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来源:各类报告 时间:2016-08-18 11:05: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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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一)
党建四项制度

党建责任制四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局属各支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管党责任意识,提高管党工作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级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阶段性党建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局党委部署的日常党建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3.建立健全各支部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两新”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的建设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

活会召开情况。

6.各支部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二)报告主体

局属各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三)报告时间

各支部在每个月的25日之前上报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专题报告。组织需要听取报告的,以通知为准。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各支部要按报告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递交报告。报告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上报。

2.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在书面报告的同时,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五)报告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定期报告工作,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2.报告以月为期及时上报,逾期不补报;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各支部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大党建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的内容

1、党建基础工作。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及时更新维护情况。

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缴纳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党组织收缴管理党费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3、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发展党员程序执行情况;党员结构优化情况;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建立情况。

4、党员管理工作。党员信息台帐建立情况;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5、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内生

活制度是否健全。

6、“双抓双促”、“双建双促”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活动纪录建立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7、阵地建设情况。活动场所管理是否规范,场地是否整洁,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整齐。

(二)检查的方式、时间

检查采取支部自查、个别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要在每季度认真组织自查,并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报告一季度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抓党建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局党委根据自查的情况,进行个别随机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确定是否全面督查,一年内至少要全面督查1次。督查一般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听取汇报)、看(实地查看)、问(座谈询问)、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方式、时间

通报采用现场反馈、会议通报和书面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抽查和督查工作时,督查组要客观真实地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要召

开会议进行通报,参加通报会的人员一般是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书面通报主要通报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执行党建月报告季自查情况,个别抽查、全面督查中所掌握的情况。

(四)通报的范围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在局属各支部、各单位范围内以文件或函的形式进行通报。

(五)通报结果的运用

局党委将检查通报的情况记载在检查记录上,对照检查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搭建促进党建的交流研讨平台,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区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党建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一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二)
党建四项制度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党建四项制度

1、 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2、 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3、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4、 党建工作述职测评制度

一诺三评三公开

“一诺”即公开承诺;“三评”即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选;“三公开”即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公开基层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支部及时公开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党员每月公开践诺情况。 三会一课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亮三比三评

“三亮”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

“三比”即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

“三评”即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

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三)
发展党员四项制度

发展党员四项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制

第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储备,就是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择优确定的方式,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扩大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二条 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党章规定的条件要求外,在农村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突出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年富力强,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3、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第三条 积极分子的推荐

1、党支部要通过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工作;

2、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可以个人或组织名义向党支部推荐积极分子;

3、村级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内致富

带头人中符合条件的,党支部要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

第四条 党支部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人选,并报镇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 各村每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得少于2名。

第六条 各村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镇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重点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农村实用技术,党在农村的政策法规。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第七条 具备村级后备干部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根据个人特长,在村内安排适当岗位进行重点培养。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

第八条 发展党员公示制,就是在接收新党员时,把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九条 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公示时间:在党支部确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期为15天。

第十一条 公示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教育情况、入党介绍人意见。

第十二条 公示形式:一般在公示对象所属行政村内,以张榜公布或广播的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公示工作由镇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镇党委应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立举报信箱。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向镇党委组织部如实反映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 对公示反映出的问题,镇党委要在一个月内指派有关人员(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工作除走访党员群众、查阅相关资料之外,还应听取公示对象本人对反映问题的说明和申辩。经调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不得批准发展。

第十五条 对公示没有反映出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示对象入党的,公示期满后,镇党委组织部应及时批准公示对象进入下一程序,确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十六条 公示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三、发展党员票决制

第十七条 发展党员的投票表决,就是为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接收新党员时,在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八条 表决对象

1、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通过政审、公示后,拟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

2、预备期满,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提交支部大会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在票决中,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客观、公正地投好每一票。票决对象在两人以上的,要分别投票。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

第二十条 对每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代替未到会的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应改期进行)。赞成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者批准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第二十二条 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时,上级党委要派专人参加,监督指导大会全过程。

第二十三条 在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上,支部负责人要通报到会人数,介绍对每一个票决对象的教育、培养情况;提出监票人(2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

的建议人选,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四条 投票结束后,唱票人、计票人要当场清点收回票数,确认是否有效(如收回表决票多于发出票数,投票无效,应重新投票),并公开唱票,当众公布票决结果。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书面意见应统计在内。

第二十五条 支委会将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并存入本人档案。

四、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其责任:

1、不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和培训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的;

2、在审批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时,对公示、票决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

3、在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过程中,不派人监督指导,出现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通过审批的对象不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草率予以审批的;

5、对本镇各村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教育管理重视不够,解决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措施不力的。

第二十七条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其责任: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四)
构建“四位一体”党建工作模式

  佛山供电局通过“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模式的探索,强化了党支部书记能力建设、推进了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夯实和规范了党建管理基础、为实现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基层供电所作为电网公司直接面对客户的最基层单位,是供电企业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如何通过加强供电所党建工作,发挥供电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供电所管理水平,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
  近年来,佛山供电局在加强供电所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中,选优配强专职党支部书记,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创新党建工作新载体,构建出“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模式,为实现企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保障。
  选优配强专职党支部书记
  试点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工作。通过加大党务干部竞争性选拔力度,组织佛山供电局22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把党性强、作风正,理论水平高、懂业务、会管理的党员配备到党支部书记岗位。新当选的专职支部书记,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在换届时未被选举连任,相应待遇自然解除,原则上按照其参与公推直选时职级安排。
  探索专职党支书“四个责任人”机制。在供电所实行党支部书记与所长交叉任职,防止行政与党建“两张皮”的问题,确立起供电所专职党支部书记“四个责任人”机制,即党的组织建设责任人、班子团结和维护队伍稳定的责任人、党风廉洁从业的责任人、分管行政业务的责任人,全面提升党组织“支持、融入、服务中心”的能力。
  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着力凸显“抓书记、书记抓”在供电所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与支部书记培训,全面聚焦支部书记工作瓶颈,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建立起“立足需求、重点出击、突破瓶颈”培训机制。
  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创新理想信念教育平台。坚持抓好党性教育的核心内容,开展“一月一书”活动、“党员体验式”教学活动,推行互动式的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利用视频、图像等多媒体技术做好党员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开展信息交流等,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理想信念教育水平,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推进廉洁从业行风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和员工培训计划,贯穿于全体员工的职业生涯。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作用,将监督工作重心向基层单位有效延伸,试点开展供电所经营和廉洁风险管控,着力推进基层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供电所党支部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和OAK系统中向每位党员群众公示重大党建事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年度关键指标等信息,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于党代表接访、内控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由指定责任人负责跟踪解决,直到党员群众满意为止。
  推进“双培养”工程。严格执行“双培养”工作模式,坚持向优秀的基层一线员工、团员青年倾斜的发展党员原则。直属各单位通过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引进入党积极分子竞争性选拔机制,探索了一套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新机制。进一步量化班组党员先进性指标,实施“一区双岗”(即: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以班组为集体创建对象,党员先锋岗以党员班组长为个体创建对象。)班组党员成长计划,探索出一条“把党员培养成楷模”的有效路径。
  深化员工辅导计划。以员工辅导计划的丰富和深化为标识,鼓励供电所党支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提升员工正能量的工作。试点推广员工辅导计划业务指导书。以员工辅导助推班组“分享互助”安全文化培育,拓展员工辅导方式。在生产单位、基层供电所中形成班组长、主管(供电所部门主任)、支部书记到党委书记的多层级辅导机制,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集体活动为基本方式,对基层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实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员工获得自我成长,沟通企业愿景,实现企业文化在基层的根植。
  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
  推进党建工作表单化和规范化。根据“管理流程化、流程制度、制度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思路,编制了《佛山供电局党、团建及企业文化业务流程汇编》,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尝试用管理主营业务的思维方式管理党群工作,将生产管理表单化、流程化思路引入党务工作,编制出《佛山供电局党务工作表单》,把“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支部选举等每一项基础党务工作以工作表单的形式“全景呈现”,构建起“点—线—面”精益化的党建管理模式,有效减少基层二次脑力劳动。
  建立多层次的双向多维沟通制度。确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供电所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联系基层共建和谐”活动,职能部门的联系点覆盖全局供电所,有效加强机关与供电所之间的互相学习促进。通过党支部例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党支部主动加强与党员个体的对话沟通,倾听党员意见建议,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加强与党员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深化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全面、深入谋划供电所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企业创先、日常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一系列常态化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指导基层供电所党务工作者开展实际工作。通过现场经验交流会、实地观摩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供电所党支部之间相互借鉴,通过先进带后进,带动供电所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实现晋位升级。
  创新党建工作新载体
  挂钩村居牵手共建党支部。供电所党支部围绕电网建设、安全生产、电力设施保护、电费回收、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广、反窃电等工作,与农村(社区)党支部同创共建,在村居行政服务站内开设固定的办事窗口,突破传统“一镇一营业厅”供电服务方式,实行“一村居一营业点”服务新模式,提供“一对一”大客户服务,有针对性地将挂钩活动与企业的电网建设、电力设施防盗和提高供电可靠性、增供扩销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为群众带来便利,达到了“组织共建、党员互助、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效果。
  党员志愿者服务规范化和常态化。从工作机制、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和宣传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体系,实现党员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化。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和二级服务中心,对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落实,资源共享,实现党员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党员志愿活动一方面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发挥志愿者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群众提供专业性的安全用电服务;另一方面则积极参与公益性志愿者活动。
  创建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是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基础性工程。我们以党代表为牵头人,以党代表工作室为阵地,形成每周定期驻室接待党员群众制度。供电所中层干部每月轮流到村居接待群众,保证每个村居每月都有一名以上的领导干部驻村接待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为群众解决用电方面的实际问题。党代表制度实施以来,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在阶梯电价实施初期,通过党代表驻村接待群众,对阶梯电价收取标准、计费方式、合表申请等内容进行解释疏导,让广大群众消除了疑惑。
  通过以上“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模式的探索,佛山供电局在加强供电所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中,强化了党支部书记能力建设、推进了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建设、夯实和规范了党建管理基础、推动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营造了牵手共建的社会氛围,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用电的重点难点问题,担当了社会责任。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五)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以纪律建设推进机关党建

  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日前,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就如何抓好“两项法规”在中央国家机关的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  者:10月18日,中央印发了《准则》和《条例》,并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遵照执行。10月25日,中办又专门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出了具体部署。请您简要介绍中央国家机关目前的学习贯彻情况。
  李智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继承党的纪律建设基本经验,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两项法规”,对于中央国家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工委对此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工委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方案,形成了一揽子工作计划,下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1月5日,工委组织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大会,杨晶同志在讲话中专门强调,要突出抓好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重要的党内法规,并明确要求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把中央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落实到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中。
  11月19日,工委组织举办了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准则》和《条例》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就《准则》和《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两委”书记、纪检干部以及部分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这次培训反响很好,大家普遍感到对《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有了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对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很有帮助。
  记  者: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您在这次专题培训班上指出,要深刻领会“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坚持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新理念指导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那么,您能简要介绍一下如何在机关党建中体现“德法相依”吗?
  李智勇: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坚持高标准与守住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两项法规”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统一,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一方面,《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标准,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另一方面,《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两项法规”既适应了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又反映了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管党治党树立了新理念、确立了鲜明导向,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就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而言,用好“两项法规”这套“组合拳”,就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新理念引领、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实践,既遵从纪律标准,又兼顾道德标准,把中央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落实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中,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严教育。中央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队伍,更要在“立德”和“立规”方面走在前作表率,通过党纪党规党性教育、岗位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实现以理想信念“立身”,以严明党的纪律“立行”,将“德法相依”重要理念融会贯通,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纪律。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按照中央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三是严作风。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抓住重要节点,从具体问题抓起,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动辄则咎,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警示一片、教育一片。
  四是严惩治。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认真清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是严预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修复政治生态,优化从政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培养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规则意识,发挥好以规束行的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记  者:您刚才讲到,工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来抓,研究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一揽子工作计划,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李智勇:“两项法规”是实现依规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要把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中央下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为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工委重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和监督“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两项法规”的深入学习。重点是抓好阶段性和长期性学习教育,阶段性来讲,就是在当前集中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的内容,深刻领会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长期性来讲,就是持续上紧“发条”,做到学思结合、融会贯通、刻印在心,自觉用“两项法规”规范言行、指导实践,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过程中,重点抓好“五个进入”和“五个结合”,即:把“两项法规”进入中心组学习、进入党校培训课程、进入各类专题培训班及业务培训班、进入党课教育、进入党员学习规划中;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业务工作和依法依规履职结合起来。
  二是加强“两项法规”的全面宣传。坚持把宣传两项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通过访谈党组(党委)书记和专家学者、在紫光阁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两项法规知识竞赛、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的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积极反映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并采取召开典型案情通报会、编写《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等方式,深化“两项法规”的宣传贯彻。
  三是推动“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以贯彻“两项法规”作为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的纪律建设,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常态化,突出强调“六个带头”。机关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学习、遵守“两项法规”,带头运用“两项法规”管理党员和处理党内事务,带头严格执纪,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把党规党纪的治本作用和规范力量充分发挥出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带头营造尊崇、遵守、捍卫党内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在学习践行“两项法规”上当表率、作示范,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四是狠抓“两项法规”的督促落实。工委将安排各级党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两项法规”的组织生活会,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两项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督促“两项法规”贯彻执行。机关各级纪检组织将围绕“两项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建立四项制度,深化党建(六)
构筑四个体系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技术监测中心党委为吐哈油田公司党委下辖的基层党组织,近年来,中心党委积极从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了“组织保障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党建责任体系、一体化运作体系”为架构的党建工作体系,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始终坚持把健全组织、夯实基础作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努力构建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及时健全组织,完善党组织工作覆盖面:根据中心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结合基层组织设置广、党员分布不平衡等现状,中心党委及时对各党支部所辖区域范围进行了调整,党支部由5个扩编成8个,配备了6名专职支部书记、副书记,充实和加强了党支部建设力量。
  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定位在“基层组织核心、基层领导核心”上,要求基层党组织承担起“谋求发展,维护稳定,转变观念,联系群众”四项责任,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有机融合,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完善党员目标管理体系
  对党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把党员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基层党组织最经常、最基础的工作。为了从机制上拉动此项工作,我们将目标管理模式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建立了党员目标管理体系。
  制定了严细的考核标准:围绕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及企业党建目标,制订了《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逐条分解和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将党建各项工作细分对应到业绩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中,使党建工作与业绩考核密切相关。把党建工作责任纳入业绩合同,做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规范了严格的考核程序:各党支部结合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对照考核细则,引导党员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月度有什么工作任务,明确具体采取什么措施,明确要达到什么标准,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具体,更加突出。中心组织部门定期对各支部党员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看、查、讲等方式全面进行考核,结合群众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对每个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支部和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各基层党支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目标,创新方法,丰富内容,使党员目标管理更具特色。计量工作站党支部结合本站不同时期的重点、难点工作,建立了“六公开”制度,即:“任务公开大家干,成本公开大家管,奖金公开大家算,考勤公开大家看,服务公开大家查”;环境监测站党支部运用“四有工作法”(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确认、事后有总结)积极实施党建责任目标管理。
  强化党建责任体系
  经过不断的探索,形成了由中心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本着明确责任、班子协作分工的原则,在每年与基层单位签订业绩合同的同时,把党建工作的指标用权重的形式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使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在绩效考核上有机结合,目标同向,责任共担,既保证了主要工作指标的一致性,也保证了各路工作的平稳运行和整体推进,同时也有效拉动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监理公司党支部围绕“素质教育、监理责任、工作业绩、廉政建设”等环节,制定了党员工作计划,进行公开承诺,要求党员在监理工作中实事求是,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在重点工程中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并向建设方、施工方等单位公示举报投诉电话。环境站党支部通过“抓业绩指标、推科学发展,抓队伍稳定、造发展环境,抓人才培养、夯发展基础,抓精细管理、保发展品质”,不断丰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内容和方法。
  通过建立党建工作体系,使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为中心抓党建促生产,抓党建保稳定,抓党建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纪律保证
  实施一体化运作体系
  根据油田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实际,中心党委通过“抓机制、抓载体、抓典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机制,深化生产、经营、科研、党群一体化运作,推进油田的有效持续发展。
  抓“机制”,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一是党组织主动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和管理,形成“双向参与、共同负责”的领导机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挂点的基层单位,既要管好安全生产,又要抓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互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形成同考核、同兑现的激励约束机制,使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三是阶段性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以季度党群工作例会制度为主体的经常性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党群工作例会,详细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和安排。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基层党支部积极开展工作。
  抓“载体”,带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有机结合:中心党委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主题竞赛活动、党群经验交流,组织基层党支部结合生产经营的重点工作,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同时,中心党委还充分发挥工团组织的自身优势,以“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合理化建议,创经济效益”、“我为上产尽一言”、主题劳动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在基层党支部广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搭建党建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舞台。
  抓“典型”,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机结合:在培养典型的过程中,中心党委注意选树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形成交叉立体的典型群体。计量站党支部通过细化考核办法,将工作量细化、分解到个人,量化了核算形式,把控制成本的压力传递给每名员工,调动了员工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连年超额完成各项业绩考核指标,实现了“优质服务、安全生产、员工队伍”的三个稳定。
  几年来,通过构筑四个体系,员工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开创了党建工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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