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

来源:安全管理常识 时间:2016-07-20 11:56: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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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一)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管理及司机(含劳务派遣)管理,结合集团公司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机关车辆(不含专业部室专用车)及司机(含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调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事宜。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三条 机关车辆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机动灵活、厉行节约”的原则,统一调度使用,重点保证对外接待、各类会议及集团公司领导公务用车,兼顾机关各部门重要业务活动用车。

第四条 集团公司领导车辆及司机相对固定。领导车辆同时作为机关公务用车,闲余时间,可安排机关人员公用。

第五条 机关部室日常重要业务及市内接待和会议用车时,应至少提前1天通知车队队长;较大型接待及会议需用车辆较多时,应至少提前2天通知车队队长,以便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第六条 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单程一般不得超过300公里。机关各部门确因接待或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长途用车,应至少提前1天填写《集团公司机关长途用车申请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审批。

第三章 车辆用油

第七条 所有车辆用油实施油卡(由主卡和子卡构成)加油制度,每辆公车固定一张子油卡。原则上不允许司机使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车队队长同意后方可加油。车队加油卡主卡日常管理由车队队长负责保管,子卡由车队司机各自保管,子卡用油完毕后进行再次充值,每次子卡充值前,司机要在加油小票上签字交由车队队长留存,主卡充值及增加子卡数量需请示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外出长途车辆在外地加油,司机要在加油票据和发票上签字,由车队队长审核后,按财务报销程序逐级审批报销。

第九条 实行加油公示制度。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车队队长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月耗油数量(油卡加油量+现金加油量)、百公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在车队内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 车辆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 车辆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减少维修费用,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要责任到人,司机每日要对所负责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做到车况完好。

第十二条 司机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发动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机油量、汽油量、发动机冷却水量等是否充足,照明、喇叭、雨刮器等是否正常,车胎气量是否符合标准等等,发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排除。

第十三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因特殊情况要到定点以外修理厂维修保养车辆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维修前,应由物资设备部相关人员及车队队长与责任司机一同到维修点进行现场鉴定并商定价格。而后,由车队队长填写《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保养;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须经分管机关的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期间,司机应跟车维修、现场监督,车队队长要对维修保养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实行车辆维修保养公示制度,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车辆每次维修保养后,要及时将维修保养内容和实际发生金额在机关车队内部进行公示。同时,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包括修改部位、更换零件、保修时限等内容。

第十五条 办公室秘书科指定专人负责车队车辆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的管理工作,借款、结算、费用报销等均由此专人负责。费用报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的年审、行驶证、保险等申请和办理工作车队队长负责。

第五章 车辆违章、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属于我方责任的,由造成违章的司机本人承担,并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应设法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交警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请求处理。

第十九条 对一般性交通事故属于我方责任,损失在500元以内的,应对责任司机提出批评;对属于我方责任,损失较大的,还应根据情节对责任司机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条 借调项目使用的机关车辆,项目在返还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及违章处置,确保车辆完好及无扣分和罚款。

第六章 车容管理

第二十一条 每日8:00前完成所负责车辆的卫生工作,保持车身、车窗及车内清洁。

第二十二条 白天出车过程中,要根据车辆受污情况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下雨、尘暴等恶劣天气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车辆。

第二十四条 司机和本单位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和吃有异味食品,保持车厢无异味。 第二十五条 每日下班后,无特殊情况,司机要把车辆停放在天津铁建大厦负一层车库。

第七章 车辆更新

第二十六条 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和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物资设备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和购置。

第二十七条 经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对确需报废或置换的车辆,经请示分管和主

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将需报废或置换的车辆交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章 司机管理(含劳务派遣司机)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文明礼让、谨慎行车,不得超速,不得疲劳及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车队要注意加强对司机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安全教育。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调度、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车或耽误出车时间。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返回,及时报告,随时待命,不得在外逗留或擅离岗位。司机请假外出,应及时将车辆交回车队。

第三十条 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保持车况良好及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第三十一条 严禁公车私用。发现公车私用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直至调离(给予辞退)司机岗位。

第三十二条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领导、机关和来宾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十三条 劳务派遣司机使用条件。年龄25-40岁,男性,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无违法、违纪及不良驾驶记录;具有C1驾驶执照及以上,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退伍军人及有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及全局观念和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司机使用流程。结合集团机关用车实际情况,由办公室提出需求,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我单位要求进行招聘和派遣,我单位组织对劳务派遣司机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小组由分管车队的集团公司领导、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车队队长、2名具有技师职称的车队司机等组成。面试合格者,我单位予以使用,实行1个月试用期。

第九章 司机形象

第三十五条 仪表端庄。不留长发,勤剪指甲;着装整洁大方,勤换勤洗;出车前不得食用大蒜或其他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三十六条 举止规范。坐姿大方、端庄、文雅得体,站姿挺直、舒展、精神焕发;等候乘客时,不得翘腿放在方向盘或是车窗上,不得脱鞋,不得在车内仰躺睡觉;不得摇下车窗吐痰或向外扔垃圾;有乘客时,未经许可不得接打电话,如确需接打电话时,应向乘客致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接打。

第三十七条 文明礼貌。一笑二问三道别,致歉致谢莫忘记。乘客上车时应问好,下车时应道别,发生问题时应道歉,应适时表达谢意。自我调节,控制不良言行与情绪。

第三十八条 交谈得体。乘客在谈论时,不随意插话,更不得打断对方讲话。客人主动与司机说话时,应作回应,但应注意选择话题。做到“五不问”、“五不谈”:不问收入,不问年龄,不问婚姻家庭,不问健康,不问个人经历;不非议交往对象,不议论领导、同行、同事,不谈个人隐私,不谈格调不高的事,不谈国家和企业秘密。

第三十九条 注重操守。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做“小广播”,严守保密制度,客人或领导

乘车时的所言所行严禁对外谈论;不搬弄“口舌”,加强团结、沟通,互帮互助,强化整体意识,注重维护车队和办公室整体形象;不公车私用,领导直接安排的出车,司机原则上应向队长报告。

第四十条 加强学习。加强政治和文化学习,提高个人素养,注重学以致用;常学交通安全法规,个人学习与集体教育并重,熟记用好保安全;熟悉交通地理,主动、经常性学习研究地图,提前掌握路况信息。

第十章 服务标准

第四十一条 守时不拖延。听从调度,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车或耽误出车时间;应提前5-10分钟将车停在易于上车的位置等待乘客;领导外出短暂办事、开会时,要求人不离车,随叫随走;领导或领导陪同客人用餐时,司机就餐应力求快,只能“车等人”,不能“人等车”;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返回,及时报告,随时待命,不得在外逗留或擅离岗位。

第四十二条 守纪不违法。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文明礼让,谨慎行车,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时刻保持警惕,绝不麻痹大意,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十三条 细致不马虎。备好车内应备物品,尽可能提供舒适便利的乘车条件;视天气情况,提前打开车内空调调节温度,使领导、客人有舒适的乘车环境;做有心人,注意认真细致观察所负责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可参照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集团公司机关用车流程图

2.集团公司机关长途用车申请单

3.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4.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公示单

5.集团公司机关车辆行驶里程用油公示单

附件1 集团公司机关用车流程图

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7 阅读次数:50563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条 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条 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

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暂行规定》。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一条 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二条 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常办公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途用车管理

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室的局领导同意。

急(执法)用车管理

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事处车辆管理【机关相对固定用车司机管理】

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条 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五条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六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处理。

十七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十八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九条 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十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十一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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