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来源:专题 时间:2016-09-01 10:47:5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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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一)
29分析中国电梯行业存在的问题

分析中国电梯行业存在的问题

电梯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改革开放后,中国品牌电梯的生产力到现在已经实现了百倍的增长,供应量也达到了五十倍的增长。如今,中国已成为世界电梯第一产销大国。

但是在中国电梯行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第一、管理层问题——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管理层的关键,但在多年来并没有主动引导电梯行业向中国创造去发展,对创新企业不给予支持和关心,而协会成员大多崇洋媚外地只信任国外品牌和技术。

第二、监管机构。虽然监管在改革,但是监管上只在于理论上监管,虽然在GB7588-2003的国家标准中需要双向安全系统,实际上至今还没有严格执行,这与管理层的放松检验规范有关系。而管理层只是从企业的门槛上做着文章,却忽视了创新需要给予的支持。

第三、电梯行业内本身存在的问题。在老企业发展中,目前注重研发的关注投入太少,因此还有一些小企业处于仿制阶段。而中国电梯行业的企业中,只有走出仿制的那些企业才得到了发展,有创新的企业发展就更快。

第四、 电梯安装维保力量的严重不足。目前国内电梯年增长 50-60万台,按发展该需要每年2-3万人增加到维保队伍中,而安装人员也每年需要增加一万人左右,安装维保年增加总额该是在三到四万人,而实际 2014年新增的安装维保人员不超过1万人,安装和维保人员在2014年底,缺口达到5万人。因此监管和引导不够,造成了电梯安装维保的人员不足,从而影 响电梯运行质量和安全。

第五、电梯行业缺少专业的人才培训。目前全国电梯已经达到了五十万台以上的产销量,而目前仅仅只有苏州一大专有电梯专业。原因有多种,一是电梯专业的师资力量缺乏,二是电梯企业的技术人员没有好的水平去胜任这些师资。

第六、金融资本对电梯行业重视不够,特别是 VC和PE都对电梯行业陌生,更没有VC资本进入到电梯行业,从而无法提高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

对于行业发展,必须客观地去分析,必须找出问题所在,从而才可以解决问题并且获得发展。但是电梯行业的管理层和企业都难以客观地去分析当前行业形势和面对问题去 解决。这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才可以逐步地去解决,但是哪个企业先解决才会先获得发展。而中国品牌电梯真正地从电梯大国走向电梯强国、从电梯中国制造走 向电梯中国创造,更需要有关部门调整思维,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二)
关于电梯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关于电梯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电梯在现代生活中的使用已经十分普遍,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工具。因而,电梯的安全性对人们生命安全也越来越重要。本文对电梯检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对策,以提高电梯的安全性,为人们的安全提供保障。

引言

城市的发展,高楼大厦的增加,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及。无论是居民住宅区还是商场,电梯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缺少的一个交通工具。电梯的结构比较复杂,在其安装和使用中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会使得电梯的安全受到威胁[1]。所以,确保电梯安全,减少电梯事故在安装以及日常的检测中要十分严格。

1.电梯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1.检测现场混乱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根据统计发现,电梯检测中大部分检测现场比较混乱,条件不符国家规定,一些建筑还没有竣工就开始接受电梯检测了。电梯检测现场混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供电和国家规定不符合,接线很杂乱,而且电梯的无地线以及电压值也很低。第二,电梯的过道没有疏通,而且也没有护栏。第三,在电梯的检测现场,人员很复杂,而且还有不断的临时施工,检测环境噪声不佳。第四,电梯的机房常常堆积了和电梯无关的设备,机房简陋,通风效果不好,很容易使得在电梯本身运行中产生热量而过热导致故障出现。

1.2.检测人员工作不到位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国家电梯检测规定安装电梯的单位要安排相关的人员到现场辅助检测人员检测电梯。而实际上,电梯检测现场并没有相关人员,或者是配备的人员的专业知识较低,对于电梯检测并不熟悉,也就无法更好的配合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工作,使得电梯的检测效率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1.3.定期自检工作不到位

我国对于电梯检测工作规定,在对电梯进行检测中要有安装单位的协助,在现场进行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以电梯安装单位的自检报告为参考,而且电梯的检测也要经由安装而单位自检后才能实施。然而,在实际检测中并没有遵循这一规定。电梯检测效果如何和安装单位自检有很大的联系,如果安装单位自检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到电梯的检测效果。有的电梯安装单位往往缺乏自检环节,给检测单位提供自检报告中的自检的项目也十分杂乱,而实际的自检数据同其提供的数据存在很大的差异。再者,电梯安装单位所提供的自检报告是没有责任人的,也没有盖单位的公章[2]。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三)
电梯安全存在问题及想法

基层反馈:当前城市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亟待重视

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居民出行能享受良好的陆地公共交通服务时,也渴望在住宅里得到便捷的垂直交通。因此,近年来,住宅电梯的数量迅猛增长。住宅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是老百姓出行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给人民的生活起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其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是很多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住宅电梯质量好坏,直接影响老百姓生活质量。因此住宅电梯特别受到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当前,如何加强住宅电梯的使用监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本文以沈阳市为例,针对住宅电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城市住宅电梯使用的监管提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策。

一、存在问题

1.举报投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随着住宅电梯数量剧增,近年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特种设备举报投诉案例中,电梯排在首位,而有关电梯的举报投诉案例中,多数涉及住宅电梯,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投诉主要问题包括:发生事故、关人故障、运行控制系统不稳定、报警电话无效、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

2.选型不当埋下隐患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选定电梯时只考虑降低成本,而不遵 1

守相关规范。例如,如国家对电梯的配臵中明确规定:“超过六层以上建筑配臵的电梯的数量要与住户的数目相匹配,板式或塔式楼每80户要设1部运行速度为1米/秒,载荷量在750公斤以上的电梯,超过80户的,要设2部电梯,120户以上的住宅楼,则要设臵3部电梯”。而当前现实情况是,多数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少设臵电梯,导致电梯运力的不足、频繁使用、维修保养不规范,给广大业主安全出行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再如《国家住宅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高度在12层以上的住宅,应配两部电梯,而且其中的一部电梯必须能容纳一台担架。现实情况是:多数小区选用的电梯达不到上述要求,一旦居民遇到重病抢救或其它紧急情况,电梯根本用不上。

3. 设备本身存在先天隐患

由于住宅电梯制造、安装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有些电梯生产厂为降低成本,生产的住宅电梯在材料上偷工减料,这些电梯的性能质量较差,电梯的故障率较高;个别电梯制造厂为降低成本,竟然将电梯委托给生产条件差或技术能力低的小厂制造,这些小厂为片面追逐利润,生产的电梯往往粗制滥造;更有甚者,非法组装、拼凑电梯。电梯安装可以看成是制造的持续,电梯安装质量同样重要。由于近年来电梯市场需求的膨胀,需要安装电梯数量急剧增加,电梯制造厂自己的安装队伍安装能力不够,于是分包给其他电梯安装队2

伍,承包的安装队伍常常又将安装工程分包给其它小的安装队伍,甚至分包给没有许可资质的电梯安装队伍或个人,层层分包导致安装利润微薄、安装管理跟不上、安装质量下降。电梯安装质量差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电梯安装人员的素质不高,因为电梯安装人员短缺,一些安装队伍雇用未经培训考核的农民工进行安装。上述原因导致住宅电梯先天存在隐患,加快了电梯的磨损、缩短了电梯维修周期、降低了住宅电梯使用年限。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4. 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突出

据调查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及一些因先天遗留问题造成管理混乱的小区。一方面,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均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质量差,且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甚至被迫带“病”运行,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差。电梯常带病作业、或安全装臵失效、或零部件损坏,经常发生困人、冲顶、蹲底等现象,甚至发生事故。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电梯强制报废年限规定,而一些早期投入使用的电梯,经多年使用后,已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进行改造或更新,但往往因资金因素不能及时改造或更新,安全隐患问题相对突出。

5.使用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仍存在很多问题 3【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有少部份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在电梯使用管理中漠视安全,存在着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不按时申报年检,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二是一些新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因为维修经费等问题,还存在着开发商与物业、业主三方之间使用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三是一些住宅由于产权关系较为复杂,住宅电梯责任主体难于落实;四是目前在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少物业小区只知道电梯需要年检,对国家电梯管理的其它要求知之甚少。

6.电梯维护保养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通过安全监察与检验情况看,目前大多数在用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基本按《条例》要求,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签订了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但也存在着部份电梯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与物业串通,签订虚假维保合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搞低价恶意竞争,扰乱维护保养市场,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等现象。

7.住宅电梯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相对缺乏

电梯使用者相对缺乏电梯安全使用教育,部份用户不爱4

惜电梯,房屋装修和搬运家什时,使用不当,人为损伤电梯的现象屡见不鲜,住宅电梯的外召唤装臵、轿内操纵装臵、厅门、轿门损坏较多。这些行为客观上加快了电梯的磨损,增大了维修资金,也经常造成电梯故障、困人、损坏电梯部件等后果,有的故障经媒体曝光后,给电梯生产单位、检验单位和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据有关机构统计,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错误操作致使电梯发生的故障占所有电梯故障的30%以上。可见电梯乘用人员的一些错误操作行为也是导致住宅电梯故障的隐患。

8.住宅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问题成为电梯管理的瓶颈 住宅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问题是影响使用的一个关键问题。用于住宅电梯的资金有两部份:一是电梯住宅楼寓电梯运行服务费,我市按《关于规范房屋入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对高层住宅楼寓电梯运行服务费:每人每月12元(学龄前儿童免收)。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电梯的日常的电梯维护和电梯电费的开支的。二是电梯的更新、改造费用,这部分来源与公共维修基金。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住宅产权进一步多元化。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的规定,电梯费用只向产权人收取。目前物业市场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物业管委会的运作尚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收费要直接面对众多产权人,因此困难颇多。按照现行状况,物业管理企业只能从别的方面来补偿物业管理资金费用的不足,增加 5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四)
从断绳事故谈老旧电梯管理

  本文通过一起老旧电梯钢丝绳全部断裂导致电梯坠落事故,分析了电梯坠落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作用,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探讨,特别针对老旧电梯的使用现状、存在问题、整治方案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老旧电梯安全的建议。

  2012年2月10日晚11点半,南京市白下区五老村小区1号楼的2号电梯发生一起电梯钢丝绳全部断裂的电梯坠落事故。由于事故发生在深夜,当时无人搭乘电梯,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五老村小区1号楼共16层,内共住着130多户人家。1号楼共有两部电梯,小区没有物业。发生事故的电梯是1997年投入使用的,这台电梯属于典型的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老旧电梯,设备状况比较复杂,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维保人员及质监部门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悬挂轿厢的4根钢丝绳全部断裂。
  事故发生前,电梯停在12楼,由于悬挂钢丝绳的断裂,电梯超速坠落,从12楼直接坠至1楼。在坠落过程中,电梯的下行超速保护装置起了作用。限速器装置被触发带动轿厢底部的安全钳动作,而安全钳装置在电梯坠落的过程中起到了缓冲的作用,减缓了电梯的坠落速度并最终将轿厢制停在导轨上。
  事故发生时的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运输工具,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尤其在防止轿厢下行超速及断绳的保护中,有极限开关、限速器—钳联动装置、底部缓冲器3大保护装置,其作用顺序是按照电梯超速时的速度情况来确定的。
  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主要是起位置保护的作用,当电梯的实际位置超越了电梯的允许行程时,极限开关将以电气的方式触发控制系统,使电梯制停。极限开关必须符合安全触点的要求,作为防越程保护装置,只能防止电梯在运行中控制故障造成的越程,而不能防止由于曳引绳打滑制动器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造成的轿厢越程。换句话说,极限开关的动作是通过切断安全电路,通过电梯的主制动器来实现的。对于电梯的断绳事故,由于悬挂钢丝绳全部断裂,所以主制动器的制动力无法通过悬挂装置传递到轿厢,极限开关不能使发生断绳事故的电梯制停。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是电梯最重要的防超速及断绳的保护装置,主要包括限速器、安全钳及其附属联动装置。限速器是限制电梯运行速度的装置,一般安装在机房。当轿厢上行或下行超速时,通过电气触点使电梯停止运行,当下行超速、电气触点仍不能使电梯停止,速度达到一定值后,限速器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夹住导轨使轿厢制停;当断绳造成轿厢(或对重)坠落时,也由限速的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使轿厢制停在导轨上。
  缓冲器
  缓冲器作为电梯行程末端保护装置,当电梯由于控制失灵、曳引力不足或制动失灵等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缓冲器将吸收轿厢或对重的动能,提供最后的保护,以保证人员和电梯结构的安全。
  缓冲器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同时作为电梯的下行超速保护装置,它们在位置的布置上是有上下顺序的,安全钳布置在轿底,缓冲器布置在井道末端的底坑内。但是其作用顺序却不是以位置来确定的。当电梯超速下坠时,若未达到限速器的触发速度而先触及底部缓冲器,那么缓冲器会先起作用;当电梯超速下坠的速度先达到限速器的触发速度,而轿厢未到达缓冲器位置时,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会先起作用,使轿厢减速,当减速过程未使轿厢制停时,缓冲器会继续作用,使电梯减速。
  事故原因
  技术因素
  结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电梯有着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因此当电梯失速下坠时,安全保护装置会作用,以保护乘客及设备的安全。在上述这起事故中,电梯的电动机运行时间限制器没有起到作用,在没有人乘坐的情况下,停在12楼的电梯上端的钢丝绳一直在曳引轮上原地空转,导致钢与钢的持续摩擦绷断了钢丝,好像折断一双筷子一样,是一起罕见的突发性电梯技术事故。
  曳引绳在绳轮上打滑是曳引条件被破坏的结果,可能的原因是轿厢冲顶或对重蹲底;安全钳误动作造成轿厢滞留;其他原因造成轿厢或对重滞留。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曳引绳与曳引轮打滑,其电动机运行时间限制器都应起作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曳引驱动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下述情况下使电梯驱动主机失电,并保持在失电状态。当启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轿厢或对重向下运动时,由于障碍物而停住,导致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
  而据质监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事故电梯不具备电动机运行时间限制的功能。由于我国电梯制造与安装领域的最高国家标准GB7588的最早版本是1995年制定的,且该标准在实施之初确实存在着技术指标难以落实的问题。因此,部分老旧电梯存在一些不符合现行GB7588-2003标准的问题,这也是老旧电梯安全使用的一个巨大障碍。
  管理因素
  电梯维保、大修改造单位的资质及技术水平,也是影响电梯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台事故老旧电梯在几个月前刚刚经过大修并更换了钢丝绳,如果大修单位有足够的技术力量,那么在大修结束后,应该对整机的性能进行详细客观的评价,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电梯制造企业而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而如今电梯的制造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并没有负起其应该尽到的责任。由于改造涉及电梯参数等内容变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梯的性能,因此现在国家对于改造资质的发放,仅限定为电梯制造企业,这也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电梯改造的技术水平。
  对于老旧电梯的维保现状、物业管理现状,也同样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触发因素。事故电梯是一台使用了15年的老旧电梯,小区没有物业,且维保已过了期限,用于向供电局缴纳的电梯电费按居民人头收取,月收缴一两千元。这样的收费模式,很难满足电梯常年的电费、维保费、检验费等开支,更不要提对老旧电梯进行大修、改造了。这一事故凸显了老旧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尴尬现状,值得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问题引发的思考
  针对老旧电梯尤其是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使用现状,社会各界已经取得了广泛的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电梯的大修、改造、更新过程中,政府、电梯安全监管部门、使用者、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都在各自的角色范围内起到相互作用、相互制约。通过工作的观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老旧电梯的安全。
  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管和完善市、区(县)的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工作,如江苏省已颁布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及正在制定审核的《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梯监管部门应积极进行市场调研及情况摸查,掌握辖区内老旧电梯现状,通过行之有效的监察手段,促进和保障老旧电梯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单位应通过完善技术力量等手段,促进和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安全评价的方式,为老旧电梯提出修理、改造、更新诊断建议,为地方政府提高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性提供技术依据。
  老旧电梯使用者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的认识,在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方案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自觉承担应有的义务,共同维护电梯安全。
  电梯物业管理单位应尽职尽责,完成电梯日常巡查及管理工作,配备专、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员。积极配合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单位,完成电梯保养及年检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维保单位及地方监察部门。
  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质保量完成每月两次的维保工作,保证电梯配件齐全;维保人员应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保证老旧电梯的维保质量;实施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施工单位,应该保证其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并及时向检验机构报请监督检验。
  编辑 韩 颖

我国现行电梯制造标准存在的问题(五)
高层建筑电梯常见的安全事故与防范措施

  摘要:电梯的使用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各个电梯生产厂家的设计和生产环节越来越规范,但在电梯的安装、维修和使用环节中损坏及伤亡事故仍有发生,给人们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本文探究了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与预防措施。

  关键字:高层;电梯安全;防范
  随着如今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电梯数量与日递增,电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城市中大部分人们工作或回家要乘坐电梯,到商场购物要乘坐电梯,搭乘地铁、乘火车也会乘坐电梯等等。然而,由于电梯事故多发,电梯的安全性及性能备受使用者的关注。针对电梯使用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如何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强电梯使用管理,提高电梯保养服务质量,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电梯事故的种类
  电梯事故的种类按其发生的系统位置,可分为门系统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以及其他类事故。据统计,上述各类系统事故的起数约占电梯事故总起数的概率分别为:门系统事故占80%左右,冲顶或蹲底事故占15%左右,其他类事故占5%左右。
  二、电梯工作原理
  电梯主要由控制部分、驱动部分及曳引部分组成。其基本结构是在垂直的电梯井内,放置上下移动的轿箱。电梯井壁装有导轨,与轿箱上的导靴一同限制轿箱移动。电梯的升降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曳引式与液压式。曳引式是用多条钢缆,把轿箱悬挂在电梯井顶部机房的曳引轮之上,钢缆另一端悬挂作平衡的对重,当轿箱移动时,对重会向反方向移动;液压式是轿箱由底下的由液压推动的柱塞支撑升降,部分柱塞可作望远镜式折叠,减少地底所需要的深度。两种方式的工作原理很相似,都是将曳引绳缠绕于曳引轮和导向轮之上,两端分别连接对重和轿厢,曳引电动机依靠曳引绳与曳引轮之问因为摩擦而产生的牵引力,利用减速器变速带动曳引轮转动,实现对重和轿厢的相对升降,从而能够完成输送任务。
  三、电梯事故的原因及特点
  1、电梯事故原因
  电梯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超载、反复开关梯门、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弹跳等;二是电梯本身的不安全状态,如未进行定期检验、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其他事故包括夏季通风散热条件达不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机房温度高,造成电梯运行过程中自动停止;电梯制造时没有设置井道自学习功能,不能正确选(停)层,导致停电恢复运行或者安全开关动作时,电梯必须返回基站;自动门机开关失效,停站时不能开门;电梯的曳引能力由于曳引轮槽磨损严重而降;制动器铁芯动作过程有严重的卡阻现象,使制动器动作失效;自动门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失效;轿厢不能与外部通信联系;轿厢重量限制器失效或不可靠现象。
  2、电梯事故的特点
  电梯事故的特点:一是电梯突然停止升降时产生的离心力和底座弹力,易使被困人员惊慌失措、情绪波动;二是电梯轿门无法打开,电梯内空间又小,致使被困人员精神压力大,特别是部分乘客,当事故发生时试图强行开门自救,但由于方法不当,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人员伤亡;三是电梯事故的突发性,被困人员又较为复杂,伴随着一些治安事件的发生;四是各种电梯的生产年代及品牌不同,电梯轿厢、梯门以及机房甚至运行原理各不相同,增加了处置难度。
  四、如何有效地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
  1、加强对电梯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的监管
  对这两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曝光。引导业主明白:便宜的电梯产品不一定是好产品,不好的产品会给自身带来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此外,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电梯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的用户评价体系。
  2、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建立长效的评价机制
  推进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作为市场竞争的主要筹码。目前市场上维保单位的现状是很多维保单位之间低价竞争,以价格论英雄。这些维保单位人员少,技术能力差,对电梯每15天一次的维保工作也只是走走形式,有的甚至根本不按规定做维保,只是在电梯出现故障时才修理。还有一种情况是几人合伙在其他维保单位挂靠,实际是自己承包维保业务。这种情况不需要申请专门的维保资质,不需要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其维保成本就能大大降低,然后低价竞争,扰乱维保市场,最终导致正规的维保公司却无法生存下去。而我国现行的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仅是以一年一次的定期检验来判定维保单位的工作“合格”或“不合格”,没有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一个综合有效的评价,暴露不出维保单位真正的维保质量问题。同时,作为使用电梯的乘客和居民小区的业主,也无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因此,应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价机制,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评出优劣,从而淘汰不正规的维保机构和个人;对于那些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维保单位,要严厉打击;加强宣传,向社会公布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状况,让群众和业主了解电梯维保单位的有关信息,让群众和业主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督,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3、促进形成维保价格机制
  要发挥行业协会对市场竞争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维保合同范本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由于现行很多维保单位规模小,待遇差,难以培养和挽留高水平的电梯技术工人,使得维保质量得不到保证。而很多物业公司从业主收取包括电梯维保在内的物业费后,要赚取更多的利润,不重视电梯的维保工作质量,一味压低维保价格,使得维保单位在接下业务之后,只有通过减少维保工作量来获得利益。建立一个有效的价格机制,一方面可以推进和鼓励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作为竞争的主要筹码;另一方面也能提高维保人员的待遇,增加维保人员的数量,培养高技术水平的维保人员,缓和人机不匹配的矛盾,提高维保工作质量。
  4、通过立法明确电梯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电梯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
  虽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从设计到使用的各环节都做了规范,但仍比较原则。例如,电梯安装过程中, 电梯制造企业、项目承揽单位、安装单位、转包分包单位等的安全责任难以界定;维保单位在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擅自减少维保项目,而监察部门对该种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对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细的地方进行细化和完善。针对居民小区电梯出现的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电梯无人维保的情况,可以出台相应措施,明确业主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毕竟电梯的使用者是业主自己而不是政府。而对于出现的越来越多的电梯老龄化问题,可由政府组织各级管理机构和电梯业主成立专项维修基金,以解决老旧电梯的大修和改造费用。只有通过对电梯监察部门、维保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电梯安全方面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才更有利于对电梯进行有效的监管,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
  五、结语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其安全事关重大。所述的问题又都涉及到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给电梯的正常运行带来隐患,电梯质量的好坏,与电梯的安装质量密切相关,本文通过笔者多年的经验,分析了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避免电梯事故的预防措施,希望会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光海.应对电梯突发情况的思考[J].公共安全,2011年O2期.
  [2]1易风华,徐义.电梯事故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J].电力安全技术,2011年O6期.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37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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