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8-15 10:30:15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热点事件】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一)
银行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困难研究

龙源期刊网 .cn

银行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困难研究

作者:刘畅 刘青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年第23期

[摘 要] 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银行业“营改增”势在必行。本文针对我国银行业营业税及国外银行业增值税的状况,分析了银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以及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困难,思考银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前应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银行业;营改增;税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3. 047

[中图分类号] F810.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3- 0082- 03 1 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现实基础

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我国的税制改革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服务业的“营改增”。显然,金融业纳入到“营改增”改革范围也将为期不远。而作为在金融业中占比重较大的银行业,它实施“营改增”会面临哪些困难,这个问题值得探讨。首先探讨,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现实基础。

1.1 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理论基础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但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上缴的营业税归中央财政。银行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贷款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即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买卖有价证券和外汇的差价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税率经过了如表1所示的变化。

其中:自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从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的税制中可以看出其先天的弊病。首先,银行业营业税在整体营业税中税负不公平。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相比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的3%营业税,同样是高利润行业,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负要比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高出2%,再加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附加,税负大概高出2.2%(即,假设在城市,那么税负高出的2.2%=5%+5%×7%+5%×3%-3%-3%×7%-3%×3%)。其次,在银行业内部也会存在税负不公平的现象。例如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并不扣除所贷出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二)
农商行实行营改增面对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农商行实行营改增面对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金融业营改增从表象上看只是纳税方法的转变,将现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质上体现了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的决心,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有利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营改增实施带来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对农村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不仅要求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进行调整,更要求在整体经营管理上进行深层次的变革。

营改增实施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矛盾

实行营改增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的矛盾。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具有其行业特性,财务核算高度严密,经营业务较为单一,服务对象较为广泛。营改增对于农村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而言,主要影响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报表管理、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工作。

实行营改增与外部环境上的矛盾。主要是与税务政策尚未完全衔接。目前税务部门尚未明确营改增后金融业的纳税实施细则,农村商业银行出于纳税考虑,对征税范围的确定、税率、抵扣额、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系统改造等仍有顾虑。

实行营改增与农村商业银行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的矛盾。营改增对于农村商业银行而言,除了影响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报表管理、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工作,还将涉及流程管理、营销方案管理、大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IT系统管理等业务前端和中后台的工作。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流程改造、实行信息技术系统改造、实现业务与税务配合衔接等。营改增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与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营改增实施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的新挑战

(一)营改增迫切要求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经营管理转型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实施增值税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计息规则、服务收费、税务管理、会计核算都将产生影响,系统改造工作量较大、难度较高,因而对经营管理提出很高要求。

一是考虑增值税对收入和定价的影响,需要相应调整存贷款、资金定价方式以及相关合同条款。

二是实行营改增后,改变了会计核算科目、日常操作流程,财务报表更加繁琐,需要熟悉新的税收制度、税收细则,制定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将对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是实行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面临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压力,客户无法凭借过去的利息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四是实行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日常购买的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低值易耗品产生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需要农村商业银行招标时明确固定资产等采购的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二)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税负面临的新变化

实行营业税时,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税税基包括以下四类:一是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全额,二是中间业务收入,三是买卖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四是其他收入如出租房屋、抵债资产等收入,实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实行营业税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2011]101号,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至2017年12月31日

止,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实行6%的税率,需缴纳增值税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享受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二是国家助学贷款,三是国债、地方政府债,四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六是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收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以XX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收入为例,比较营改增前后应纳税额的变化:

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营改增后该农村商业银行比未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应纳税额增加了2152.06万元,税赋率增加了28.60%;比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纳税额增加了5161.52万元,税赋率增加了114%。

(三) 营改增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报表

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日常购买的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低值易耗品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进项税额的抵扣,固定资产原值账面价值减少,累计折旧也相应减少。负债类应交税金项应增加“应交增值税”这一科目。“损益表”和“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将进行修改,成本费用会有所下降,利润有所增加,同时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也有所增加。在“现金流量表”上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从而会使投资活动的现金流有所上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会有所增加。

农村商业银行应对营改增的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顺利实行营改增

营改增工作已迫在眉睫,对此至关重要的改革农村商业银行一定要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因此,一是领导班子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密切配合、措施上扎实可行。成立专门的“营改增”工作小组,成员应来自管理层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由财务部牵头负责,前中后台各部门协调配合。二是要强化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营改增改变了传统纳税的确认、计量、披露的技术和方式,并从规则导向转向原则导向,提供了应税额的销项、进项抵扣标准,需要对财务管理系统中利率定价、EVA绩效考核的相关参数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客户借款合同进行修订,对习惯于传统模式下的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管理人员提出了挑战。为此,应尽快分层次完成在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从全局性、总体思路上和具体业务上进行培训,在不同层面上展开,对内部不同分工进行有侧重的培训,为顺利实行营改增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强化业务系统改造,有效保障纳税管理

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业税不同,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流程改造、实行信息技术系统改造、实现业务与税务配合衔接等,需要重新对核心业务操作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系统等进行改造,以主动适应营改增需求,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有效保障纳税管理。

(三)强化战略研究,清晰财务职能定位

一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和营改增对财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对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风险管理、税务管理、费用管理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加强其对农村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二是提升财务人员多层次全方位的能力。营改增会改变农村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科目、日常业务处理流程。为了防止违反制度核算带来的财务风险,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操作指导,明确新的财务操作流程,保证所有新的财务业务操作都按规定执行。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三是增设税务管理岗,配备纳税专员,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做好联络接洽工作,第一时间获取充分信息做出准确判断。需要具备强烈的纳税筹划意识,切实制定适合现实经营情况的最佳税收筹划方案,最大程度上合理、合法地把企业纳税额降到最低。

四是出台合理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营改增后为做好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与归集,应制定合理的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流程。

(四)强化流程控制,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营改增后对于农村商业银行而言,供应商中存在大量小规模纳税人,财务部门需要梳理供应商的增值税开票情况,以确保可以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审计部门和合规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与职能监督,防止相关人员虚开、漏开增值税发票,从流程制度上防范税务风险。【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五)强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

营改增后为保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建议国家税务部门继续加大对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力度,给予免收农户小额贷款增值税和继续相关税种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村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建议银监部门基于营改增后农村商业银行在纳税额上存在的差异变动,在审慎的前提下适时调整资本收益率、资产利润率等考核指标。同时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同业沟通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对营改增的研究,了解先行者在营改增方面的工作安排和步骤以及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从而提高营改增工作的执行效率,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江苏如皋农商行钱海标、张和敏)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三)
营改增对农商行农信社的影响

“营改增”对农商行/农信社的影响

2016-04-12 易啸 臻学社

供稿:上栗农村商业银行 易啸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其中就规定了金融行业适用6%的税率。

“营改增”成为金融业的一个热门话题,那么到底什么是营改增了?营改增对咱们农商行到底有什么影响了?

“营改增”对于很多本身在银行上班的员工来说都觉得很陌生,那么简单来说,比如咱们农商行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以前规定营业税缴纳5%,也即50万元,但现在改革了,营业税消失了,改成了营业收入1000万元需按6%缴纳增值税即60万元。这就是营改增。 很多人觉得,既然从5%提高到6%,这怎么是减轻企业负担了?首先增值税为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也就是说增值税可以相抵扣。其次,对于咱们农商行来说,在营业期间可能更多的收到的是专用发票,在有些方面就可以用增值税发票来抵扣掉成本。

而对于咱们银行本身来说,“营改增”改革在控制成本,提高营业收入方面有着巨大的实行措施,在金融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执行的完善,无疑会是一把利剑,劈开前方道路,从而提高营利水平,员工收入。

首先,从农商行营业方面来谈,农商行营业税的征收主要来源于贷款业务收入以及中间业务收入,其中贷款业务收入为咱们农商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计税依据确是经营业务收入全额,而不能扣除任何相关费用,因此“营改增”后,将有利于银行业务水平的发展。主营贷款业务方面,贷款时所缴纳的贷款保险费用可转征增值税,提高客户经理贷款议价能力,从而提高贷款利息收入。而原先缴纳的营业税转增为银行的利润,而后对存贷款业务的利息净收入开征增值税,原先缴纳营业税与新开征增值税之差作为实际的银行利润变动,从而减少了对银行营业利润所缴纳的税款,此外,“营改增”对于建筑行业,房地产等行业,避免了重复征税,保证了抵扣链条的通畅与资金链条的稳定,因此,农商行在建筑或者房地产方面的贷款投资可以适当的增多,扩大经营规模;而在中间业务收入方面,由于农商行在中间业务方面收入所占比重较低,最直接的贴现,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目前营业税征收的为全额收入,“营改增”之后,只能扣除某些后端的手续费,代理费用等,这就很直接的减少了税收费用,提高了盈利水平。

其次,从农商行控制成本方面来谈,银行业信息技术的大量采用无疑要求大量的硬件和软件投资,尤其是软件环境的不断升级,占据了大量的成本。在营业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轨后,这部分可以在应税总额中直接扣除,从而促进了银行业不断采用更新的安全和交流技术。不仅除此,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经营的柜台成本等也可以得到扣除,这就间接提高了营业水平,为员工达到了增收的目的。此外,在农商行改制过程中所发生的如6S管理中所产生的劳务成本,信息服务等。增开物理网点或自助网点中所发生的人工成本,保险费用,租金等,都能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

当然,对银行业收增值税还存在比较高的技术难度,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总而言之,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农商行是利好的,但只有在合适的时机把握政府的政策走向,才能抓住机遇,达到创收增收的目的。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四)
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及对策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正是国家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而适时推进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促进税收抵扣的链条的完整,从而使税负更为公平,目前营改增已在多个行业中实现了改革,虽然金融业仍未进行改革,但金融业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而改革也必将给银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农村商业银行是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主力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税负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贷款客户的成本,因此研究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还需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本文就将对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以及对策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 农村商业银行 对策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有的税收制度,已经不再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前营业税与增值税共存发展体制出现较多弊端,一个典型的弊端就是银行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任何抵扣,银行业实际上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负担。同时,作为获取金融服务的下游企业,其购买金融服务也同样得不到进项抵扣,变相加大了下游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由于金融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尚未明朗,充满不确定性。银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方法(如,一般征收或简易征收)、现有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可在营改增后沿用(如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等)均存在一定变数,这为农村商业银行预先开展营改增准备带来了实质性困难和挑战,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有必要提前预测营改增可能给其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开展相应的措施。
  一、营改增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将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各类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票据贴现、买卖债券、同业拆借、买卖金融资产、咨询服务等业务流程;营改增还将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各个领域:财务预算、客户沟通、业务处理、信息系统、会计处理、税务申报、合同签订、发票管理、绩效考核等。
  (一)在税负方面的影响
  现阶段银行业征收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目前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税3%,综合税率为3.36%。“营改增”后可能承担的实际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因为营改增”中银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极有可能适用6%的税率,比现行营业税率3%高3个百分点,虽然“营改增”后可抵扣进项税额,但银行业可抵扣项目所占比重较低,实际可抵扣税额远远少于将缴纳的销项税额,银行业营业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而非净营业收入,存款的利息支出不允许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在成本方面的影响
  增值税实行“以票控税”,需要凭借税务机关特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过认证后才能进行抵扣。而如果实施增值税改革,银行每天的交易量巨大,逢月末季末结息时,交易量更要加倍。目前,银行业传统存贷、汇兑、转账业务均使用业务凭证作为客户业务往来证明,代理保险收费及部分新兴中间业务使用税收通用发票或代收费专用发票,销售贵金属业务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如果全部以税务监制发票代替银行凭证,将对银行的系统流程、劳务组合、设备购置、凭证印刷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既增加管理成本,又会产生一定的管理风险。此外,为满足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数据采集的需要,商业银行还需要在现有财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重新开发增值税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降低实务操作层面的税务风险,这也会增加农村商业银行的成本。
  (三)在纳税流程方面的影响
  银行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净收益、汇兑净收益及其他业务净收益等。其中前两项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也是主要收入来源,从税法原理上讲,应对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分别逐笔确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而利息支出是银行业主要成本,是否允许抵扣将显著影响银行业税负和未来发展,但利息支出(尤其是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无法逐笔获得增值税发票,与传统凭证抵扣的增值税征管流程相背离。
  二、农村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目前营改增还未正式推出,具体的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还未出来,但最终的实际税负无疑是每一个农村商业银行最关心的。现有的营业税政策,作为支农主体的农村商业银行一般都有一定幅度的优惠政策,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对支农的导向作用。金融业营改增后,国家对三农的支持政策是不变的,因此也仍将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作为农村商业银行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钻研政策,吃透精神,加强人员培训,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二)改革创新传统发票抵扣模式,有效降低成本
  针对现有的以票控税会导致营改增后银行成本增大的可能,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建议税务机关对金融业采取改革创新传统发票抵扣模式,有效降低成本。比如银行给客户的还款回单上可以多出进项税一项,增值税纳税企业就可以凭该回单抵扣进项税,从而可以做到将还款凭证和抵扣发票融为一体。银行可以凭给客户结息的电子数据资料到税务机关审核备案,作为银行抵扣进项税的凭证,通过这种创新,最终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针对不同客户主体,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针对储蓄客户不需抵扣进项税的特点,可以考虑采取简化处理方式,即直接以利息净收入乘以税率得到应纳税额。对于公司类客户,因为数量相对较少,同时公司类客户本身也需要抵扣进项税,银行可以按照现有征税流程缴纳增值税。通过对不同客户主体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无法逐笔获得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从而保证了农村商业银行在纳税时的公平性。
  三、结束语
  随着金融业营改增步伐的不断加快,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只是时间问题,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必须要提前预测营改增可能带给我们的潜在影响,并尽早采取相应的准备,趋利避害,力争降低营改增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尽可能增加改革带来的正面影响。就长久发展而言,金融业的营改增必定可以促进其他行业税款抵扣链条的不断完善,从而更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五)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影响和应对策略

  摘要:营改增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征税法实施营改增政策。但是,在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影响,例如在银行的业务发展结构、业务创新及盈利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文据此分析了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给银行发展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参考意见,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营改增;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2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流转税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并且逐渐受到大家的关注,2012年在上海开始了我国营改增的实施,从最初的交通运输业逐渐发展到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试点范围逐渐扩展到全国范围。由此可见,对于金融业的营改增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其中的重点环节就是商业银行的营改增政策。将商业银行纳入增值税扩增范围可以有效的促进商业银行预备制造业绩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主要指征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这其中有较多的影响因素,例如,银行业务的种类比较繁杂,对于税率的确定、营改增测算等方面的还存在着困难。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
  一、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影响商业银行的财务指标
  银行的营业税也就是价内税,这部分主要指银行的贷款利息等内容,包括银行营业支出部分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对于增值税而言,利息收入是指不包含税的利息,经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计税范围及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成本与收入的比值将会变大。另外,收入的项目中要除掉增值税,这样就会使得收入项目减少。
  2.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结构受到影响
  商业银行的业务比较繁杂,业务之间的性质也不同,在实施增值税税率时应根据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应实行一定差异的增值税税率,这样就会导致资金资源出现不均衡的现象,逐渐向低税负、高盈利的业务发展。目前银行业务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税率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会使得银行业务的不均衡发展,这样非常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目前,为了促进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业务单一发展的问题,银行应保持银行业务的均衡发展,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并增加非息收入。增加中间业务可以适当改变银行的业务结构,使得银行的业务可以保持均衡发展,提高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进而促进了银行的健康发展。对于增值税的征收,如果用与中间业务同样的征收办法实施,由于税负易于转嫁,进项税可以作为抵扣项,使得银行的税负相对比较轻。这种现象对金融市场起到了不好的导向作用,导致银行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没有真正发挥银行中间业务的作用,使得银行抗风险能力降低,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3.对商业银行利润的影响
  如果保持计税范围不变,依据目前银行进行营业的5%的税率以及试点方案中6%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当商业银行包含税的销售额为100时,商业银行将会比原来多缴纳0.66元的增值税。对于一些额外的税费,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将会比原来多缴纳0.08的增值税,商业银行所缴纳的增值税会增加,如果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处于稳定的状态,同时考虑到进项税中的抵扣项目及免税项目,这样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整体税负会有所降低,会相应的增加利润。
  通过对增值税的研究分析,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比较繁多,并且业务之间的性质也不同,在进行税率计算时不应按照同一税率进行实施。另外,商业银行与一般的服务业存在一定的差别,其抵扣的利息支出会高于其他的服务业,同样,银行的利息收入比一定会按照最低税率进行实施,这样就增加了银行的税负水平,对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征收增值税会关系到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增值税需要进行单独计算,发票的开具需要银行系统增加计税环节,这就要求银行系统做必要的更新,增加对系统设备更新的投入。另外,普通银行网点需要增加一定的硬件设备,以及对设备的日常维护,这样就增加了银行的成本支出,降低了银行利润水平。
  4.对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增值税纳税与一般的营业纳税不同,甚至会更加复杂,征收增值税税费,银行是纳税人,银行应对相关的税务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做到规范化,逐渐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对银行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银行营逐渐加强发票的管理力度,对发票进行一定的认证管理,做好银行业务之间的对接工作,并严格控制发票的开具,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另外,与一般的营业税相比,由于增值税核算的复杂性,这给银行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银行也应加强对会计核算方面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进而提高业务水平。
  5.制约商业银行业务的创新
  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要想在市场中立足脚,商业银行必须进行创新,应不断推出新的业务,在营改增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对银行业务进行普及推广。但是,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新业务的普及推广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银行的创新发展需要较强的时效性,两者之间会形成一定的矛盾,这就会制约银行的创新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征收营业税的主要问题
  1.重复征税
  实施营改增政策,对银行进行征收税费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我国商业银行征收营业税主要包括租赁收益、手续费收入以及贷款利息收入等方面,营业税的征收是全额征收,而增值税则是按增值额进行征收。银行的主要收入为贷款的利息收入,由于税法没有规定按照增值额进行征收,所以,就不能扣减存款的利息支出,这样就造成了银行营业税及增值税的重复征收。另外,对于银行购进的商品中的增值税也是不能抵扣的,这也是造成重复征税的原因之一。   2.税负较重
  从我国的税法分析,目前商业银行的营业税税率为5%,同时还有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3%的教育费附加,另外还有25%的企业所得税。与一般的文化体育业和建筑业等行业相比,商业银行的税负是比较重的,相对其他国家来讲也是比较重的,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不利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3.不利于于国际税收接轨
  从税法等分析,营业税没有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商业银行的业务涉及到国外,相对于其他国银行税负明显加重,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银行的发展,不利于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发展。
  三、营改增的难点
  目前,商业银行对增值税的征收,还没有明确的业务分类,哪些业务属于销项税额,哪些业务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商业银行的征税原理没有明确。例如,银行购进的商品中,部分没有开具发票,对这部分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银行为企业处理汇兑结算业务的时候,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应明确手续费的纳税问题。
  银行业产品的更新速度比较快,但是目前的税法法规的更新是相对较慢的,这就会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于新出的金融商品无法处理征税问题。
  银行营改增的实施需要大量的发票,由于银行业务比较繁杂,业务之间的性质也不同,在处理业务时需要开增值发票,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是凭票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就造成了征收的困难,增加了征收成本。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营改增的几点建议
  1.明确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国际上对于商业银行营改增的一般做法是对于银行的核心业务进行免税,对附属业务征税。但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如果对我国银行的贷款业务免税,则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可以实施宽税基、多档税率等办法,适当征收隐性收费缓解财政收入。
  2.低税率选择
  从目前各国增值税税率分析,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是比较高的,对此,我国应逐渐下调税率,但是要严格加强税收征管,进而保障税收收入。
  按照我国目前的增值税税法,对于商业银行增值税的征收,如果采用同企业一致的办法,那么征收率应为3%。但是,银行业务范围比较广,采用简单的征收办法不利于银行的长期发展,这种办法可以在短期内试用。
  不同的银行业务其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对其进行税收时应采取差别税率的办法,贷款业务及中间业务属于服务业务,建议其税率以6%是税率来征税。实物买卖业务及销售固定资产的业务或类似货物销售等业务应依据普通商品的标准税率征收。另外,我国对增值税税率可以适当的进行调低,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3.明确进项税额抵扣方法,扩大抵扣范围
  银行业务比较复杂,对于将进项税额纳入到应纳税额中是一个难题,银行可以对出口项目及非出口项目进行区分,完全抵扣出口项目的进项税额,对于非出口项目可以适当进行抵扣,通过这种方法来解决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以防止重复征税的现象发生,逐渐完善社会流转税抵扣链,并进一步完善税费征收制度。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因此,要逐渐加强相关的抵扣管理,另外,要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抵扣方案,尽量将抵扣率与利息收入保持一致。在进项税抵扣中,对发票进行抵扣时应严格按照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进行抵扣。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可以减轻商业银行税收负担,同时也是流转税改革的需要。
  4.循序渐进推进改革
  银行在我国金融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银行业务比较多并且复杂,对于银行而言,面对营改增政策应该稳步进行,循序渐进的进行发展,平稳的过度到增值税。对于营改增问题,银行可以分步进行实施,例如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在初期可以通过降低营业税的税率,让政府具备一定的承受限度,同时也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给双方一个缓冲的余地,利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通过适当的调整政策的幅度,进而完成商业银行营业税到增值税的改革。
  5.完善配套服务,优化税收征管水平
  从银行的硬件设施及服务分析,银行或分支机构还无法独立开具发票,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进行流转税改革过程中,开具增值税发票是非常重要的。商业银行与一般的服务业不同,首先应做好服务工作,逐渐完善税务系统并逐渐更新信息系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可以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另外,要保证缴纳系统的合理运转,将其与银行业务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建立健全开票及征税流程,做好相关报税服务工作,另外注意处理好设备及技术问题。
  另外,在管理方面应制定明确的制度,逐渐完善对发票的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惩罚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违规成本。同时,银行应提高办事效率,适当简化流程和手续,降低征收成本。
  五、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一定理论做基础,并且还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将改革作为前进的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沈�|.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浅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11):167-167.
  [2]袁庆禄.营改增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税收承受能力度量[J].财经科学,2014,(11):1-11.
  [3]于俊强.浅析“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时代金融(下旬),2015,(5):76-77.
  [4]方长久.营改增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15,(15):256-256.
  [5]黄卫华.“营改增”对我国商业银行税负效应影响[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2):79-85.

实施营改增,农村商业银行(六)
最新“营改增”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摘要】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业税的九大税目已经全部或部分纳入“营改增”试点。本文介绍了我国最新的“营改增”政策及对银行业的影响,并提出了银行业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 影响分析 应对策略
  一、我国“营改增”的背景及对银行业的意义
  我国1994年实行财税体系的改革,确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对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的劳务征收增值税,对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征收营业税,这是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愈加突出,增加了企业发展和转型的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政府决定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近年来先后下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不断增加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今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要求,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四个附件。至此,我国营业税的九大税目已经全部或部分纳入营改增试点,基本实现了营改增行业的全覆盖。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命脉,而银行业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其营改增改革对上要衔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下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因此更加备受业界瞩目。目前,中国银行业征收的流转税主要形式是营业税,计税基础是营业收入,根据利润表的的科目分析主要分为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净收益三类。除农商行和农信社实行的是3%的优惠营业税率外,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利息收入是中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里占比最大的一块,其扣除利息支出后的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直到近年也一直保持在80%左右。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毛利息收入,而非净利息收入,也就是说,无论商业银行能否盈利,都要按照毛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这也是商业银行非常注重净利差等指标的重要原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通常被称为中间业务收入,属于商业银行的直接收费业务,其计税基础为手续费和佣金类的全部毛收入,支出同样不能用于抵扣。
  由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是按照毛收入征收营业税,使得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税负偏高,实际营业税率长期在6%以上。客观来说,这种税收设计在早期财政收入较低时是具有时代意义的,但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黄金发展期的结束,这种设计被认为加重了银行业的负担,也间接导致了融资成本高企。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进入调整期,银行业近年来发展步伐逐渐趋缓,推进银行业完成营改增将具有如下积极意义:
  一是实现税收中性原则,避免重复征税。现有营业税税制的最大问题是银行自身购买的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在被征收营业税后,无法向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下游实体(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下游实体购买金融服务后,也无法进行进项抵扣。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间增值链条的断裂,最终造成银行与非金融企业同时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负担,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加重了实体企业的税负。这也是营改增的初衷和理论基础。在增值税制度下,下家可以用上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进项抵扣,从而只对商品和劳务在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部分缴税,在税务上具有不重复征税的中性特点。这就需要保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和贯通,做到环环抵扣,从而达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税制不匹配造成的经济运行扭曲,为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创造有利的税收环境。
  二是减轻银行税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在目前营业税税制下,银行业的整体税负偏重,实际平均营业税率一直在6%以上,要显著高于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等其他金融行业,主要原因就在于银行业的计税营业额大部分并非以净价征收(如上文所述的以利息收入为计税基础,利息支出不做抵扣)。而与国际银行业的税负水平相比,我国银行业更是缺乏竞争力。根据相关文献显示,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都将银行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在应用较为广泛的几种税制中,均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金融中介业务,如贷款、金融资产交易)实施免税。
  此外,在人民币国际化和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当下,中国的金融服务输出需缴纳营业税,使得金融服务出口无法实现零税率,不利于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提供跨国金融服务(出口信用证、境外保函、外汇贷款等),在主要发达国家均实行出口金融服务零税率的背景下,也削弱了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本次银行业“营改增”试点方案及对银行业的影响
  本次营改增后,对从事“金融服务”税目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6%。与银行业相关的主要是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在销售额的认定上,新政规定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从本次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来看,金融行业(以银行业为主体)的营改增方案并没有一步到位,不少业界和学界的人士将其看作是一个过渡方案,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税收中性原则未能全部实现,重复计税问题未能全部消除,营改增的初衷尚未完全达成。本次营改增试点办法规定,贷款相关服务产生的利息、费用、佣金等支出均不得作为企业的进项抵扣税额。而且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的范围定义得相当宽泛,除一般贷款外,金融商品持有、信用卡透支、买入返售、融资融券、票据贴现、转贷、押汇、罚息等业务的利息收入都被归纳在内。这就意味着银行与其贷款服务相关的下游非金融企业的增值链条仍未被打通,下游企业理论上仍旧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   其次,本次试点办法对银行业主要收入的征收方式与此前营业税制非常相似,对银行收入的“大头”――利息收入,仍是按照毛收入征税,而不允许利息支出进行抵扣,对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同样为全额征收,对金融商品转让按交易差价缴纳增值税,且卖方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方案的主要争议在利息支出不允许作为进项抵扣上,这被不少专业人士认为是违反了增值税环环抵扣的本质内涵,而金融商品转让是否具有增值环节,是否应当豁免增值税,也一直具有争议。在实际应用上,由于增值税税率较原营业税高出1%,在银行业主要收入征税方式与原营业税相似的设计下,如果进项抵扣不能充分,是有可能加重而非减轻银行业税负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营改增”课题组曾在2014年对该种方案进行了测算(以16家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数据为基础),结果是实际税负较营改增前加重了1.6%。
  最后,由于此前已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均已实行出口服务增值税免税,本次办法出台前,业界对金融出口服务实行免税或零税率政策的期望是比较高的。不过本次试点办法对出口金融服务实行免税的范围却较为有限,仅限于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由于目前西方发达经济体均对金融出口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服务,为加强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这部分继续改革的可能较大。
  此外,目前银行业信息化程度很高,日常运营高度依赖信息化系统,对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可能有几百个业务系统、几万个相关产品需要进行营改增改造,这是一项巨大改造工程,周期长、影响广、涉及的系统改造风险也高。除了IT系统外,银行还需要在财务流程、人员配置、营改增培训等方面进行配套布置,这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所以营业税转向增值税的改革,对银行业来说,可能会是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实际上,本次试点方案还是不乏亮点的,在此前外界最为关心的进项抵扣方面,办法规定,当进项税额难以划分应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收入所占比例分摊计算。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除个别条款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外,均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款。因此,在目前的银行业营改增方案下,若要实现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一条将是关键。
  三、银行业对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从本次试点方案来看,“营改增”后,银行业务收入的计税方式将普遍从5%的营业税改为征收6%的增值税。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缴税额=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以100元含税收入为例,“营改增”前后税额由5.6元提高为6.34元(含12%的税费附加)。因此,营改增之后如果金融服务的定价不做调整,那么由于增值税税率提高,贷款服务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盈利将可能降低。对此,银行业的应对策略有如下几种:
  一是考虑修改金融服务的盈亏平衡定价公式,适当提高议价能力,确保盈利水平。由于税率提高到6%,考虑计税方法变化和附加税费的影响,须调整金融服务定价公式中的税收参数,盈亏平衡点将提高,意味着项目“门槛”提高,盈利空间降低。因而需要在综合分析客我关系、所处行业、客户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就税负转嫁的具体方式进行协商,对于定价低于盈亏平衡利率的,须提高至盈亏平衡利率。可在整体原则的基础上,评估“营改增”后收益的变化情况,区分具体项目类型制订差异化的税负转嫁方案,具体税负转嫁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金融服务定价,包括直接提高贷款利差、“价税分离”重新定价两种模式;二是通过提高业务综合收益,弥补利润损失,如适当增加中间业务收费,要求客户增加一定存款等。
  二是做好进项税额抵扣管理。鉴于本次营改增后银行业税率有所提升,因此可抵扣进项管理就非常重要,直接决定税负的大小,银行应高度重视抵扣凭证的获取和管理。对于采购和经费项目,如设备采购、咨询费等,在支付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成本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使得实际的采购成本降低,部分供应商可能会提出议价,因而银行作为购买方,在含税总报价不超预算的前提下,应细分出不含税价和增值税并按不含税价进行比价挑选,同时需索取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抵扣。此外,新政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因此,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不动产购置计划,以便享受到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政策。
  三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实际税负。本次营改增方案对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基本上实现了整体平移,对金融同业往来、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等利息收入及部分跨境金融服务实行免税,因此,银行业可适当调整业务结构,发展同业往来业务,适当利用境外分支机构合理避税。例如目前很多银行在境外设有分行,则可利用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免税的规定,充分发挥境外分行税率低的优势,降低整体税务负担。
  四是进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划。从税法上看,纳税义务发生后,经营者的行为就被纳入税收征管的视线内了,就要按照纳税申报期限、方式进行申报纳税,因此对于银行来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很重要,可在合规的情况进行一定规划,通过合同条款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带来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样无异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
  此外,现代银行业务十分依赖系统,营改增后,银行在调整系统、修改业务流程,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务局系统对接等方面的任务都十分艰巨。总之,本次营改增对于银行业带来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和之前的预测相比,有一致的地方,更多的是全新的政策,这无疑带来很大的挑战。银行业应抓住时机,全力做好应对,积极筹划,迎接挑战。
  参考文献
  [1]吉海芳.“营改增”对银行业流转税负的影响研究及实证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12).
  [2]王艳.“营改增”对我国银行业的税负影响分析――基于2013年国内16家上市银行财务数据[J].海南金融.2014(12).
  [3]郑蕾,彭春晖,许唯一,王丽娜,吴晓忠.“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探析[J].金融纵横.2015(10).
  [4]施婉蓉.“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建议[J].金融会计.2015(6).
  [4]徐绿敏,徐冬华.我国银行业“营改增”制度设计及经济影响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4(11).
  作者简介:田丰(1980-),男,汉族,江苏南京人,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财会处,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329576/

推荐访问:银行营改增实施方案 商业地产营改增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