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来源:推荐阅读 时间:2016-09-27 10:34:14 阅读:

【www.zhuodaoren.com--推荐阅读】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一)
“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更不容忽视

“八小时之外”经常处于监督盲区,很容易为腐败行为打掩护,要全面考察一名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亦不容忽视。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也更加丰富。跑歌厅、游舞池、洗桑拿,更有的赌博成瘾甚至嫖娼奸宿。由于沉湎于醉生梦死之中,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常常被金钱、美色所击倒,干出了有悖于社会道德、组织原则和党纪法规的事,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声誉。许多事实告诉我们,“八小时之外”是干部监督的断档期,也是某些干部最易受腐蚀的时段。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不容忽视,对其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社交行为和生活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

也许有人会问:管理干部管到“八小时之外”去了,是否有点太宽了?其实一点儿也不为过,因为对于手握实权的官员们来说,“八小时之外”看似生活圈、社交圈,其实大多还是工作圈的延伸和扩张。“亲戚聚会”、“朋友娱乐”、“私人宴请”等 “八小时之外”的这些“两圈”活动,归根结底是与干部工作圈的官权密不可分,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很有必要。如山西省检察院曾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公车私用、公权私用等五类行为被明令禁止,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检察院干部的政治纪律和生活作风。在党组织里,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保持党内纯洁和先进性的根本保证。

“八小时之外”要监督重点对象。不少犯罪事例表明,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同各种利益始终交织在一起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大多滋生在八小时之外,自律不严,他律不到,最终葬送自己的前程。所以,必须对手握重权的要害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群众举报有违法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要敲警钟、勤提醒,要求他们远离情色、谨慎交友、注意小节,做到不取不义之财,不沾不正之风,不干不法之事。“八小时之外”要监督重点事件。加强对领导干部如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严防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加强对领导干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等的监督,做到镇定自若、坐怀不乱。“八小时之外”要监督重点场所。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等方式对容易引发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各类娱乐场所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用公款娱乐消费、参与打牌赌博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交行为的发生,让监督在“八小时之外”阳光操作。

当然,“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确实有难度,但可以通过重点对象、重点事件、重点场所的强化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从多方面改善不当的交往、生活习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每名领导干部若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保持自觉、细节上更加注意,不抱侥幸心理,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就能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以优质的政绩造福于民。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二)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思考

关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思考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是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们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总体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措施,加强和改进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认识

近年来,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深入到乡(镇)、街道、农村和社区实地调研等方式,针对加强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行了探索研究。我们感到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提高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他“八小时以内”工作能力和水平如何高,如果“八小时以外”不注意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也会变成品格低下的人。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个别领导干部置党性原则于不顾,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严重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说,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密切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对端正党风,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的良好形象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的必要措施。

2、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全面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任何一个人都有其“两面性”,领导干部在单位的表现往往无可挑剔,而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却常常是干部人品道德的真实体现。如果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其灰暗的另一面就会凸显。所以说,选拔任用干部不仅要对干部在工作岗位的表现进行考察,更要对其在“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的表现进行延伸考察,从细微处了解评价干部。【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3、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障。“八小时以内”重在考其“能”和“绩”,“八小时以外”则重在察其“德”和“廉”。在全方位的监督和考察中,那些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八小时以内”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又一个样的“两面人”在这种考察中必然会露馅,这样使我们能更加准确的判断干部的整体表现,也为县委选准人、用好人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措施,提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实效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一项创新性的实践活动,没有现成经验,按照简便、实效的原则,我们着重从

三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监督谁”、“监督什么”、“谁来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

1、明确监督内容,着力解决“监督谁”、“监督什么”的问题,保证监督准确。明确监督内容,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前提。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加上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做到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及时有效监督,我们主要抓住了三个重点环节,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一是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比如: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二是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违纪行为的发生时间,绝大多数是在八小时以外,其发生地也多半是在领导干部的家中。因此,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比如: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

2、明确监督职责,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保证监督到位。“谁来监督”是解决监督主体的问题,是整个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通过聘请社区干部作为义务监督【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员,建立起一支社区义务监督员队伍。由县委组织部以发放聘书的形式在领导干部家庭所在社区,聘请54名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社区干部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现实表现。对聘请的义务监督员集中进行培训,重点宣传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大家明白,接受群众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充分体现。我们制定并发放了《义务监督员职责及监督内容》,让监督员熟记在心,认真履行。监督员按照确定的监督内容,对领导干部在社区中的生活、服务社区建设等情况,进行积极主动地监督,确保不留“死角”,掌握真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3、明确监督方法,着力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保证监督效果。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现行干部监督工作在方法上的拓展和延伸,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找准结合点,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干部社区表现档案。通过社区党组织和义务监督员的定期反馈,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社区的人际交往、个人生活、家庭观念、经济收支、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记入档案,统一管理,分类处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品德的重要依据。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领导干部社区情况联系卡》。这是社区党组织与组织部门之间联系通报干部表现情况的主要渠

道,把被监督人的基本情况、监督内容、举报电话填入联系卡,便于监督员监督和汇报,真正实现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有人管、有人问。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情况,畅通监督信息渠道。听取社区群众对领导干部在社区表现的反映,搜集和掌握对领导干部举报的线索,使县管干部“八小时以外”始终处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健全机制,构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 监督的体系

通过强化组织监督、健全监督渠道和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的成效。

1、强化组织监督。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纳入到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的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量化考核的方法,在《领导干部社区情况联系卡》中增加了综合评价栏目,评价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了解五个档次。2008年在对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年度延伸考核中,综合评价档次为良好以上的干部共XX名,占被考核总人数的XX%;2009年,综合评价档次为良好以上的干部共XX名,占被考核总人数的XX%。通过日常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在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三)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初步显现,通货膨胀,物价急剧上涨,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政府的阳光工资下苦苦挣扎,几年甚至十几年才加的一丁点薪水,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在这同工不同酬的环境下,监狱民警的心理出现裂痕,时不时会凸显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如何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是塑造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弘扬浩然正气、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从严治警、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八小时以内对民警的教育与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的管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八小时以内教育管理工作的延伸。新形势下,加强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进一步拓宽做好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八小时以外的特点。

在实际工作中,监狱警察,在外人看来,是一个神秘又令人浮想联翩的职业。然而,一线监狱警察一个工作班次的工作量鲜有人知。监狱民警八小时以外归纳出以下特点。第【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一、八小时以外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相对较长。基层民警大部分是实行轮班制,即“上一天休一天或上两天休两天”,一年之中有半年时间是自由支配;机关民警每周“双休日”,

一年中有三个重大节日,全年共有一百多天,还有每天八小时以外的非工作时间,都在工作时间以外。第二、个人活动方式相对单一。以福建省清流监狱为例,福建省清流监狱地处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孙坊村,八小时以外对于清流监狱民警来说几乎无业余生活,且外地籍、夫妻两地分居的民警相对较多,民警上班任务繁重,下班后无机会发泄;第

三、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八小时以外民警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涉及到民警的价值取向、生活观念、文艺鉴赏、择友范围等方方面面。

二、对民警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首先,大多数的生产中队工作繁重,总觉得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不愿在八小时以外再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管理。没有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认识到抓好八小时以外对民警的了解、掌握和教育管理工作是杜绝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的重要举措;没有从认真分析民警违法违纪的特点和规律入手,是直接造成民警八小时以外失控的主要因素。其次,少数民警中存在着模糊认识和必要的自觉性,存在着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认为八小时以外属于个人支配的时间,想干什么领导不应过多干涉,也有个别民警对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监督有反感情绪,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等等。其三、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形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多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

样化对民警队伍带来极大影响,耳闻目睹的是各种诱惑或心理的不平衡,加之上述问题的存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极易发生问题。

三、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的方法

1、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宗旨意识。首先要从抓好思想教育入手,固思想道德防线。不间断地开展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警示教育,使民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自己的职责,提高民警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遵守禁令、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把严格科学的管理建立在说服教育、启发自觉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启发自觉,把管理与教育融为一体,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别民警之所以存在八小时外生活圈不严肃、娱乐圈过滥、遵纪守法意识淡漠、自我控制力欠缺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偏移、是非美丑不辨。为此,要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健康的生活格调、高雅的生活情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自觉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做到慎独、慎始、慎微、慎终,切实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

2、完善基础管理机制,增强民警的自我约束能力。抓小、抓早、抓苗头。落实“六必谈”措施,即:民警有违纪

苗头时必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时必谈,民警行为反常、情绪低落时必谈,民警工作有过失时必谈,民警受到组织处分、通报批评后必谈,民警家庭有矛盾时必谈。建立健全民警社会生活监督制约制度,将民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民警年度综合考核,促使民警增强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的自束能力。严格执行制度是贯彻条令条例,实行科学管理、依法治警,加强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民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的可靠保证。为切实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应制定和完善《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尽量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有必要情况下还可签定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责任状,党支部成员每月与民警要谈话一次,切实掌握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民警每月书面向单位汇报一次八小时以外活动和遵纪情况,重点解决好棘手和倾向性的问题,以促进和带动全局的管理。对查出和发现的苗头或倾向性问题,要本着反复抓、抓反复、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原则,使民警在八小时以外做到“慎思”“慎行”“慎独”,管住自己,达到不愿、不能、不敢违法违纪的目的,从而逐步提高和加强民警的自我约束能力。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仅仅靠制度来约束是有限度的,而且是远远不够的,要确保民警八小时以外不出问题,必须把工作的着重点始终放在八小时以内强素质、抓养成、树形象上通过培养行为养成来进一步促进

管理更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工作生活中稳抓理想信念教育,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解决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其中。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是人民警察的立身之本和精神支柱,如果背离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抵档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而蜕化变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往往会有偏离轨道的时候。那么,单位定期开展抓警示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注重日常的警示教育,从各种八小时以外违法乱纪反面典型案例中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使民警认清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容易犯错误、跌跟头,启发民警进行自我反思,管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反之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也不是说就微不足道。在对在八小时以外一贯遵纪守法、团结邻里、助人为乐的人和事要大力宣传,浓厚倡导,从而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民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自控、自勉、自醒、自律。

3、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单位、周边、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通过定期谈心、家庭走访、发放《致民警家属的一封信》和召开民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发动民警家属配合单位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让家属当好监督员,筑牢民警的家庭防线。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仅仅靠自身是不够的,必须严密组织、主动协调,重视发挥周边、民警家庭的作用,使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四)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思路

  加强干部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干部工作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活动日益增多,干部监督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培养完善公务员制度”,并将“监督干部”写入了新党章。这既是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对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成效,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干部监督工作的难点
  目前,我国对干部监督已经形成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渠道多种的监督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干部监督难的问题迄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新形势下还形成了一些新的监督难点。
  党内监督难落实。党内监督具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监督主体与客体利益密切相关,以致监督流于形式。从上级监督看,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提拔使用、轻监督管理现象,其监督形式大多以听汇报情况为主,辅以巡视、检查、届中届末考核。作为监督主体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领导干部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从同级监督看,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工作时间较长,对党政“一把手”各方面的情况最了解和熟悉,也最有发言权。但由于“一把手”往往决定着领导班子成员的前途和升迁,班子成员大多只好看在眼里、闷在心里。作为同级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审计机关,其干部配备、任免调动、经费开支等都由同级党政“一把手”掌控,其监督很难到位。从下级监督看,对于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往来和社交活动,有些党员干部是比较了解的,却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害怕得罪“一把手”。
  党外监督名实难符。党外监督主要来自权力部门之外的监督,大致可分为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两类。从权力监督看,在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中,除有些地方人大对政府部门进行质询及罢免部门领导人之外,人大监督往往是对事不对人,象征性监督多,有针对性、实质性的处理意见少;司法机构的监督侧重于事后监督,主要依据法律来处理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或其他组织与个人的申诉,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从权利监督看,民主党派的监督存在着民主容易监督难、形式容易实效难、基层容易上层难、事后容易事前难、小事容易大事难、建议容易批评难等问题;群众监督多数处于自发的、零散的、被动的状态,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有些舆论监督时有时无,近年来因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屡屡败诉,导致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不力和不易的问题并存。
  一些新的领域监督成真空。随着腐败领域不断扩大,监督工作措施却没有及时跟进。这些未及时跟进的监督领域主要有:一是对“清水衙门”干部的监督。当前,腐败现象由资金密集领域和权力集中部门逐步向“清水衙门”渗透。不仅土地开发领域案件频发,政法、教育系统违纪案件高发,环保、质监、安监、药监、城管执法等部门的腐败问题也呈现易发多发态势。二是对从事跨国企业管理干部的监督。一些跨国公司为了争夺中国市场份额,攫取巨额利润,不惜采取贿赂手段。有关调查显示,近十年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被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三是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裸官”的管理监督。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将妻儿移居国外,为满足妻儿在国外的消费需求,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疯狂敛财,将巨额国有资产和资金非法转移出境。同时,“裸官”没有情感牵挂和约束,容易出现感情出轨、色情腐败行为。四是对边缘领域干部的监督。有的占用、出租农田,群众得不到相应的补助;有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滥用强制手段,甚至强拆强迁等。虽然这些单个案件案值不高,但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负面影响极大。五是对搞权力期权化干部的监督。这种腐败行为,由于不直接涉及金钱,权力寻租交易地点不确定,时间和空间有较大延伸,成为监督的新难题。
  党外干部监督难把握。近年来,一大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拥有了一定的权力,但也有一些党外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了理想信念,颠倒了是非观、荣辱观和价值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跌入了腐败的泥潭,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面对这一现实状况,如何结合党外干部特点,采用什么样的标准与程序,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和监督的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党外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成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一个新的难点。这就迫切需要统战部门积极配合组织、监察等相关部门,在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监督手段与监督过程等方面采取有效举措,从而确保党外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
  二、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的对策思考
  针对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
  强化自我监督,构筑思想防线。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管理的倾向,加强对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同时,要通过正面典型示范、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并通过政策宣传、案件剖析通报会、法制宣传日、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强化自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督促他们加强自我监督,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监督,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完善监督制度,构筑制度防线。一是坚持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正确把握选人用人标准与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和程序,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与依法决策。三是制定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建立决策前的论证制度,完善决策中的表决制度,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完善决策执行责任考核、评议、警示、奖罚体系。五是完善领导干部的审计制度。将审计关口前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改变过去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和离任前审计相结合,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一把手”提拔、留任、离职和查处的重要依据。六是实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从业等的登记与核查制度,建立相应信息数据库,加强管理,并逐项核实,定期更新。七是建立党外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沟通制度,将统战、组织、监察等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的内容进行细化,定期沟通,强化监督措施;建立党外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用人与用财“联审”制度,重点监督党外干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以及廉洁自律等问题。八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与监督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干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
  强化立体监督,构筑预警防线。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前移监督关口,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入口关”,尤其要加强对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检查、考察、诫勉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加强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集体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享有批评、检举、申诉和控告等权利。二是扩大监督范围,加强群众监督。要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真正让群众的意见发挥作用。实行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等制度,促进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活动,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三是加强横向协调,形成监督合力。重视发挥人大立法、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与各界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对干部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作用。赋予司法机关、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监督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督权,切实履行执法监察职能。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反映真实情况,增强对干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社会监督的功能,尤其要发挥网络监督的重要作用。
  突出监督重点,构筑纪律防线。一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方面要监督其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另一方面,要科学分解并有效制约“一把手”的权力,逐步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对年轻干部和接近退休年龄干部、人财物部门和执纪执法部门领导干部也要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尤其要加强对“裸官”资金流动状况的监控,加强与其他国家司法机构深化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作,尽可能将外逃“裸官”遣返回国接受法律惩治。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和审批以及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斩断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的苗头。针对跨国企业在运作监督方面涉及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层面建立对跨国公司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决策、财务、营运监管与约束的制衡措施,确保监督到位。二是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党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中,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尤其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三是加强对重点场所、时期、时间实行专项监督。要密切关注,发现社会交往复杂、有消费超常、生活不检点行为和违纪苗头的干部,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病救人”。把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纳入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地消除工作盲区。
  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构筑保廉防线。当前,对干部生活情趣监督的关口要前移,要建立健全定期汇报制度,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作为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求干部自查自纠,严格自律;要建立健全组织考察分析制度,跟踪了解掌握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时分析其不良倾向和苗头,责成限期改正;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和巡视制度,组织有关监督部门人员经常性地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建立广泛的群众举报网络,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监督卡、设立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实现监督的公开性、群众性和广泛性;要建立健全干部家属访谈制度,并辅以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发廉政短信、家访等形式,及时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家属,提醒并督促干部拒腐防变。要加大舆论对领导干部生活情趣问题的监督,增加其日常生活的曝光度,将舆论监督与党内、法律和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构筑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网,为培养干部健康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作者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功杭

八小时外监督难点(五)
县级支行同级监督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随着人民银行县支行事后监督、内审职能的上收,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县支行同级监督的职责。近年来,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和加强县支行同级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内部管理和风险案件的防范。但是,随着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不断深化,根据目前县支行同级监督的现状,按照岗位整合的要求,支行监察室与办公室合处办公,明确一名股级干部任监察室主任负责办理纪检监察的具体工作,同时明确一名副行长兼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的工作。县支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亟待探索和完善。

  一、县支行同级监督存在的难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对加强县支行同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不够。重业务操作,轻风险防范,导致部分职工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风险防范意识弱化。二是部门的工作受上级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支行行政的日常管理,不会存在什么问题,错误地认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同级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必要。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碍于情面和涉及个人利益,仅是为了应付上级而进行一些无关痛痒的检查或仅对检查中的小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监督流于形式。
  (二)监督认识不到位
  有效行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同级监督职能,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有较高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及洞察力。县支行人员年龄老化严重,且大部分职工在同一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年,对工作会产生厌倦和懒散的现象。实施同级监督中在传统观念、感情、人情上难以打破情面而做到认真检查、公正处理,从而难以实现再监督的目的。影响了同级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而制约了同级监督检查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职能落实不到位
  一是县支行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同级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时,支行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对党内监督的职责时,因人员少和工作范围的不同,仅履行了部分行政监察的职能。二是县支行纪检监察人员均是一人身兼数职的兼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繁,在刚性工作与弹性工作发生时间冲突时,作为具有一定弹性的内部同级监督工作必然让位于刚性工作,同时应付上级行检查的状态。三是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虽然承担着同级监督检查的职能,但仍然在县支行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且个人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与支行的荣辱息息相关。四是纪检监察监督重点监督内容有广度无深度,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在监督检查事实评价时,触及的重点问题不多,未揭露问题的实质和风险。五是由于受到条件、人员等诸多因素限制,难以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现现场与非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监督质量很难保证,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
  (四)监督问责不到位
  一是监督人员都是“一家人”,对监督结果的处理多是批评教育、自查整改,或象征性地给予经济处罚,减弱了内部监督的威慑作用,直接影响了监督效果,不利于从源头上根除风险隐患。二是监督人员往往只是进行了同级监督检查,忽视处理、整改阶段的后续跟踪落实不到位,屡查屡犯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现行体制下,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缺乏独立的处理权,且责任追究条款不具体,没有处罚的统一标准,对问题的责任追究往往就不到位。
  二、加强县支行同级监督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
  一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从防范金融风险的战略高度认识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切实建立起监督与被监督的和谐工作关系,把同级监督视为加强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有力武器,给予充分重视和有力支持。二是纪检监察人员作为监督者和被领导者,应找准自己的位置,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向党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达成共识,以赢得党组的支持和理解,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得到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监督的作用。
  (二)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一是利用立足岗位练兵和选送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以利于贴近业务实施深入、有效的监督。二是以检查带训形式,把纪检监察干部组合在一起,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相互交流、相互探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实战经验和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全行职工树立自觉接受监督、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内控和风险防范工作的贯彻落实,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预防。
  (三)建立机制,形成全方位同级大监督合力
  充分发挥同级监督“实时防火墙”的作用,变事后、静态监督为主的方式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系统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在县支行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长效性、分层次、责任明确的监督机制。一是按照支行现有的股室结构,在各部门明确一名人员,并实施本部门的监督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交流各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探讨整改措施和方法。三是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各部门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向监察室反馈,以便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四)明确重点,提高县级支行同级监督效力
  从近年来县级支行存在的问题看,均与县级支行内部监督流于形式有直接关系。这就要求支行发挥好同级监督的效能,支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各阶段的监督重点,围绕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突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重点看被监督部门制度执行情况、有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情况。二是突出对人的行为监督。重点对要害岗位、风险部门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看其有无乱交不良人员行为,有无经商办企业、炒股、买彩票、过渡负债等异常行为,杜绝发生风险案件。三是突出源头监督。主要是对“人、权、钱、物”等容易诱发风险案件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好监督的前瞻性和预防性。
  (五)落实责任,树立同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紧密结合县支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实施办法,提高处罚额度,并与部门考核、个人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从而使其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中支纪检监察、内审、相关业务部门采取对县支行进行全面再监督检查,对屡查屡犯现象严肃处理,对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防止县支行监督工作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切实树立同级监督的有效性。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tuijian428875/

推荐访问: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八小时之外监督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