成偏低地位的原因和不利影响,才能提出相应对策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改革 起征点 工薪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历经两百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目的正是为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尤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开征之初个税中的工薪所得税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当时能达到起征点的已是高收入者。此后个人所得税总额稳步增长,但纳税主体逐步发生改变。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高收入人群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也曾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工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的50%。可见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已经由高收入者为主转变为中低收入者为主。这种转变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又该如何改革,相关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相关论著中,研究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税目展开,比如探讨提高起征点、降低边际税率等。本文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其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地位。确定了地位,个税改革才能有的放矢。

中外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比较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补充的税收体系框架,所得税的主体地位相对薄弱。由表1可见,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虽然逐年上升,但总体比重还是不足30%。其中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逐年递增,到200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至996亿元,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但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比不高,近年来一直徘徊在

6.5%左右。而且个人所得税增长速度远不及所得税增长速度,更不及税收总额增长速度。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体系一般是以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流转税为辅的税制结构。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平均在50%左右,流转税比重往往不到40%。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在整个国家税收收入中占有较高比重,大约为30%,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发达国家税制中占有相当高的地位。美国等部分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是其国内税收收入最多的第一大税种,美国这一比重更是超过40%。由此可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明显偏低。

中外个人所得税地位差异的原因

(一)国民财富分配差距

从来源分析,个人收入是个人所得税的来源。劳动者收入高,基于个人收入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多,使得个税收入足以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西方发达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高、个人收入较多。按世界银行《2000/2001世界发展报告》公布的1999年数据,美国人均GNP30600美元,相当于中国的9.3倍;日本人均GNP24041美元,相当于中国的7.3倍。在分配率上,2000年美国的分配率为58.31%,德国的分配率为53.84%,英国的分配率为55.27%(陈珏宇,2007)。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不仅人均GNP较低,而且分配率也很低。据《2000/2001世界发展报告》显示,1999年中国人均GNP为3291美元,排在世界第128位,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6490美元的一半。从分配率来看,我国自建国以来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藏富于国”。我国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和幅度都远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和幅度。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调研显示:自1995年到2007年,中国GDP年均增长10.2%,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扣除通胀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6.2%。12年间,政府收入增加5.7倍,城镇居民增加1.6倍,农民增加1.2倍。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远低于国家财政增长速度,明显具有“藏富于国”的特征。中国社科院李志宁估算,中国只用占GDP1/4的工资加福利养活了占99%的民众(李志宁,2008)。我国分配率大约在12%-16%之间,远低于西方国家的40%-50%水平,而且还呈现不断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15.9%下降到2007年的11.23%。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使得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偏低,不足以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当然在税收总收入中地位不高。

(二)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

1.西方文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从制度本身来看,“宗教和文化决定制度,制度决定经济和社会”(马克斯•韦伯,2007)。不同的文化背景是造成中外不同的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所得税以所得额为基础征收,所得额的核准需要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依法纳税意识。“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不同的历史土壤滋生和催长的税收实际上承载和积淀着极其深厚的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决定了特定的社会心理和税收执法环境”(彭骥鸣,2006)。

西方文化基本特点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成为人生主要目标和价值表现;价值从内在途径获得而不是从别人的评价中来检验;追求经济成功的手段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超越血缘关系的信任普遍化(杨斌,2005)。西方人将追求经济利益作为人生的目的。人与人之间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重利不重义,重理不重情。因此能够着眼长远、永久、秩序,避免短期行为。人际关系讲求社会性、诚信。法律成为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基本原则,奉行以法治国思想。

西方文化反映在税收方面,治税和纳税都注重法律的规定。税收被普遍认为是公民为获取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公民普遍具有“我是纳税人,我有权享有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我有权知晓政府财政支出的用途”的权利观和“我享有了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我必须依法纳税,为国家税收作贡献”的义务观。“纳税和死亡一样不可避免”成为西方纳税人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纳税氛围。同时,对税法的执行和税务违法的处罚非常严格,违法的预期成本

很高,很可能被依法罚得倾家荡产且无人情可讲,而且还会成为舆论界的众矢之的。西方文化环境和严格的执法环境起到了避免所得税在课税过程中存在的偷、漏、欠、逃税弊端。所得税天然需要具备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局抽样稽查的办法在西方能够切实有效实行,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可以说西方文化的特点是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基础。

2.我国文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我国倡导儒、道、佛家文化但尤以儒家文化为主。儒家讲究人治,以人为本,从人的德性走向政治上的德治。与“贤主治政”、“务德而不务法”的人治或德治思想相对应(彭骥鸣,2006),更为崇尚所谓的私德即特殊主义、人为分出远近亲疏的道德观,讲究人情、面子和关系。常常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拘于面子和人情对有较好关系的纳税人的违法情况网开一面、说情通融、对税务机关办案进行行政干预等等不良社会现象,给一部分纳税人尤其是有相关关系的纳税人和拥有比较有利社会关系的富有阶层以偷逃税的动机。形成了公民法律观念淡薄、纳税自觉性极低、整个社会纳税意识弱化的局面。公民自觉纳税意识淡薄使得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成为征收管理难度最大、偷逃税面最宽的一个税种。

(三)所得税和流转税的特点不同

从制度的结构来看,税收体系由流转税和所得税构成,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不同特点是造成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不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流转税属于可以转嫁的间接税,纳税义务人主要是工商企业,负税人主要是消费者。因此间接税透明度低,具有良好的隐蔽性,税源稳定、征收及时、负税人抵触小,征收容易,有利于社会稳定。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纳税义务人同时是负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因此直接税征收阻力大,易发生逃税、漏税行为,税收损失较大;另外,直接税的征收方法复杂,需要税务机关具备较高的核算与管理水平。

流转税税含价中,对商品流通和市场竞争有较大的制约作用。发达国家崇尚“干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因此流转税所占比例必然较小。我国建国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改革开放以来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历史决定了我国政府当前对经济干预仍然较多。对经济干预较多的流转税比重必然较高。所得税属于对收益课税,量能课征,税负公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均社会财富,缓解社会矛盾。我国从“吃大锅饭”的计划经济转轨而来,计划经济时代居民收入差距很小,居民所得也不多,个税比重不高。虽然近年来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较大,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跨过0.4的“警戒线”,高达0.47,但是制度的滞后性使得在短期内还没有及时充分发挥所得税公平社会财富的作用。同时由于所得税属于直接税,直接税的性质使居民感受税负压力很大,因此所得税的征收阻力也大,不利于社会稳定。另外所得税也要求社会的经济管理、税收管理水平较高。我国当前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还很难有效控制所得税本身所固有的偷逃等弊端。

我国个人所得税地位偏低的不利影响

居民收入偏低是个人所得税地位偏低的主要原因。收入是消费的主要来源,是影响消费的主要因素之一。凯恩斯强调“消费乃是一切经济活动之唯一目的,唯一对象”。强劲的内需是拉动一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重要力量。西方发达国家注重内需,流行超前消费。高分配率蕴含的“藏富于民”策略,使其内需旺盛,对外依存度不高。美国的消费占GDP比重达70%左右。“美国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几乎比其他所有国家都要低得多”(克鲁格曼,2006)。二战后日本崛起成经济强国,成功的策略之一就是实施“国民财富倍增计划”,增加国民收入,拉动了国内需求。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藏富于国”,实行低工资策略。在走过最初的国民财富积累阶段后,低工资策略的不利影响渐渐显露并可能超过其“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有利影响,最主要表现就是内需不足。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1/4,但消费总额却只占世界消费总额的4%。内需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在如今经济危机形势下,出口下降,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更需要依靠内需来拉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增长。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中,内需长期不足会形成“内需不足→依赖出口→低价竞销→利润低下→工资增长缓慢→内需不足”的恶性循环。而且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支撑的“依赖出口”和 “藏汇于国”策略还导致外贸顺差持续增加,使我国积累了巨额外汇储备。截止2008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余额高达1.95万亿美元,超过了世界主要七大工业国(G7)外汇储备规模的总和,且外汇储备高度集中于美元资产尤其是美国国债。在当前由于美元贬值和美国国债的下跌。使得我国的外汇储备不可避免的大幅缩水。由于外汇储备承载了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对外贸易所积累的物质财富,也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动力和货币基础,所以外汇储备的缩水造成的损失,正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对外贸易积累的国民财富。另外巨额的外汇储备还是导致国内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可能会导致国内经济动荡。在此恶性循环中形成依靠出口、依赖外需、过高的对外依存度的现状。2008年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了60%,使我国经济发展过于依靠国外需求,受制于人,同时受国际市场经济波动影响增大,威胁我国的经济稳定和经济安全,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地位的对策

(一)提高分配率,增加国民收入水平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需要走出低工资造成的恶性循环,走向“收入增加→内需增长→降低对出口的依赖→避免竞销→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良性循环的始端是收入增加,提高分配率、个人收入水平。当前一系列减税、发消费券、增加4万亿元投资等积极措施正是意识到拉动内需的重要性,通过增加居民收入、增加政府需求等提高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减少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最终战胜经济危机,使我国经济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二)调节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

鉴于我国高收入群体偷逃税款的普遍性,以及中低收入群体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的现实,因此,调节收入差距、缩小基尼系数、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总额、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同时,由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体是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因此进一步落实“阳光工资”,也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和征收总额。

(三)推进纳税人诚信建设,减小税收征管难度

鉴于文化原因导致的居民纳税意识不强,税收征管难的问题,应该加强对税收征管的教育和监控。在监控方面,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制度,将纳税记录纳入个人信用,成为评价个人信用高低的标准之一。以此提高偷逃税款的成本,增强税收征管力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的地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偏低的地位有历史文化的原因也有税制本身特点的原因和我国分配制度的原因,偏低的地位给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可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当前迫切需要依靠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的形势下,更需要适当提高分配率,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藏富于民”;提高工薪阶层所得税的免征额和扩大工薪阶层所得税的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法提高个税纳税主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建立健全纳税人诚信机制,保证税收能够及时足额课征。提高个人所得税总额和其在我国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切实提高个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世界经济史纲.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

2.杨斌.关于中国税制设计和税制改革理论基础及现实依据的论辩.涉外税务,2005(5)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3.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

4.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5.汪晓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影响分析.企业家天地,2009(3)

6.时寒冰.中国怎么办:当次贷危机改变世界.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7.贺海涛.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创新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8.蒋金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涉外税务,2003(9)

9.王红晓.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设计探讨.涉外税务,2004(7)

10.于岩.借鉴美国经验优化我国税收管理环境[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2)

11.赵恒.个人所得税论.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3(6)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三)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分析

DUFE

《收入分配与财政政策》

学号:

专业:【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姓名: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

一、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

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收;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三种不同的征收模式各有其优缺点。就第一种征收模式而言,其优点是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区分性质进行区别征税,能够体现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政策;缺点是对纳税人整体所得把握得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就第二种方式而言,可以对纳税人的全部所得征税,从收入的角度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但它不利于针对不同收入进行调节,不利于体现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就第三种方式而言,集中了前面两种的优点,既可实现税收的政策性调节功能,也可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即分类征收制。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未来选择

综合三种税制模式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应将个人所得税推向具有综合特征的税制安排。在充分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征管环境和征管条件,个人所得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安排,将实现综合收入核算过后的费用扣除,也将考虑综合税率结构与分类税率结构之间的协调。目前的分类所得计征税制,对个人所得的总体把握存在不足,直接导致了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争议、劳务所得的费用扣除不当等问题。改革后的个人所得税综合制具有费用扣除公平、计征办法合理的优势,在基本保持现行标准扣除不变的基础上,采用综合汇算清缴、费用综合扣除的办法,将解决分类税制引发的系列问题。另外,综合税率结构的设计,也将进一步改善个人所得税总体税率结构的离散状态,系统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起到平衡分类所得之间税率差异的作用。就个人所得内涵而言,综合所有收入的计税形式,有利于公平分类所得的税负负担。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调节居民之间的【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

收入分配差距,就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所有来源、所有项目的收入加总求和,一并计税。就个人所得税现行格局来看,个人所得税从代扣代缴走向综合申报的过程,将在我国税制体系中更好地平衡各税种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自然人之间直接联系的起点。

三、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tuijian429171/

推荐访问: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