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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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参考资料

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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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技巧:申论写作套路完备

在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很多考生的拦路虎,思想上重视申论论证只是申论取得高分的因素之一,考生还需要掌握申论论证的写作的基本套路,华图网校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为广大考生总结出申论论证写作的基本套路:

三大要素:论点,论据,论证。

论点:

整体把握试题,从所获得的不同观点中选取最深刻的,最有现实意义的,最有利于自己发挥的一个作为论点。论点要有政治高度,看到事物本质,有预见性,概括,立场正确,态度鲜明,有创见

突出论点的方法有:将文章的论点摄制为题目,第一段概述材料,第二段单独成段,点名论点,每段分论点紧扣总论点展开,开头结尾照应总论点,最后一段总结总论点。要注意应该采用并列句,条件句等句型,灵活的语言,反复强调重申总论点的重要性,必然性和意义。

论证写作的基本套路:真实,典型,全面,新鲜。包括具体或概括的事例,统计数字或图表,亲身经历,引经据典,公理规律等等。

论证

可采用例证,引证,理论论证(通过分析,判断等推理手段剖析事理,分析问题以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关系,分为因果演绎和多角度演绎,常用没有……就……),假设论证,比较论证(横向,纵向,对照),比喻论证,归谬论证。

三种结构,三段式是总的思路。

1.提出问题:引用资料,开门见山。

2.分析问题:紧密结合材料,运用辩证法,重点论和两点论。由此及彼,由表象到本质,由微观到宏观,由特殊到一般。

3.解决问题:由条理,最好和前面的各个问题照应,涉及到相关部门职责的方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互相合作的精神。

五个得分突破点

提纲:标题 开头 每一段的开头和结尾 结尾

标题:必须是中心论点,或者反映中心论点

开头:交代事件的缘起,揭示主题,谈主题的影响。

结尾:概括总结,强调深化主题(或正或反翻新),提出希望或发出号召,上升到理论高度,一般可以纳入“科学发展-社会公正-和谐社会”的话语体系。 过渡:

过渡段:在三个部分之间,可使文章层次清晰,段落分明,前半部分概括上一段,后半部分引出下一段。

过渡句:可以用于某个段落句首,总结上一段,或用于句末,引出下一段,或概述材料,或表示转折,或提出问题。

过渡词:转折词,连词。

【篇二】: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 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 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5年3月29日( 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 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3月 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 届硕士、博士研究 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3.公务员被辞 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 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 015年4月5日 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 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5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 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监狱戒毒系统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 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 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系统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 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 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篇三】:2016下半年四川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6下半年四川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 来源于四川省司法厅网

原标题: 四川省2016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公文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司法厅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3.报考监狱、戒毒系统和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以及报考省戒毒局和狱医(医生)、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罪犯出监就业培训指导站2名,阿坝监狱10名,巴中监狱20名,成都病犯监狱7名,成都女子监狱3名,崇州监狱10名,川北监狱8名,川东监狱25名,川西监狱3名,川中监狱10名,大英监狱100名,达州监狱10名,德阳监狱30名,甘孜监狱8名,广元监狱20名,汉王山监狱10名,嘉陵监狱20名,嘉州监狱6名,锦江监狱3名,金堂监狱19名,雷马屏监狱8名,凉山监狱10名,眉州监狱35名,绵阳监狱10名,内江监狱100名,攀西监狱10名,荞窝监狱25名,邛崃监狱8名,省女子监狱12名,雅安监狱20名,宜宾监狱20名,邑州监狱10名,自贡监狱8名。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4名,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5名,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50名,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80名。

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4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2016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10月27日至31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3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监狱戒毒系统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市、区)的职位,放宽到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机关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系统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

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四川公务员监狱系统。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规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决定文件;符合规定〈2〉的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符合规定〈3〉的考生持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对应送四川省监狱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四川省戒毒局(地址:成都市营门口蜀通街90号)、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

【篇四】: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报名信息

2015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 015年4月5日 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

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 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5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 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监狱戒毒系统急需、专业性强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 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 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系统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 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 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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