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来源:安全管理常识 时间:2016-08-24 10:22:5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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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一)
电力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电力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公司职工身心健康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第二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保障公司员工获得职业卫生的保护。

第二章 组织管理措施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存在的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做好预防、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组织和发动员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合理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条例,对生产活动中已发生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防止危害的发生。

第三章 职业危害的主要内容及防治措施

第七条:职业中毒。

1.职业中毒的表现类型——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根据接触毒物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和发病缓急,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种类型。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引的中毒称为急性中毒;长期吸收小剂量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在短时间内吸收较大剂量的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亚急性中毒。

2.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消除毒物。控制生产流程中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有毒原料,改进能生产有害的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设备,实现生产的密闭化、连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使作业人员减少或脱离直接接触有害物质。

(2)密闭、隔离有害物质污染源,控制有害物质逸散。对逸散到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要采取通风措施,控制有害物质的飞扬、扩散。

(3)加强个人防护。在有害物质工作场所工作的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面具、防毒面罩、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

(4)提高机体抗御能力。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5)加强对有害物质的检测,控制有害物质的最高浓度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6)对接触有害物质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7)加强对有害物质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粉尘危害。

1.粉尘危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人体的危害。长期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尘肺病。尘肺病是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最主要危害之一。游离二氧化硅粉可引发矽肺;金属性粉尘如锰尘、铍尘等可引发锰肺、铍肺等各种金属肺;煤尘可引发煤肺等。

(2)对生产的危害。作业场所中的粉尘附着于精密仪器、仪表、可使这些设备的精确度下降;附着机器设备的传动、运转部位,使磨损加剧,使用寿命缩短。

(3)对环境的危害。漂浮于空气中的粉尘可吸附在其他有害物质,形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4)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产品质量降低,产品合格率降低,产品价格下落。

2.综合防尘措施:

(1) 技术措施:

①工艺改革。以低粉尘、无粉尘物料代替高粉尘物料;以不产尘设备、低产尘设备代替高产尘设备减少或消除污染的根本措施。

②密闭尘源。使用密闭的生产设备或者将敞口设备改成密闭设备,防止和减少粉尘外逸。

③通风排尘。受生产条件限制,设备无法密闭后仍有粉尘外逸时,要采取通风的方法,将产尘点含尘气体直接抽走,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组织管理措施:

①、加强防尘工作领导,确保一定资金投入用于防尘设施的改善。

②、加强防尘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对防尘设备使用常识、个人防护用品知识的宣传、培训,可使接尘者对粉尘危害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③、加强维护管理。投入使用的各种除尘设备要加强检查、维护,确保设备高效运行。

④、定期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3) 个人防护措施:

受生产条件限制,在粉尘无法控制或高浓度粉尘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必须合理、正确地使用防尘口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4) 卫生保健措施:

定期对接尘人员进行体检。有作业禁忌的人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第九条:噪音危害:

1.噪音的危害对人体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损失听觉。短时间暴露在噪声下,可引发听力减弱、听觉面感性下降等听觉疲劳症状。长久在噪声中工作,可引起永久性耳聋。

(2)引起各种病症。长时间接触高声及噪声,除因其职业性耳聋外,还可引发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血压增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3)引起事故。强烈噪声可导致某些机器、设备、仪表、甚至建筑物的损坏或精度的下降;在某些特殊场所,强烈的噪声可掩盖警告响等,引起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

2.预防噪声危害的措施:

(1)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

改革工艺过程和生产设备,以低声或无声设备或工艺代替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使噪声源远离工人作业区和居民区。

(2) 控制噪声的传播:【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吸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止噪声传播。可用隔声板、隔声罩、隔声地板、门窗等。

(3) 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

合理使用耳塞。防噪耳塞、耳罩具有一定的防噪声效果。根据耳道大小选择合适的耳塞,对高频噪声进行阻隔。

合理调整工时。工作中安排休息时间,使工人暂离噪声环境;限制噪声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 卫生保健措施:

接触噪声的人员应进行定期体验。以听力检查为重点,对已出现听力下降者,应予以治疗和观察,重症者应调离噪声作业岗位。就业前体检或定期体验中发现明显的听觉器官疾病、心血管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得参与接触强烈噪声的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措施由安全技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措施自20**年5月1日起实施。

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二)
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

1.职业危害

1.1粉尘危害

粉尘是翻新胎行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之一 ,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 清洗、打磨等岗位中都有大量的粉尘飞扬。从粉尘组分来看,翻新胎行业的粉尘成分较简单,主要为打磨形成的橡胶粉。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比较大,不仅对上呼吸道有影响,且能引起矽肺、炭黑尘肺、 滑石尘肺等疾病,是危害工人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 ,还能与其他有害因素联合作用危害人体,例如由于粉尘粒径小 ,在空气中能长期滞留,吸附空气中水蒸汽和各种有害气体而形成烟尘、飘尘,它们含有多种重金属及其氧 化物,在其氧化作用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转化为相应的酸。这些飘尘会引起呼吸道和肺部疾病。再例如 , 粉尘联合吸烟这一危害因素将会大大提高肺癌的发病率

1.2有机化合物

翻新胎行业接触的有机化合物主要为溶剂和原材料橡胶。溶剂主要是汽油,在半成品或成品干燥过程中产生溶剂挥发气而使工人受到伤害。按照国标,生产车间空气中溶剂的控制标准(m s/ m) :苯和甲苯 < 4 0 、二 甲苯 <1 0 0 、 汽油 <3 5 0 。另外, 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微量硫化氢也会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毒害。

1.3 噪声

翻新胎加工过程中,由于机械摩擦、振动、撞击所 产生的噪声, 使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中操作的工人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例如导致耳聋、高血压、中枢神经受损等。按照国家标准G B J 8 7— 8 5 《 工业企业厂区各类地点噪声标准》规定,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 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 8 h ) 噪声限制值 <9 0 d B 。经过实测, 橡胶厂多数工段在 8 0 d B上下, 少数工段则超过9 0 d B[ 7]。另外,翻新胎加工生产过程中诸如高温、振动等,也是不容忽视的危害因素。

2.常见职业病情况

目前在国内的研究发现,该行业尘肺病以尘肺为主。

2.1 尘肺

在翻新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橡胶粉尘比重小、颗粒小 ,很容易悬浮于车间空气中。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网织阴影和肺纹理增 多、增粗并伴有呼吸系统疾病, 自觉症状有咳嗽、 咳

【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痰 、鼻腔干燥等;有尘肺发病的潜在危险。【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尘肺以咳嗽、咳痰为主要症状, 其次是胸痛、气短。X线特征以不规则形小阴影改变为主, 类圆形阴影致密度较低 , 边缘欠清晰锐利;炭黑尘肺的大结节多见于肺上叶,可能是这些部位的活动度比下叶要小, 使已到达肺泡的粉尘不易咳出之故。

2.2其他疾病

橡胶制品生产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因素长期综合作用,对机体具有多方面的影响。除橡胶粉尘影响外,还存在潜在的有机溶剂慢性危害。

尘肺病目前主要提倡早期预防和对因治疗为主, 晚期则以综合治疗为原则 ,即在营养和运动疗法的基础上 ,依据病人的病情进行肺灌洗,使用抗纤维化、减轻或控制非特异性炎性反应、调节免疫功能、增强免疫力、抗脂质过氧化等药物。结合肺部理疗、雾化吸入治疗以及对症支持疗法等综合治疗措施。同时加强预防和治疗肺气肿、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及肺结核、 肺源性心脏病、呼吸衰竭等并发症。因目前对尘肺病的治疗尚无突破性的进展,故尘肺病防治的根本措施在于预防。

3.橡胶行业职业病预防措施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较薄弱。但我厂高度关注工业卫生问题。有以下几点预防措施 :

3.1阻断接触途径

橡胶制品加工厂要与时俱进,用新技术、新工艺。积极进行工艺改造, 如密闭硫化、自动称量、粉料造粒等,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接触机会。如对粉尘的控制方面, 在打磨岗位加设吸风罩,确保能将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吸入罩内,以保证有效的除尘效果; 给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及时、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工人及时 、正确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对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生产车间吸风排毒装置、 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 ,并达到良好的吸风排毒、通风效果,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控制到最低限度。消除尘肺的最好途径是控制病因, 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和采取除尘措施,消除污染源,阻断接触途径,是防止尘肺发生的关键。

3.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

一方面是教育职工,只有广大职工真正理解了工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尤其是慢性危害的可怕后果,掌握了个体预防的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和执行各项预防规定,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的工业卫生专业人员

和医务人员亟需提高专业水平, 扩大知识面,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合实际的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能识别和治疗职业有关疾病,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经过对该企业工人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及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知识教育与培训等措施干预,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 职工综合素质等。

3.3开展健康监护工作

健康监护的目的在于控制和减少暴露人数,早期识别和检出职业危害的亚临床改变及患有就业和上岗禁忌证者;早期检出职业病患者。健康监护主要运用在作业场所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性健康检查两方面。在卫生监测方面,要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 ,经常开展劳动卫生监督检查,尽早发现和杜绝严重职业危害 ,防止和减少橡胶加工工作对工人的危害,保护橡胶制品加工工人的身体健康。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和防护建议或方案 ,采取不同防护措施。如对危害较重的岗位工人或接触致癌物质的工人, 除加强个体防护外 ,考虑实行定期脱岗休养或采取轮岗制 ,对生育期职工尤其要防止生殖功能和子代危害,加强女工保护和毒物登记工作。在职业性体检方面,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详细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在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随后定期进行检查, 工作结束后还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对流动和临时作业工人要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健康跟踪管理, 医学检查时, 在查体中发现的患者均应及早诊断和治疗,尤其是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疾病,定期复查、迫访,详细记录存档。橡胶行业是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之一, 危害因素较多,对工人健康的影响也较大,是职业病预防工作的重点之一,只有采取以上综合预防措施,才能降低工人患职业病的可能性。

4.结语

翻新胎生产行业的职业危害不容忽视。由于我厂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高,作业强度较小,劳动条件较好,因此职业病防护主要以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教育与定期体检为。使从业人员了解预防防护知识,通过对工艺流程的研究及安全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危害健康的有害物质和有毒气体。出现的疾病及日常预防情况。对从业人员有个很好的参考。促进身体健康。

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三)
电力行业职业病防治

电力行业“十一五”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

为使电力行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满足国家法制化管理的要求,保护电力职工的健康安全,在总结“十五”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电力行业“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

【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一、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发展状况

“十五”时期,在多年努力形成的电力行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基础上,全行业不断坚持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自律管理,一般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逐年有所下降,控制了重大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作业点粉尘浓度达标率平均上升了十五个百分点,尘肺病患者全部得到治疗; 实施了“全国电力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作业点噪声达标率上升了十个百分点;组织对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升压站的工频电场、磁场进行了检测调查研究;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但是,距离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由于部分电力企业重视不够,使职

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工作、技术工作出现“断层”现象;有些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率、职业健康定期监护检查率有所下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遵循“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管理,职工群众监督”原则,加强电力行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行业管理,督促电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长效机制,保证电力职工的安全健康。

三、总体工作目标

(一)职业安全卫生事故控制目标:

杜绝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杜绝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业危害治理效果目标:

1、作业场所粉尘作业点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2、作业场所毒物作业点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作业场所噪声作业点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接触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岗位的劳动条件级别目标:

1、粉尘、毒物两项杜绝Ⅱ级及以上危害作业。

2、噪声、高温、体力劳动强度杜绝Ⅲ级及以上危害作业。

(四)职业病防治目标:

1、杜绝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六氟化硫作业场所出现窒息或职业中毒。

2、杜绝初诊出现Ⅱ期及其以上尘肺,尘肺结核病合并率要降到5%以下,严格防止九十年代接尘职工发生Ⅰ期及其以上尘肺。

3、严格防止噪声性耳聋职业病发生。

【电力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4、职业病治疗覆盖率达到100%。

(五)劳动环境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目标:

1、劳动环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电力职工自我防护方法及触电急救等自救互救方法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

5、劳动环境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与技术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两个监督网络”和“两个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1、完成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总站、中心检测站和基层检测站三级检测监督网络的组织建设,依法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建立以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为首的电力职工健康监护检查与职业病治疗网络。

3、 建成全国电力行业劳动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信息自动报送系统和电力行业职业病信息自动报送系统,实施远程信息统计年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职能,督促企业做好自身管理。

1、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全国电力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行业规章,建立相应的考核检查制度,督促电力企业遵纪守法、自我约束。

2、督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防护设施严格实施“三同时”。

3、积极推行电力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电力企业在制定企业工作计划的同时,要统筹安排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每年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卫生防治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环境监测与个人防护、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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