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8-17 09:04:36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热点事件】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一)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研究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研究

【摘 要】2013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它标志着营改增即将全面铺开并走向深入。福建省作为第二批“营改增”试点范围,其税务机关有责任和义务认真研究分析2012年11月1日以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后,其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企业发展和经济税收的正负效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力助企业充分发挥先行试点的区域优势,改革创新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践行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战略定位。

【关键词】营改增 税收政策 效应 对策

“营改增”试点改革将是未来两年中国财税改革的核心, 是落实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据相关部门测算,“营改增”如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大概超过1000亿元。“营改增”以后,大体可带动GDP增长0.5%,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大体可提高0.3%,居民消费可增长1%,出口增长能够拉动0.7%。同时还可以直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 0万个。因此,积极帮助区域内试点企业实现平稳过渡, 帮扶企业用好税收新政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收政策概述

(一)应税范围及税率

1994 年新税制改革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主体,营业税和消费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企业税收行为,增加了财政收入,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经济增长,现行流转税税收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现象,阻碍了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分工和市场公平。

为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优化税收制度、减轻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 年11 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文)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文),这标志着期盼已久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

2012 年7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福建省(厦门市)等8 个省(市)。这意味着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进一步深入,同时将在更大程度上改变我国现行的流转税税收制度。

试点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行业的适用范围和各自的增值税税率如下表1:

表1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增值税在原有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置6%和11%两挡低税率。在税率过渡阶段,这样的设置有利于税制转换的衔接,是一种必要性安排。

(二)纳税人相关规定

试点行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通知规定,试点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试点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 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计税方法相关规定

1.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分别按照17%、11%、6%三档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试点通知特别规定,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便简化相应税务负担。

此外,实施通知还规定,如果试点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是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可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这些试点企业是可以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企业的价款后,把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项规定全面地考虑了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从非

试点企业购买服务,但又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四)跨境服务相关规定

实施通知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

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使用零税率;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同时,改革后境外服务提供方在试点城市提供的试点服务不再征收营业税,而是改征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服务接收方是试点企业,则扣缴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其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服务提供方购买试点服务的,同样也可以对扣缴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这项规定和欧洲现行的增值税税制中普遍采用的“反向征税”机制非常类似,这一举措促进了跨境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也抑制了增值税骗谁行为。此外,实施通知还相应规定如果境外服务提供方在中国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则以服务接收方为其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收政策具体效应

(一)正面效应分析

1.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营改增”改革后, 从税制上根本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 为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试点企业的进项税额得以抵扣, 对分工细、链条长的现代服务业,减税效果会更明显,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整体下降,也将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发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杠杆带动作用。同时,作为就业的最大容纳器,领域宽、覆盖广的服务业发展了,就业也就会随之扩大, 对城镇化发展也是有力的促进和支撑。【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2.促进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从整体上来看,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 一是有效减轻制造业企业的税收负担,一些眼界宽的制造业企业可以利用减税带来的收入,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相关业务的投入力度。二是由于营业税是对全部商品(服务)流转征税,分工越细税负越重,并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割裂了“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这显然不利于行业的独立发展,也对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形成了阻碍。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有效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见图1、图2所示),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拓展了试点行业市场空间,引导企业将一些生产性服务

业务转为向外部发包, 有效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和技术进步,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助推工业企业创新转型。三是为大型制造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完善了税制保障,促进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从而加深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融合。

图1 改革前生产企业、服务企业税收抵扣图

图2 改革后生产企业、服务企业税收抵扣图

3.引发试点地区政策优势的洼地效应。下游企业购买试点企业的服务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与非试点地区企业相比,试点企业将更具竞争力,发展空间和业务辐射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将有助于试点地区“政策洼地”的形成。因此, 试点地区应吸引更多大项目、大企业投资落户,引导国内外各类投资资源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增强经济发展实力。

4.提升中国产品和劳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 号)规定,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上海市税务机关对相关企业开展的国际运输服务及离岸外包服务,按照原相关规定均实行免税政策,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业务所含增值税,要求企业不得作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成本。2012 年1 月1 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启动后,《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二)
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对本企业的健康发展起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对本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在销售价格上带来的一定的市场优势。目前,市场的同类不同质量的替代产品层出不穷,价格之争相当激烈,有了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就可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在产品价格方面取得有利的竞争份额,从而在市场大环境不好的状况下保证了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

陕西安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三)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9-6 22:56:41

一、“十一五”时期荆州市税收优惠执行效果明显

“十一五”时期,是荆州国税系统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减税让利最多最大的五年,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最好、税收收入增长最快最多的五年。“十五”时期,全市共组织国税收入48亿元,税收优惠累计11.73亿元,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24.43%。而“十一五”期间,税收优惠累计达35.68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29.48%。五年间,税收优惠总额增长了两倍,占国税收入的比重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4613户次。按税种分,其中增值税减免13.56亿元、所得税减免5.87亿元、车辆购置税减免5072万元、办理出口退税15.74亿元。据统计,上述35.68亿元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出政策导向和税收调控职能。其中,用于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14.22亿元,用于技术改造11.23亿元,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3.06亿元,用于改善民生等支出7.17亿元。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引导性作用。从政策时效性和区域经济特色考虑,我们选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转型和农业产业化等三个重点优惠政策项目,通过采集相关数据,运用评估模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增值税转型改革两年多来,荆州市企业共计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5028.58万元,占同期申报抵扣进项税总额的2.02%,占同期应纳增值税总额的10.86%,历年抵扣税额相对均衡。同时,固定资产抵扣的行业性、项目性、区域性集中现象十分突出。分行业看,占比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共抵扣18946.74万元,占抵扣总额的34.43%;其次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共抵扣5059万元,占抵扣总额的14.45%。这三年间,我市固定资产抵扣相对集中在荆州城区,集中在几个大项目上,带动城区的抵扣额占到全市的78.6%。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新《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全市共有47家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有11家,均为工业企业,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先优势,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认定时间分,2008年度认定5家、2009年度认定1家、2010年度认定5家。按所属类型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9户,资源与环境技术1户,新材料技术1户。11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在实施新法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新法实施3年来,11家企业累计享受所得税减免16636万元;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13996万元,其中按照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9546万元,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4450万元。新法施行前后,企业减免税额和加计扣除额增加的幅度相当大,2010年减免税额较2006年增长185%;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较2006年度大幅增长501%。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数计算,11户企业近三年平均所得税税负率为14.2%。

(三)农业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到2010年底,荆州已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省级龙头企业55个。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省级以上的企业42家。全市农业产业化优惠具有“范围广、数额大、不平衡”等特征。“范围广”指农业产业化涉及的一揽子非专有税收优惠类别和项目,在全市企业中均涉及。“数额大”指税收优惠的额度相当可观,在“十一五”期间,42家企业共实现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83.55亿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3.53亿元,所得税减免0.82亿元,出口退税1.71亿元。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德炎水产享受出口退免税7284万元。“不平衡”指税种优惠的不平衡,目前所得税直接减免的力度相对薄弱;企业享受优惠的不平衡,由于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方面的差异,有4户龙头企业几乎没有享受到直接的税收优惠。

二、税收优惠政策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税收和管理效应

(一)社会效应日益彰显。

1、缓和危机冲击,促进平稳发展。增值税转型,是中央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之一。这项政策和其他经济领域的重大调控决策,展现了中央应对危机的坚强决心,提振了市场信心,也直接拉动了我市制造业的投资和发展,带动了经济平稳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08到2010三年内,全市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113.75亿元、155.63亿元和245.17亿元,为同期荆州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5.24亿元、384.76亿元和530.44亿元的40%-46%,增长率分别达到了多年少见的57.2%、36.8%和57.5%。

2、夯实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全市国税部门严格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有力支持了“农产品深加工品牌化、农产品初加工规模化、种植养殖产业基地化”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550万亩优质水稻基地、140万亩优质棉基地、350万亩“双低”油菜基地、200万亩水产品基地、260万亩速生林种植基地、140万亩果蔬基地。2010年全市实现农业生产总值231.1亿元,比2006年的126.7亿元增长近1倍;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6453元,比2006年的3502元接近翻番。2010年底,国税部门管辖的涉农纳税人有1200多户,解决了农村就业8万多人。如吉象木业通过产业链的前移,解决了3000多农民工的就业。

3、科学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通过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大投资,改造生产设备,提升工艺技术,降低了综合能耗,减少或回收废水、废气、废料的排放。增值税转型以来,我市所辖松滋市的一批高污染的水泥企业,石首、江陵、及城区的化工企业,开发区、松滋的发电企业相继加快了技改力度,多个县区的污水处理项目也加快上马。经测算,2010年全市年均工业万元产值电耗较2008年平均降幅达8.3%。

(二)经济效应日益凸显。

1、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通过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支持,部分企业已发展成行业的领头雁,如以法雷奥、恒隆等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荆州市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已经形成产业

链,带动中小型配套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140家。截止2010年,荆州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达到80亿元,全部从业人员达到22,912人。通过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扶持,全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0家,其中德炎、井力、越盛等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企业超过10家。全年转化水产品总量24万吨,水产品加工12万吨,加工出口1.8万吨,出口创汇6000万美元。

2、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提档升级。高新技术优惠政策引导带来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投入迅速增长,也带来了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逐年上升。2006年,国税管辖的11家企业研发费仅6306万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含专有技术,下同)79项。至2010年,企业研发费增长到16634万元,增幅达164%;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数量达185项,增加了134%。如荆州恒隆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在06年以前还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到2010年,已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达29项,其生产的循环球动力转向器,因技术先进、成本低廉,已成功将国外同类产品挤出市场。

3、增强了企业的赢利能力。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利润水平明显提高。我市随增值税附征的地税税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和地方教育发展费。以合计为14%的税(费)率计算,2009年、2010年我市因增值税减税地方税税费估计分别减少2973.54万元和2666.11万元,2011年1至8月减少2064.36万元,这也相应增加了企业利润。荆州久阳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69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既扩大了产能又降低了产品成本。2009年每台产品耗电122.4度,消耗油料【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3.91元,通过技术改造后2010年每台耗电101.2度,消耗油料3.68元,降幅分别为17.32%和5.88%。同时该公司利润总额大幅上升,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423万元,同比增长63.32%。

4、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不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为提高,产品走出去的能力显著增强。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近两年投入三条生产线的安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三百多万元,产生了明显效益。

(三)税收效应日益明显。

1、税收负担明显下降。增值税转型实施后,我市工业企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下降到2009年和2010年的3.74%和2.96%,若按转型前的政策,则企业税负要高0.27%和0.37%。最为明显的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税负分别降低了0.5%和0.41%。原有的几户重点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到期,新法出台后,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实际税负不仅没有提高,还稳中有降。企业的税负减轻了,增强了企业的后劲,积累了企业的实力,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税收收入成倍增长。执行高新技术优惠政策以来,国税管辖的11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应缴税收23037万元,较2006年的9135万元增长152.2%;其中2010年应交增值税14206万元,较2006年的5647万元增长151.6%。

3、税源潜力显著增强。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短期内可能造成有的企业税收减少,有的没有税收,但有效培植了税源。如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新上发电项目,到2010年底共有应抵扣未抵扣的进项税额1.45亿元,虽然这两年企业无税可收,但项目投厂后可形成年发电35亿千瓦时的生产规模,预计2013年后年均销售热力、电力达20亿元,实现税收7000万元。

4、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各种减税政策措施,助推企业利润水平不断提高,也促进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优化了收入结构。“十一五”期末,企业所得税占总收入比重达到14.1%,比“十五”期末提高6.4%。五年间,企业所得税平均增速达到34.9%,比总收入增幅快12%。此外,企业所得税赢利面也从08年的约29%增长到2010的42%。

(四)管理效应日益浮显。

1、提高了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治税理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建立重点企业走访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通过经常性的税企联系,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加强纳税辅导,简化办税程序,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各种跟踪服务、动态服务、个性服务,又便于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2、规范了减免税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岗责体系,明确了部门职责,完善了跟踪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执行大额减免税集体审理审批制度,正确把握政策效用。进一步完善了减免税台账,对辖区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所有纳税人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采集相关监控指标,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3、提高了评估分析水平。建立健全了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制度,加强工作考核,纳入全年综合绩效评定。通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分析,优化了减免税评估分析流程,编写了数据采集、提取、分析的计算机操作脚本。锻炼了干部队伍,培养了一批骨干,促进了评估分析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某些税收制度设计不尽合理。高征低扣及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的制度设计,增加了税收管理的难度。高征低扣理论上导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负过高,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而农产品收购发票自开自抵则产生了比较突出的制度性漏洞。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334225/

推荐访问:中国税收政策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